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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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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做声了,让我把酒钱和小费交给他,倒没忘了要那份生蚝的小费。侍者走了之后,我把姜汁啤酒倒在茶碟里,然后伸手拍了拍旅行袋的上面:“汤来了,佩特。” 旅行包的拉链没拉上,只要他在里面,我是不会拉上拉链的。他用爪子将旅行包的袋口拨开,把头钻了出来,飞快地看了看周围,然后支起上半身,把两只前爪搭在桌沿上。我举起自己的酒杯,和他相互对视着:“为了所有的雌性动物,干杯。佩特——先把她们搞上手,然后再把她们抛诸脑后!” 他点点头,这完全符合他自己的哲学。他优雅地低下头,开始舔起姜汁啤酒来。“如果做得到的话,一定要那么干!”我补充道,然后痛饮了一大口酒。佩特没有回答,我忘了,母猫对佩特而言从来就没有影响力——他是个天生的单身汉。 透过酒吧的窗户往外看,正对面是一幅不断变幻着字样的广告牌。一开始上面写着“睡着挣大钱”,然后是“还能在梦中远离您所有的麻烦”,接下来,一行大字会连着闪烁两次:“互助信托人寿保险公司”。 这几个字我是读了好几遍,但这家公司我可就连想也没想过了。对于生命延缓术,我所知道的不比别人多也不比别人少,这种技术刚刚面市的时候我曾读到过一篇广为流传的文章(或是别的什么类似的东西),介绍过生命延缓术,后来在每个星期的晨信中都能看到两三则保险公司的广告以推销该技术。通常我是看也不看就把这些广告扔掉了,这东西对我的吸引力并不比唇膏广告大多少。 首先来讲,直到不久前,我还付不起冷冻休眠的费用,那太贵了。再说,一个人工作称心如意,挣钱不少,而且有可能以后挣得更多,同时还在热恋中即将结婚,好端端的干吗要干这种半自杀式的傻事呢? 如果一个人得了绝症,无论如何只有死路一条,而医生认为大约三十年后就有可能治愈该疾病——偏巧他又付得起生命延缓术的费用,直到医疗技术进步到足以治好他的病——那么,冷冻休眠的确是一次符合逻辑的赌博。或者,他的志愿是进行一次火星之旅,而他又认为,如果使他的个人生命旅程直接跳到三十年之后,他就能如愿以偿地买到一张去火星的船票,那么我觉得这样的选择也无可厚非——曾经有一则新闻报道,说是在一个咖啡屋社区里,有一对恋人结了婚,刚走出市政厅的大门就直奔西方极乐世界保险公司的休眠圣殿,留下指示说,要等到他们能搭乘星际旅行船度蜜月的时候再唤醒他们……尽管,我怀疑那只是保险公司编出来骗人的广告宣传故事,那两个家伙过后肯定用了个假名偷偷地从后门溜走了。新婚之夜冷冰冰地,把自己弄得像冷冻鲭鱼一样,听上去一点也不真实。 当然,还有一些普普通通老老实实的广告,直接从财务方面对人们加以诱惑。保险公司就靠这一点吸引客户:“睡着挣大钱!”就这么睡下去,直到你现在所拥有的资产增加为一笔不小的财富。如果你已经五十五了,你的退休金是每个月二百块,为什么不睡上他几年,醒来的时候你还是五十五,可每个月却能拿到一千块。更别提你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处一个更加美好的新世界,兴许可以保证让你活得更久,拥有一个更健康的老年生活,让你可以尽情享受你那每个月的一千块钱。关于这一点,他们的确是占尽优势。每个公司都提供了不容置疑的数据,显示说他们的信托基金所选择的股票比其它任何公司的都涨得快,赚钱赚得多。“睡着挣大钱!” 对我来说,这一切从来就不具什么吸引力。当时我还不到五十五,也没想过要退休,截止到 1970 年为止都还没发生过什么不对劲的事。 直到最近,我的意思是说,现在我已经退休了,不管我自己愿不愿意(当然是不愿意了)。我没能去度什么蜜月,相反,却坐在一家二流的酒吧里喝着纯威士忌以麻醉我自己;我没有老婆,却只有一只相对而言更加可怕的雄猫陪着我,这只猫还神经兮兮地爱喝姜汁啤酒。至于说到此时此刻,我想我宁愿拿他来换一箱杜松子酒,然后一瓶一瓶地把它们全砸个粉碎。 