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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九


  “当然会喜欢!我会写信告诉他的。反正七月四日之前很久他就回家了。你知道布莱恩总是说,‘越多越好’!我们期待着你的到来,布兰松先生。”

  “史密斯太太,你真是太客气了。不过我计划七月一日要出趟远门,生意上的事。”

  “我想你是被父亲吓住了。是不是害怕和八个闹哄哄的孩子一起吃饭?别介意,我丈夫会亲自邀请你的,到时候再看你怎么说吧。”

  “莫琳,别逼他了;你已经让他很狼狈了。有件事我想瞧瞧。你们两个站在一起,肩并肩。去啊,特德;她不会咬你的。”

  “史密斯太太?”

  她耸了耸肩膀,露出酒窝,握住他伸过去的手,从她的摇椅上站了起来。“父亲总是‘有件事想瞧瞧’。”

  拉撒路站在她身边,面对自己的外公,努力不理会她身上发出的香气——其中只有一点点香水味,主要是一个可爱、健康的女人身上那种温暖、芬芳的气息。拉撒路不敢再想下去了,同时非常小心地不让自己的感受显露在脸上。但这种气息仍旧让他胸中剧震。

  “嗯。你们两个都走到壁炉架那里去照照镜子。特德,1882年,那里没有伤寒。1883年也没有。”

  “真的吗,先生?当然,那时的事我已经不记得了。”(真不应该说这样的事!对不起,外公。你会相信事实真相吗?你可能会……所有我认识的人里,只有你有这种可能。还是别冒险,小伙子,算了吧!)

  “没有伤寒。那两年死的人中,很多只是因为太懒,盖厕所时不肯离水井太远。为这个送命的人每年都有。但我相信你的父母不是这种人。猜不出你母亲是什么样的人,但我相信你父亲准是个能负责任的,死的时候还双手把着方向盘。莫琳?”

  史密斯太太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和客人,慢慢地说:“父亲……布兰松和我看起来真像一对亲兄妹。”

  “不。是最近的堂兄妹。奈德死了,没有办法证明这件事,但我想——”

  约翰逊的话被前面楼梯平台上的一声叫喊打断了:“妈妈!外公!来给我扣扣子!”

  艾拉·约翰逊回答道:“伍迪,你这个小混蛋,回楼上去!”那个孩子没有听他外公的话,反而走了下来。他个子很小,是个男孩,脸上长满雀斑,姜黄色的头发,穿着婴儿服,裤子的后帘没扣上,在屁股后面吊着。他瞪着又圆又亮、充满怀疑的眼睛盯着拉撒路。拉撒路感到后背一阵寒颤,努力不去看这个小孩。

  “他是谁?”

  史密斯夫人赶紧说:“请原谅,布兰松先生。”然后平静地接着道,“到这里来伍德罗。”

  她的父亲说道:“别麻烦了,莫琳。我会把他带到楼上,把他的屁股打个稀巴烂——然后再帮他扣上扣子。”

  “凭你一个人,办得到吗?”男孩挑衅地问。

  “就我自己,还有一根棒球棍。”

  史密斯太太一声不吭,很快满足了孩子的要求,然后把他带出客厅,领他上楼。过了一会儿,她又回来坐下。她的父亲说:“莫琳,那只是他的一个借口。伍迪可以自己扣扣子。还有,他已经太太了,不适合再穿婴儿服装。给他穿长睡衣吧。”

  “父亲,我们能不能以后再讨论这个问题?”

  约翰逊先生耸了耸肩膀。“我又多管闲事了。特德,那就是我说的下象棋的小家伙。他绝顶聪明。是以威尔逊总统的名字命名的,可他才不会说‘我们有自尊,不会去打仗’。调皮捣蛋的小鬼头。”

  “父亲。”

  “好吧,好吧——但这是事实。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伍迪的原因。他会有出息的。”

  史密斯太太说道:“请原谅我们,布兰松先生。我的父亲和我有时候会在怎么抚养男孩子的问题上有一点点意见分歧。但我们不应该让你卷入这个沉重的话题。”

  “莫琳,我只是不想让你把伍迪变成一个妈妈的宝贝。”

  “变成那样也没什么坏处,父亲;他跟你很像。我父亲参加过1898年的战争,布兰松先生,还有起义——”

  “还有拳击手反叛。”

  “——他老是忘不了这些事——”

  “当然忘不了。我女婿不在的时候,我总是把我那把点三八式手枪压在枕头底下。”

  “我也不希望他忘记;我为我父亲感到自豪,布兰松先生,也希望我所有的儿子长大后都有他那种精神。但是我也想让他们学会礼貌地说话。”

  “莫琳,我宁愿伍迪和我顶嘴,也不愿意他对我唯唯诺诺。他很快就能学会礼貌地讲话了;大些的孩子会教他的。脸上的黑眼圈是最深刻的礼仪教育。这是我个人的经验。”

  门铃的叮当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是南希。”约翰逊先生说着起身开门。拉撒路听到南希对什么人说晚安,然后他站起来,等着被介绍。看到南希并没有让他吃惊,他在教堂时已经认出了他的大姐,也知道她看起来像年轻的拉祖和劳瑞。她礼貌地问候了他,打完招呼后立刻上了楼梯。

  “请坐吧,布兰松先生。”

  “谢谢你,史密斯夫人,但你没有睡觉就是为了等女儿回来。现在她回来了,所以我得走了。”

  “哦,不着急,父亲和我都是夜猫子。”

  “非常感谢你们。咖啡和蛋糕我很喜欢,更喜欢和你们聊天。不过真是到了我说晚安的时候了。你们太客气了。”

  “如果你一定要走的话,先生。周日我们能在教堂见到你吗?”

  “我想我会去的,夫人。”

  拉撒路开车回了家。他的脑袋有些发晕,虽然身体仍旧很警觉,但思想却跑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他到了自己的住所,进屋闩上门,机械地检查了窗户和百叶窗,然后脱下衣服,开始给浴盆放水。“你这个愚蠢的家伙,”他咬着牙,恶狠狠地慢慢说,“你这个混蛋。你就不能做一丁点正确的事吗?”

  不,显然不能,连再次结识自己的母亲这种简单的事,他都无法做好。外公不是问题;那个老狐狸没有让他感到惊讶,只是比拉撒路记忆中的个子矮一些、块头小一些。除此之外,他正是拉撒路记忆中的那个外祖父:脾气暴躁、疑心重、愤世嫉俗、有礼貌又好斗嘴——让人觉得很愉快的人。

  有那么几次,当他“静听法庭裁决”的时候,事态的发展让人有些提心吊胆。但那一招的结果比拉撒路预期的结果还要好——外貌的相似没有引起怀疑。拉撒路从来没见过外公的哥哥(他在伍迪·史密斯出生以前就去世了),甚至忘了曾经存在过一个爱德华·约翰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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