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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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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这个人 胡美丽 龙应台与我从小一起长大。她逃学的时候,我也背着书包一块儿离家出走。街上逛着无聊,就去偷看电影。两个女生背着书包,不容易混在人群中假装是别人的小孩携带入场,只好去爬戏院的后墙。裙子都扯破了,土头土脸地翻身落地,却让守候着的售票员一手拎一个人,扔出门外:两个十岁大的女孩。 读台南女中的时候,她就是个思想型的人。学校的功课不怎么在意,老是在前十名左右,却很用心地看罗素、尼采的哲学书;半懂不懂地看。放学之后,我把头发卷起来,换上花哨的裙子偷偷去和男生约会,她却只用她纯净的眼睛望着我问:“你跟那些男生谈些什么呢?”我认为她是嫉妒男孩子喜欢我。 《野火集》的个性大概在高中就看得出来。龙应台特别瞧不起一位地理老师——他不但口齿不清、思绪紊乱,而且上课时专门重复自己的私生活故事。上地理课时,我们一般人就乐得打瞌睡、传纸条;下了课跟老师也毕恭毕敬。龙应台却嫉恶如仇似的,一见到这位老师就把头偏开,别说鞠躬招呼了,连正眼也不瞧他。后来基隆有个学生用斧头砍死了一个老师;女中这位地理老师私下问龙应台: “你是不是也想用斧头砍我?” 龙应台的回答: “你有这么坏吗?” *** 一九七〇年,我们又一起进了成功大学外文系。脱离了修道院式的女校环境,龙应台似乎渐渐受了胡美丽的影响:她也开始交男朋友了。成大的女生本来就少,龙应台长相并不吓人,跟其他女孩子比起来,又是一副有点“深度”的样子,所以追求她的人很多。可是我常笑她保守,仍旧迷信“男朋友就是将来要结婚的人”这回事。她当然没有跟当年的男朋友结婚;到现在,她还会问:是谁灌输给我们的观念,女孩子交往要“单一”?差点害死我! 我想我比她聪明。 *** 二十三岁,她一去美国就开始教书——在大学里教正规的美国大学生如何以英文写作,如何作缜密的思考。对一个外国人来说,这是莫大的挑战。 “美国人心胸的开阔令我惊讶,”她来信说,“他们并不考虑我是一个讲中文的外国人,却让我在大学里教他们的子弟‘国文’,认为我有这个能力。你想台湾会让一个外国人教大一国文而不觉得别扭吗?” 三十岁那年她取得了英文系的博士学位,同时在纽约教书;教美国小说、现代戏剧。她的来信仍旧很殷勤,带点日记的味道: 到学校很近,但是要跃过一条小溪,穿过一片树林。所以我经常是一条牛仔裤、一双脏球鞋的模样在教课。秋天了,今早的小溪满是斑斑点点的枫叶。昨夜大概下了一点雨,水稍涨一点,就把我平常踏脚的石头淹住了。我折了一束柳枝当桥过。森林里的落叶踩起来哗啦哗啦的一路跟着我响,横倒在草堆里潮湿的席木都盖上了黄色的枫叶。 我坐下来,陷入干叶堆里。满山遍野遍地都是秋天燃烧的色彩。唉!三十岁真好!可以对天对地对世界,不说一句话。我不想赞美也不想道歉,不觉得骄傲也不心虚;整个森林也无话可说…… 很想念台湾,但是不晓得是不是能应付那边的人情世故? 不管能不能应付,她回来了。回来一年之后,就开始兴风作浪。写文学批评,得罪不少作家还有作家的朋友;写社会批评,得罪了大学校长与政府官员。可是得罪不得罪,龙应台的作品像一颗大石头丢进水塘里,激起相当的震荡。《龙应台评小说》出书一个月之后,就连印了四版;《野火集》的文章经常在中学、大学的布告栏中张贴。 一把野火 龙应台,该者对“野火”专栏的反应你满意吗? 我收到的来信的确很多。从《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在去年十一月刊出以来,我几乎还是平均一天收一封信的样子。