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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部汇考(2)


  《本草纲目》

  火总叙

  李时珍曰:水火所以养民,而民赖以生者也。《本草》医方,皆知辨水,而不知辨火,诚阙文哉!火者南方之行,其文横则为三卦,直则为“火”字,炎上之象也。其气行于天,藏于地,而用于人。太古燧人氏,上观下察,钻木取火,教民熟食,使无腹疾。《周官》:“司烜氏,以燧取明火于日,鉴取明水于月,以供祭祀。司爟氏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曲礼》云:“圣王用水火金木,饮食必时。”则古先圣王之于火政,天人之间,用心亦切矣,而后世慢之,何哉?今撰火之切于日用灸焫者,凡一十一种,为火部云。

  阳火阴火集解

  李时珍曰:“火者,五行之一,有气而无质。造化两间,生杀万物,显仁藏用,神妙无穷。火之用,其至矣哉!愚尝绎而思之,五行皆一,惟火有二。二者,阴火阳火也。其纲凡三,其目凡十有二。所谓三者,天火也,地火也,人火也。所谓十有二者,天之火四,地之火五,人之火三也。试申言之,天之阳火二,太阳真火也,星精飞火也;天之阴火二,龙火也,雷火也。地之阳火三,钻木之火也,击石之火也,戞金之火也。地之阴火二,石油之火也,水中之火也。人之阳火,丙丁君火也。人之阴火二,命门相火也,三眛之火也。”合而言之,阳火六,阴火亦六,共十二焉。诸阳火遇草而焫,得木而燔,可以湿伏,可以水灭。诸阴火不焚草木而流金“石,得湿愈焰,遇水益炽,以水折之,则光焰诣天。物穷方止,以火逐之,以灰扑之,则灼性自消,光焰自灭。”故人之善反于身者,上体于天而下验于物,则君火相火正治从治之理,思过半矣。此外又有萧丘之寒火,泽中之阳焰,野外之鬼磷,金银之精气,此皆似火而不能焚物者也。

  至于樟脑、猾髓,皆能“水中发火。浓酒积油,得热气则火自生。南荒有厌火之民,食火之兽。西戎有食火之鸟。火鸦蝙蝠,能食焰烟;火龟火鼠,生于火地。”此五行物理之常,而乍闻者目为怪异,盖未深诣乎此理故尔。复有至人,入水不溺,入火不焚,入金石无碍,步日月无影。斯人也,与道合真,不知其名,谓之至人。蔡九峰止言木火石火雷火水火虫火磷火,似未尽该也。

  朱震亨曰:“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阳动而变阴,静而合而生水火木金土,各一其性。惟火有二:曰君火,人火也;曰相火,天火也。火内阴而外阳,主乎动者也。

  故凡动皆属火。以名而言,形气相生,配于五行,故谓之君;以位而言,生于虚无,守位禀命,因其”动而可见,故谓之“相。”天主生物,故恒于动。人有此生,亦恒于动。

  动者,皆相火之为也。见于天者,出于龙雷,则木之气;出于海,则水之气也。具于人者,寄于肝肾二部。肝木而肾水,胆者肝之腑,膀胱者肾之腑,心包络者肾之配。三焦以焦言,而下焦司肝肾之分,皆阴而下者也。

  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自生。天之火虽出于木,而皆本乎地,故雷非伏,龙非蛰,海非附于地,则不能鸣,不能飞,不能波也。鸣也飞也波也,动而为火者也。肝肾之阴,悉具相火,人而同乎天也。然而东垣以火为元气之贼,与元气不两立,一胜则一负者,何哉?周子曰:“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万事出。”有知之后,五者之性,为物所感而动,即《内经》五火也。五性,厥阳之火,与相火相扇,则妄动矣。火起于妄,变化莫测煎熬真阴,阴虚则病,阴绝则死。君火之气,经以暑与湿言之;相火之气,经以火言之。盖表其暴悍酷烈,甚于君火也,故曰:相火元气之贼。周子又曰:“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朱子曰:“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夫人心听命,而又主之以静,则彼五火之动皆中节,相火惟有裨补造化,以为生生不息之运用尔,何贼之有?或曰:“《内经》止于六气言火,未言及脏腑也。”曰:岐伯历举病机一十九条,而属火者五。诸热瞀瘛,皆属于火;诸逆冲上,皆属于火;诸躁狂越,皆属于火;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诸病胕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是也。刘河间云:“诸风掉眩属于肝,风火也。诸气膹郁属于肺,燥火也。诸湿肿满属于脾,湿火也。诸痛痒疮属于心,郁火也。”是皆火之为病,出于脏腑者然也。以陈无择之通敏,犹以暖温为君火,日用之火为相火,无怪乎后人之聋瞽也。

