虚阁网 > 年轻人与公主系列 > 离魂奇遇 | 上页 下页
二十五


  她话还没有讲完,方一甲已经一下子把她推了开去!因为方一甲听出,大丫头口中的“有一个人”,分明是一个男人,方一甲的反应,是任何男人正常的反应,他不但推开了大丫头,而且,还现出十分厌恶的神情。大丫头也知道自己惹了方一甲的不快,她急急道:“你别见怪,那人绝不是什么低三下四的人,那人极受乐家上下的尊敬,乐家的几个姑娘,甚至都轮流服侍他,我是想令他身子强壮些,感谢我的好处,好叫我日后的日子过得好些,有一次,我还听得乐老爷子说,这个人是他们一家的大恩人——”

  大丫头急急地说到这里,方一甲已忍无可忍,用力在她的丰臀上,重重拍打了一下,斥道:“你胡说八道,乱七八糟,在说些什么!”

  大丫头苦着脸:“真的,我说的全是真的!方爷你不知道有这样的一个人?那也难怪,许多人都不知道,我也是有一次,老爷派我去服侍他一两天,才知道有这样一个重要的大爷在!”

  方一甲仍然绝不信大丫头所说的一切,他又拍打了大丫头一下:“哼,你也跟他——”

  大丫头身子乱晃:“没有……没有……不是我不想,是那位大爷根本不让我接近他……所以我才想到……他可能是身子弱……”

  方一甲这时,心中也有几分起疑,因为大丫头所说的事,听来虽然荒谬之至,但是以大丫头的见识而论,她是决计无法瞎编出来的。

  可是,那个人,究竟是什么人呢?

  他一面想,一面道:“那人要是身子弱,他既然是乐家的恩人,乐老爷还会少了人参给他吃?”

  大丫头听了,一脸委曲的神情,欲语又止,方一甲催了她几次,她才道:“本来我也不应该在背后说老爷的不是,可是事情实在很过份,老爷一面说那人是恩公……又说什么……若不是有了这个人,也不会有黄金屯子,可是对那人,却又刻薄之极。”

  方一甲听到这里,心中更是疑惑,他笑了起来,把大丫头搂在怀中,笑道:“派你去服侍他,也不算刻薄了!”

  大丫头撒了一会娇,才道:“真是刻薄,一共是一天半,那人只吃了两餐,吃的也不知是什么,看来像是面糊,又酸又臭,像是发了馊一样,可真怪,那人倒像是吃得十分有滋味!”

  方一甲缓缓地吸了一口气:“这个人住在什么地方?”

  大丫头立时道:“住在宅子的中间,要经过老爷子住的院子才能进去!”

  方一甲捧住了大丫头的脸:“你能带我去见他?”

  大丫头现出十分黯然的神色:

  “老爷吩咐过,绝不能对任何人提这个人的事,不然的话,要活活打死,我……已经对你说了,可不敢……带你去!”

  方一甲说到这里,公主笑了起来:“什么活活打死,也只不过是恐吓,这女孩子胆子太小!”

  年轻人和方一甲都默然,过了一会,年轻人才道:“在那种地方,那种时候,以乐家的财势,打死个把丫头,也是闲事,谁会为丫头出头?”

  公主看到年轻人神色凝重,知道他说的是实情,所以也就不再说什么。

  年轻人问:“后来,她终于不肯?”

  方一甲感叹:“不肯,随便我许她多少好处,答应替她赎身,她都不敢,只是把如何到达那个神秘人物的所在,告诉了我,事情是极怪,要到那人的住所,不但要通过暗门,而且要绕过地道!”

  年轻人皱着眉:“黄金屯子中的怪事真不少,可是那个,和‘闹狐’又有什么关连?”

  方一甲道:“你别心急,听我说下去!”

  他说了这一句话之后,又沉默了片刻,尽力在回忆着往事,上了年纪的人,有人来和他说陈年往事,他总是很欢迎的,方一甲也不例外,看来,这时他也根本不是在满足年轻人和公主的要求,而是在满足他自己又可以旧梦重温,何以他要把这个旧梦说得十分详细?

  方一甲虽然疑惑,可是他却相信了大丫头所说,乐家大宅之中,有一个这样神秘莫测的“恩公”在,他向大丫头问了很多有关那个人的情形,可是却又问不出所以然来,因为大丫头就是去送了两次饭,她试图勾搭那人,都被那人一下子推了开去,下的手还极重,一点也没有怜香惜玉之意。

  那人好像不爱光亮,所以屋子十分暗,看不清他的脸,只是注意到那人的双眼贼亮——像一头猫。大丫头自己解嘲说:“要不是他用那贼亮的眼睛瞪着我,我才不会向他卖弄风骚!”

  那人戴着帽子,虽然是漠北苦寒之地,可是屋子内十分暖和,没有必要戴帽子,可是那人却戴了一顶极大的帽子,看来很怪。那人也没有对她说过话,只是发出了几下很粗的声音。

  根据大丫头所述,自然无法知道那神秘人物,是何等样人。于是方一甲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就留了心,向乐家的人,打听那个神秘人物的事,用的自然是旁敲侧击,不露声色的方法。可是却一点消息也得不到。

  为了要得到消息,方一甲甚至不择手段,向乐家的那两个“姑娘”下手。乐家那两个姑娘,合宅上下,称她们为四姑娘和五姑娘,是乐老爷子的女儿,早已过了嫁人的年龄。

  也不是貌不如人,而且又是乐家这种好人家,说媒的早十几年,要用大车一车车来载,可是不论是什么人家来说媒,乐老爷一律拒绝。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