来信中百分之九十五表示支持、有百分之五却采取一种自衡的态度,把我对台湾的批评看作攻击。我说台湾脏乱,他就说:怎么样?外国月亮圆是不是?!我说我们的教育要改革,他就说:怎么,外国就没有问题是不是?! 这一类人非常感情用事,没有自剖自省的勇气与理性,常使我觉得沮丧。所幸这是少数。我们的年轻人却很有自我批评的精神,很有希望。 你是不是真的有“外国的月亮圆”的倾向呢?有人批评你说,你拿台湾和欧美比较,台湾当然显得落后;可是如果和印度或东南亚一些国家比,台湾其实可爱得很,你说呢? 我讨厌这种自慰心理。当然有些国家和地区比台湾好,有许多比台湾差;但是为什么要跟差的比?我也不在乎哪国的月亮圆。别人确实比我们干净,别人确实尊重古迹,别人确实珍惜自然生态——我就不能不说,因为我们要警惕、要学习。至于因为说了别人好,而被指为“不爱台湾”或“崇洋”等等,那也无所谓。 你能够分析为什么你的文章吸引人吗? 也不见得吸引人;很多人是不爱看的。在内容上,许多人受“野火”吸引,因为觉得它“敢说话”。但是这个理由令我觉得悲哀。在一个真正基于民意的民主社会里,“敢说话”应该不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因为人人都有权利“敢说话”,人人都“敢说话”。我以“敢说话”而受到赞美,对这个社会其实是个讽刺。 至于写作技巧上,“野火”之所以有人读,可能与我“求真”的原则 有关。 我尽量不用辞句美丽而意义空洞的语言,譬如什么“人生灿烂的花朵”或什么“青春的滋味”之类。我也不用成语;熟烂的成语在读者脑中会自然滑过,不留任何印象。可以用白话表达的,我就不用文言古句——所以我的文章和大部分中文系训练出来的作品风格上差异很大;也不尽然是我不用,基本上,中文系的人大概识字也比我多! 我不喜欢模糊或抽象的字眼。甚至在说最抽象的观念时,也希望用最具体的生活经验与语言来表达。 是不是做到了当然不见得。这也不是唯一的写作方式。批评的材料会不会写完?怕不怕重复?读者会不会对你厌倦。 当我开始重复自己的时候,读者当然会厌倦,那就表示我应该停笔。说些不痛不痒的话,不如不写。 你对台湾的言论自由尺度满意吗? 开玩笑吧?!任何有良知、有远见的知识分子都不应该对现有尺度觉得“满意”,除非他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或诚实的勇气。 那么《野火集》又能怎么样? 也不见得能怎么样。不过,你注意到我通常避免讨论事件本身的枝节,而着重在观念的探讨。譬如省农会对养猪户片面解约的事,我所关注的不是农林厅应如何解决问题,而是老百姓对政府的观念。“野火”的每一篇大致都在设法传播一种开放、自由、容忍,与理性的对事态度。能有多大效果呢?写作的人也不问成果吧?!做了再说。 你并不在意别人说你很“擅于推销自己”? 我若有心推销自己,大概就不会推辞掉那么多人要求我演讲、座谈、上电视、访问了。不过你说的不错,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我认为《龙应台评小说》是本重要的好书,我就说它重要、说它好。并不因为它刚巧是我自己写的就特意去谦逊掩饰。我觉得特意的谦逊,目的在迎合传统、迎合大众的期望;我对迎合没有兴趣。如果因为我不愿意作假,而说我擅于“推销”或“狂妄”,也悉听尊便。 我的人生里没有那么多时间与精力去揣测别人对我的看法与评价;该做的事太多了。譬如什么? 譬如在夜里听雨,譬如和喜欢的人牵着手散步,譬如听一支不俗气的歌,譬如到田埂上看水牛吃草…… 发觉龙应台是个女的,大家都吃一惊。在行文之中.你会不会有意掩藏你的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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