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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


  《通俗文》曰:匕首,剑属,其头类匕,故曰匕首,短而便用。

  《说苑》曰:秦王以五十里封鄢陵之君,辞不受,使唐且谢秦,秦王怒曰:尝见天子之怒乎,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且曰:大王尝闻布衣韦带之士怒乎,一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即按其匕首起曰:今将是矣,王变色曰:先生就坐,寡人喻矣,秦破韩灭魏,鄢陵独以五十里存者,徒用先生故也。

  诸葛故事曰:成都作匕首五百枚,以给骑士。

  《典论》曰:昔周鲁宝雍狐之戟,屈卢之矛,孤父之戈,徐氏匕首,凡斯皆上世名器,君子虽有文事,必有武备矣。

  又曰:魏太子造百辟匕首二,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曜似朝日,名曰扬文。

  《神仙传》曰:有书生姓张,就李仲文学隐术,久无所得,患之,张怀匕首斫之,仲文笑曰:我宁可杀。

  【铭】晋张载匕首铭曰:元民造制,戒豫惟谨,匕首之设,应速用近,既不忽备,亦无轻忿,利以形彰,切以道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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