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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鲁思这下不点头,直接把午餐盒递给父亲,康涅斯先生打开便当盒,扭开威士忌酒瓶喝一大口,然后把酒瓶递到女儿手上,鲁思夸张地把头往后仰,表示自己也痛快畅饮,其实她把舌头顶在瓶口,偷偷地啜一小口,如果父亲盯着她看,她就小心翼翼地再喝一小口。

  她侧身跳下车,太阳升起之前,天气依然非常寒冷,她忽然想起老师说活动活动比较容易保暖,因此她决定到玉米田走走。她慢慢走,边走边自言自语,有时还想到我。她通常在区隔橄榄球场和跑道的铁条栏杆旁停步,倚在栏杆边、看着周遭的世界逐渐苏醒。

  就这样,事发之后的几个月,鲁思和我每天早晨在这里碰面。旭日缓缓地爬升到玉米田上方,爸爸一早把哈乐弟放出来,哈乐弟在高耸的干枯玉米茎之间穿梭,跑进跑出追赶田里的野兔。兔子喜欢运动场修剪得整齐的草地,成群野兔聚集在运动场边境的草地上,灰黑的身影排列在画了白线的草地旁,看起来像是一队小小运动员。鲁思慢慢地接近牠们,她喜欢看到小兔子像这样排成一列,我也一样。

  她相信晚上人们入睡之后,绒毛动物会起来四处活动,虽然已经不是五岁孩童,她依然相信她爸爸的午餐盒里藏着迷你牛羊,一有机会,迷你动物就跑出来喝口威士忌、聊聊天。

  圣诞节过后,琳西把妈妈给我的手套放在橄榄球场边和玉米田之间。有天早上,我看到野兔围在手套旁,好奇地轻嗅手套边缘的兔毛。然后我看到鲁思在哈乐弟找到手套之前,从地上拾起手套,她把一只手套的底部翻过来,露出手套里的兔毛,把手套贴近自己的脸颊,她抬头望着天空说:“谢谢你。”我觉得她在对我说话,最起码我喜欢这么想。

  在这些晨间的日子里,我逐渐喜欢上鲁思,虽然在阴阳界两端的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我们似乎注定与彼此相伴。我飘过她的身旁,她起了一阵寒颤,就这样,两个特立独行的女孩找到了同伴。

  雷和我一样喜欢走路,小区里的房子围绕学校四周,他家在小区的最外端,他已经注意到鲁思一个人走到玉米田里,圣诞节之后,他上下学都相当匆忙,尽量不在学校多作停留,他希望杀害我的凶手早日落网,心情几乎和我爸妈一样急切。

  真凶落网之后,他才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即使有不在场证明,他依然摆脱不了嫌疑。

  有天早上,他父亲不必到大学教书,雷趁此机会在他父亲的保温壶里装满他母亲的甜茶,一早就到学校等鲁思。他在铅球场旁边等候,一个人坐在铅球选手靠脚的金属曲板上。

  他看到鲁思在栏杆的另一端走来走去,栏杆的一边是橄榄球场,另一边是广受大家重视的足球场。他摩擦双手,打了腹稿,准备和鲁思说话。虽然他花了一年的时间总算如愿地吻了我,但他之所以鼓起勇气找鲁思说话,并不是因为他吻了我,而是因为十四岁的他实在太寂寞了。

  我看着鲁思走向橄榄球场,她以为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康涅斯先生最近整建了一栋老房子,他在房子里找到一套诗集,恰好符合鲁思最近的嗜好。鲁思手上紧抱着这套诗集。

  她大老远就看到雷站起来

  “嗨,鲁思·康涅斯!”他一面大叫,一面挥舞着手臂。

  鲁思看看他,脑海中马上蹦出这个男孩的名字:雷·辛格。但除此之外,她所知有限。虽然她听到谣言说警察曾找过他,但康涅斯先生说:“没有哪个小孩会做出这种事,”鲁思相信父亲的话,因此,她朝着雷走过来。

  “我准备了一些热茶,茶在保温壶里。”雷说,我在天堂上替他脸红,他讲起《奥赛罗》头头是道,但现在却表现得像个拙蛋。

  “不了,谢谢你。”鲁思说,她站到他旁边,但显然比平常多保持一些距离,她的指尖紧压着诗集破旧的封面。

  “那天你和苏西在礼堂后台说话时,我也在场。”雷说,他把保温壶递给她,她没有靠过去,也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苏西·沙蒙。”他说得清楚一点。

  “我知道你说什么。”她说。

  “你要参加她的追悼会吗?”

  “我不知道有个追悼会。”

  “我想我不会去。”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双唇,天气太冷,他的唇色比平常干红,鲁思向前走了一步。

  “你要一些护唇膏吗?”鲁思问道。

  雷把羊毛手套举到唇边,手套轻轻擦过我曾吻过的双唇,鲁思把手伸到双排扣外套口袋里摸索,摸出一条护唇膏,“拿去,”她说:“我有很多条护唇膏,这条给你。”

  “谢谢,”他说:“最起码你可以坐着陪我等校车来吧?”

  他们一起坐在铅球板上,这种事情在以前绝对不可能发生,现在我却再次目睹以前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看到雷和鲁思坐在一起,我觉得他比往常更迷人,他的双眼漆黑而深邃,我在天堂凝视着他的双眼,毫不犹豫地沉醉在其中。

  早晨见面成了他们的习惯,雷的父亲去教书时,鲁思就装一点威士忌在她爸爸的热水瓶里带到学校,不然的话,他们就喝辛格太太准备的甜茶。早晨很冷,他们都冻得受不了,但两个人似乎都不在乎。

  他们谈到在这个小镇上身为外人的感受,两人一起朗诵鲁思诗集里的诗句,还谈到未来的志愿,雷想当医生,鲁思则希望成为诗人暨画家。他们讨论班上哪些同学比较奇怪,偷偷地为这些怪人编组,有些同学一看就知道是怪人,比方说麦克·贝尔斯,他嗑药嗑得厉害,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学校还没把他开除;还有从路易斯安那州来的杰里迈亚,大家觉得他和雷一样是个外国人。有些同学比较看不出来哪里奇怪,比方说讲到甲醛就兴高采烈的亚提,还有腼腆、把运动短裤穿在牛仔裤外的哈利·奥兰德。维基·克兹也有点奇怪,大家都以为她母亲过世后,维基表现得还算正常,但鲁思曾看到她躺在学校后面的松树林里睡觉。有时,他们会谈起我。

  “真的好奇怪,”鲁思说:“我的意思是,我和苏西从幼儿园就同班,但一直到在礼堂后台碰面的那一天,我们才注意到对方。”

  “她人真的很好。”雷说,他想到我们站在寄物柜旁,他的双唇轻扫过我的双唇,我闭着眼睛微笑,几乎想要逃开。“你想他们会捉到凶手吗?”

  “我觉得会。你知道吗,我们离案发现场只有一百码。”

  “我知道。”他说。

  他们坐在铅球板的边缘,两人都戴着手套,握着一杯热茶,玉米田已经成为无人进出的禁地,橄榄球场的球若滚进玉米田,胆子大的男孩才敢进去捡球。那天早晨,太阳高挂在玉米田上方,阳光投射在干枯的玉米茎之间,但他们却感受不到阳光的温暖。

  “我在田里找到这个。”鲁思指指皮手套。

  “你有没有想过她?”雷问道。

  他们再度沉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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