  燧火集解

  李时珍曰:“《周官》司爟氏: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季秋纳火,民咸从之。盖人之资于火食者,疾病寿夭生焉。四时钻燧取新火,以为饮食之用,依岁气而使无亢不及,所以救民之时疾也。榆柳先百木而青,故春取之,其火色青;杏枣之木心赤,故夏取之,其火色赤;柞楢之木理白,故秋取之,其火色白;槐檀之”木心黑,故冬取之,其火色黑。桑柘之木肌黄,故季夏取之,其火色黄。天文大火之次,于星为心。季春龙见于辰而出火,于时为暑。季秋龙伏于戌而纳火,于时为寒。顺天道而百工之作息皆因之,以免水旱灾祥之流行也。后世寒食禁火,乃季春改火遗意,而俗作介推事,谬矣。《道书》云:“灶下灰火,谓之‘伏龙屎’。”不可爇香,事神。

  桑柴火主治

  痈疽发背不起,瘀肉不腐,及阴疮瘰疬流注,肷疮顽疮,然火吹灭,日灸一次。未溃拔毒止痛,已溃补接阳气,去腐生肌。凡一切补药诸膏,宜此火煎之,但不可点艾伤肌。

  发明

  朱震亨曰:“火以畅达,拔引郁毒,此从治之法也。”李时珍曰:“桑木能利关节,养津液,得火则拔引毒气,而袪逐风寒,所以能去腐生新。”《抱朴子》云:“一切仙药,不得桑煎不服。”桑乃箕星之精,能助药力,除风寒痹诸痛,久服终身不患风疾。

  炭火集解

  李时珍曰:“烧木为炭,木久则腐,而炭入土不腐者,木有生性,炭无生性也。葬家用炭,能使虫蚁不入,竹木之根自回,亦缘其无生性耳。古者冬至、夏至前二日垂土炭,平衡两端,轻重令匀。阴气至则土重,阳气至则炭重也。”

  栎炭火主治

  栎炭火,宜煅炼一切金石药。烰炭火,宜烹煎焙炙百药丸散。

  白炭火主治

  误吞金银铜铁在腹,烧红,急为末,煎汤呷之。甚者,刮末三钱,井水调服,未效再服。又解水银、轻粉毒。带火炭纳水底,能取水银出也。土立炭带之辟邪恶鬼气,除夜立之户内,亦辟邪恶。

  芦火竹火主治

  宜煎一切滋补药。

  发明

  “凡服汤药杂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药者,卤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观夫茶味之美恶,饭味之甘餲,皆系于水火烹饪之得失,即可推矣。

  是以煎药须用小心,老成人以深罐密封,新水活火,先武后文,如法服之,未有不效者。火用陈芦、枯竹,取其不强不损药力也;桑柴火,取其能助药力;烰炭,取其力。慢栎炭取其力。紧温养用糠及马屎牛屎者。取其暖而能使药力匀遍也。

  艾火主治

  《灸百病》。若灸诸风冷疾。入硫黄末少许,尤良。

  发明

  凡灸艾火者,宜用阳燧火珠,承日取太阳真火,其次则钻槐取火为良。若急卒难备,即用真麻油灯,或蜡烛火,以艾茎烧点于注,滋润灸疮,至愈不痛也。其戞金击石、钻燧入木之火,皆不可用。《邵子》云:“火无体,因物以为体。”金石之火,烈于草木之火是矣。入木者,松火难瘥,柏火伤神多汗,桑火伤肌肉,柘火伤气脉,枣火伤内吐血,橘火伤营卫经络,榆火伤骨失志,竹火伤筋损目也。《南齐书》载武帝时,有沙门从北齐赍赤火来,其火赤于常火而小,云以疗疾,贵贱争取之,灸至七炷,多得其验。吴兴杨道庆虚疾二十年,灸之即瘥。咸称马圣火诏,禁之不止,不知何物之火也。

  阳燧释名

  火镜也,以铜铸成,其面凹,摩热向日,以艾承之则得火。《周礼司烜氏》“以火燧取明火于日”是矣。

  神针火主治

  心腹冷痛。风寒湿痹。附骨阴疽。凡在筋骨隐痛者。针之火气直达病所。甚效。

  发明

  神针火者,五月五日,取东引桃枝,削为木针,如鸡子大,长五六寸,乾之。用时以绵纸三五层衬于患处,将针蘸麻油点着吹灭,乘热针之。又有雷火神针法,用熟蕲艾末一两,乳香、没药、穿山甲、硫黄、雄黄、草乌头、川乌头、桃树皮末各一钱,麝香五分,为末,拌艾,以厚纸裁成条,铺药艾于内,紧卷如指大,长三四寸,收贮瓶内,埋地中七七日取出,用时于灯上点着吹灭,隔纸十层,乘热针于患处,热气直入病处,其效更速。忌冷水。

