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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


  “裕忠,久违了。”

  某一天晴朗的午后,我和郑坐在医院外草坪旁的长椅上,从背后传来这句熟悉的声音。我心中突然浮现宋词里曾有“今宵剩把银缸照,犹恐相逢是梦中”的句子。那真是我心情的最佳写照。

  “小江!”除了他的名字,我真的不知道该对他喊什么才好。

  陈小江说话的语气一点也没变,轻佻中又满含温情:“我很高兴你沒有并发痴呆症喔!你的样子好像流浪狗,我不在的这段期间,日子一定过得很辛苦吧。可是,你为什么要骗我呢?”他一面走进长椅前,然后坐在郑绍德的身边。

  “我哪里骗你了?”

  “你居然没向我坦承你离开房间的方法!害我一直以为你住在一楼!”

  “我……”我的确是没有说。

  “虽然这个方法和真凶身份的决定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但是你什么也没提,未免也太不够意思了吧?于是我只好自己想喽。”

  “哦?是吗?”

  “如果连这点小谜团都无法解决,那我名侦探的招牌不就砸了吗?你不相信我是名侦探,想测验我的智商是吗?”

  我笑了。我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相信,他有办法解决魔法般的怪案呢?所以我告诉陈小江的,确实所有保留。就是连警察,也绝对想不到我离开房间的那个方法的。那是幻影与我,两人合作反复练习过数十次甚至百次以上的方法。

  我曾经认为,陈小江很可能就是幻影本人,所以他对那个方法,早就一清二楚了。他当初在与我谈话时,一直没揭露出我隐瞒这件事,只是为了避免让我将他和幻影联想在一起。

  当然,现在我已经知道他不是幻影了——可是新的问题来了——在他衣柜里发现的面具和黑布,又是怎么一回事?

  “所谓狗头人身的幻影,并不是你妄想症发作而出现的虚像。现在我们知道,那个幻影就是凶手饰演的。要离开你的房间,方法虽然很多种,但是真正实用的却只有一种。那就是——从窗口出去。对不对?”

  陈小江深吸一口气,他已经准备好要来场演说了。

  “我们两人中间这位警察——小郑,曾经提出一个很有趣的方法:从门口出去。我想他应该也跟你讲过,那个方法是事先假固定门面上挂锁用的扣环,让门从里面也可以打开,人出来以后再重新把扣环固定好。”小江说,“这个方法还真不错,不过我认为你和幻影并没有使用。现在,身负解谜重责大任的名侦探陈小江,就要告诉你——无论是什么谜团,我都能够解开的!”

  什么?他们早就全知道了?——我相当意外。

  “警方所提出的方法虽然逻辑上可行,但却忽略了一件事——如果要从房门离开,所面对的不只门外的挂锁,还有另外一个锁——屋门大锁。你家里有三个人,而能够自由离家的只有你的父母。他们理所当然各自有一把打开屋门的钥匙。就算还有备份钥匙,加起来总共也仅有三把。从当天他们发现你不在房里的状况来看,可以断定早上大门是锁住的,而且这三把钥匙都没有遗失,好端端地放在原位。

  “你当然不可能在十一年前就打造好自用的大门钥匙,也不可能找到机会去配制同样的钥匙。既是如此,倘若你是从房门离去的话,必然也得在离家后锁上大门。但这对你而言是做不到的。而所有住家的一楼,如果装设了窗户,为了防盗是不可能没有安装铁窗的。

  “既然你不可能从大门离开,当然也绝对不可能利用小郑的方法,从房门离开了。”

  “我也可以从房门离开,之后再以类似双股绳的方式由二楼降下啊!”

  “没错,当然可以。不过若要使用这种方法,你就必须事先准备好麻绳,况且对你来说也太危险了,一不小心很容易受伤。万一手没抓好摔到地上去,那后续的计划就全毁了。

  “总而言之,离开房间的方法虽然很多种,但真正派得上用场的只有一种。你们必须保证那个方法既迅速又安全。既然有幻影做共犯,就不必考虑单人能够达成、但却比较危险的方法。”

  我无话可说了。

  “那么,我来公布答案吧——幻影就是住在你家正对面的租屋房客。你一定不知道,租赁契约书上面登记的名字是林浩山吧?”

  所以幻影就是林浩山?一个我只听过名字却完全不知道模样的商人?

  “自从命案发生以后,你家对面的老公公就一直没见到房客回来过。他说那个房客并不是每天都回来睡,但是迄今这么长一段没回来,却也从来没发生过。另外,警察也拿出几个案件关系人的照片给他指认,可是老公公却说都不是。好,无论幻影究竟是谁,我想他的实体一定都易了容或改变了装扮!

  “裕忠!我就直说了。你所住的那条巷子十分狭窄。若是以一般小客车的宽度一点七公尺来算,三辆车并排的话,就会发生擦撞事故哦。也就是说,巷宽只有五公尺左右。两间房子的四楼都把窗子打开,仔细一观察就会发现,其实也不是很远的距离唷!你也知道嘛,世界级选手随便一跳就七、八公尺远了,五公尺算得了什么、哈哈……”

  “唉……你说我是直接跳到对面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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