但我还没有崩溃。 我伸手到大衣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信封,打开它。里面装了两样东西,一件是保付支票,支票上的金额远远超过这之前任何时期我所拥有过的财富,另外一件则是受雇女郎公司的股票证券。这两样东西全都让我觉得有点乱。从它们被交到我手上的那一刻起我就一直把它们带在身上。 为什么不呢? 为什么不躲开来把我的麻烦睡过去呢?这比加入外国军团愉快得多,又不像自杀那么糟糕透顶,而且,我可以完完全全地远离郁闷和痛苦,以及那些使我的生活走味儿了的人。所以,为什么不呢? 我过去并不十分热衷于发财致富。噢,我读过 H·G·威尔斯的《沉睡者的觉醒》,并不是仅在保险公司分发免费的小册子之后,而是之前,当它还是一部经典科幻小说的时候;我知道福利和股票上涨能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一个人的财富。只是,我不能肯定,自己是否有足够的钱,既足以支付长期休眠的费用,又足以建立起一个足够大的信托基金以保障收益。对我来说,一条相比之下更有吸引力的理由就是:上床睡一觉,醒来时已恍然隔世,正如保险公司想要你相信的那样……也许,是个更糟的世界,但绝对是个不同的世界。 我能肯定有一点重要的不同之处:我可以小睡一阵子,时间的长短则刚好足以保证在那个世界上将不会有芭拉·妲金——或许,也没了迈尔斯·甄垂,但最重要的是芭拉·妲金。如果芭拉已经死了并已入土,我想我可以原谅她,原谅她对我所做的一切,一笔勾销……不必再忍受揪心的痛苦,因为我很清楚她就在几英里外。 那就让我们来算一算吧,看究竟要等上多少年?芭拉现在二十三岁——应该说,如她所自称的(我记得有一回她一不小心说漏了嘴,说罗斯福是总统①)。那么,无论如何,她是二十多了。如果我睡上个七十年,到那时她就已经是一则讣告了。不,七十五年,安全些。 ①罗斯福在位时间是在 1933 ~ 1945 年,芭拉说罗斯福是总统,这说明 1945 年以前她就已经懂事了,那么 1970 年芭拉至少 27 岁以上。 这时我突然想起来,现在的衰老学已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他们宣称说人类可达到的正常平均寿命是一百二十年。也许,我应该睡上它一百年。但却无法肯定有没有哪家公司肯提供这么长的休眠时间。 然后,借着微醺的酒意,我想出了一个有些残忍的点子:没必要非睡到芭拉死了以后。够了,远远够了,对一个女人而言,在她年华老去之时你却青春常驻,那已经足以报复了。只要年轻到足以在她面前炫耀一番,戳到她的痛处就行了——比方说,三十年。 我感觉到有一只爪子如雪花般轻轻地落在我的胳膊上。“还——要!”佩特叫道。 “你这肚子还真能装。”我告诉他说,然后在茶碟里又倒了一碟姜汁啤酒。他礼貌地等了一会儿以示感谢,接着便开始舔了起来。 但是,他已经打断了我愉快而恶毒的联想。我怎么能对佩特做出这种魔鬼般的行径呢? 你不可能像对待狗那样出卖一只猫,它们是无法忍受这种行为的。虽然有时它们的忠心不是对主人而是对房子,但佩特不是这种猫。对他来说,自从九年前他离开母亲的怀抱之后,我就成了这个变幻无常的世界里惟一不变的依靠……甚至在我当兵的时候我也尽力安排他在我身边,尽管为了做到这一点我可谓绞尽脑汁了。 他现在健康状态良好,看上去身上伤痕累累却还会继续这么活下去,如果他能纠正自己在性生活方面的错误想法,追求身为雄性的正当权利,相信他一定至少还能在未来的五年里不断击败对手,赢得芳心,再生上若干小猫。 我可以出钱把他养在窝里直到他死,(不可想像!)或者,我也可以用氯仿毒死他(同样不可想像!)——再或者,我可以遗弃他。归结起来,你对一只猫所能做的也就这样了:要么就贯彻执行你所承担的复杂晦涩的契约——要么就遗弃那可怜的小东西,让他去自生自灭,摧毁他对永恒公理与正义的信念。 就像芭拉毁掉我的信念那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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