  火针释名

  燔针、焠针、烧针、煨针、火针者,《素问》所谓燔针、焠针也。

  张仲景谓之烧针,川蜀人谓之煨针。其法麻油满盏,以灯草二七茎点灯,将针频涂麻油灯上,烧令通赤。

  用之不赤或冷,则反损人,且不能去病也。其针须用火着铁造之为佳。点穴墨记要明白,差则无功。

  主治

  风寒筋急,挛引痹痛,或瘫缓不仁者,针下疾出,急按孔穴则疼止,不按则疼甚,症块结积,冷病者,针下慢出,仍转动以发出污浊。痈疽发背,有脓无头者,针令脓溃,勿按孔穴。凡用火针太深则伤经络,太浅则不能去病,要在消息得中,针后发热恶寒,此为中病。凡面上及夏月湿热在两脚时,皆不可用此。

  发明

  《素问》云:“病在筋,调之筋,燔针刦刺其下及筋急者,病在骨,调之骨焠,针药熨之。”又《灵枢经》叙十二经筋所发诸痹痛,皆云: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度,以痛为输。

  又云:经筋之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纵弛不收。阴痿不用焠刺者,焠,寒急也。纵缓不收者,无用燔针。观此,则燔针乃为筋寒而急者设,以热治寒,正治之法也。

  而后世以针积块,亦假火气以散寒涸而发出污浊也。或又以治痈疽者,则是以从治之法,溃泄其毒气也。而昧者以治伤寒热病,则非矣。张仲景云:“太阳伤寒,加温针必发惊。营气微者,加烧针,则血流不行,更发热而烦躁。太阳病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俱竭,复加烧针,胸烦,面色青黄,肤瞤者”,难治。此皆用针者不知往哲设针之理,而谬用以致害人也。又凡肝虚目昏多泪,或风赤及生翳膜顽厚,成病后生白膜失明,或五脏虚劳,风热上冲于目生翳,并宜熨烙之法。盖气血得温则宣流,得寒则凝涩故也。其法用平头针,如翳大小,烧赤,轻轻当翳中烙之,烙后翳破,即用除翳药敷点。

  灯火主治

  小儿惊风,昏迷搐搦,窜视诸病。又治头风胀痛,视头额太阳络脉盛处,以灯心蘸麻油,点灯焠之良。外痔肿痛者亦焠之。油能去风解毒,火能通经也。小儿初生,因冒寒气欲绝者,勿断脐,急烘絮包之。将胎衣烘热,用灯炷于脐下往来燎之,暖气入腹内,气回自苏。

  又烧铜匙柄熨烙眼弦内,去风退赤,甚妙。

  发明

  凡灯,惟胡麻油、苏子油然者,能明目治病,其诸鱼油、诸禽兽油、诸菜子油、棉花子油、桐油、豆油、石脑油、诸灯烟,皆能损目,亦不治病也。

  灯花主治

  傅金疮,止血生肉。〈藏器〉小儿邪热在心,夜啼不止,以二三颗,灯心汤调,抹乳吮之。

  发明

  昔陆贾言:灯花爆而百事喜,《汉书·艺文志》有占灯花术,则灯花固灵物也。钱乙用治夜啼,其亦取此义乎?我明宗室富顺王一孙嗜灯花,但闻其气,即哭索不已。时珍诊之曰:“此癖也。”以杀虫治癖之药丸服,一料而愈。

  烛烬集解

  烛有蜜蜡烛、柏油烛、牛脂烛,惟蜜蜡、柏油者,烬可入药。

  主治

  丁肿同胡麻、针砂等分为末,和醋傅之。治九漏。同阴乾马齿苋等分为末,以泔水洗净,和腊猪脂傅之。日三上。

  《山西志书》

  太原府

  太原府河曲县火山,在县西五里,山逼黄河,岩石俱赤,烟气灼人,古称“火山军。”山上有孔,以草投之,烟灼上发,可熟食,草木不生。

  《四川志书》

  潼川州

  蓬溪县火井,伏龙山下,地洼若池,以火引之,有声隐隐出地中,少顷炎炽。夏月积雨,停水则焰生水上,水为之沸,而寒如故。冬月水涸,则土上有焰,观者至焚衣裾。

  《云南志书》

  临安府

  临安府火井,在阿迷州北三十里郭沼村,水溢出于田,尝有烟气,或投竹木即燃,夜则有光,边石亦热,出煤可烧,名曰“火井。”

  建水州火焰山,在城西北十里,土有硫黄气,俗传“挛疾者卧其上辄愈。”

  阿迷州火山,在州北三十里,火伏土中,有火处土即裂,以竹投之辄灼。

  《广西志书》

  新宁州

  隆安县火焰山,在县东三十里,六七月中山表火焰自发,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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