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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跟着民意走

  卢兄:你好!

  你来信说,记得在今年年初的时候,你曾经问过我对于克林顿能否成功连任的看法,而我说过克林顿只要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就一定会连任。可是现在看了我的信以后,对我这种说法感到很奇怪。既然克林顿在第一个总统任期中出现那么多的“问题”,为什么我还会对克林顿总统的当选持有信心呢?

  其实,我当时的回答一点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远见,因为,我相信这是美国当时大多数人的看法。所以,今年的美国大选虽然看上去依然“轰轰烈烈”,可是,实际上这是一场相当乏味的选举,因为在选举之前,人们都基本上已经象我说的一样,预测到了选举的结果。

  可是,又怎么解释这一切呢?

  两年之前,美国曾经有过一次中期选举,前面已经介绍过,在中期选举的时候,国会中所有的众议员和三分之一的参议员必须投入竞选。结果在那次中期选举中,共和党夺回了失去已久的两院多数议席。那一次,给克林顿以相当大的打击。为什么呢?

  因为所有的总统都是有限期的。四年任期匆匆而过,没有一个总统希望被历史证明,自己是一个没有什么政绩的总统。政绩又从何而来呢?一般来说,总统在任期内所通过的立法的质量和数量,通常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志。

  在美国总统的政绩的衡量中,在一般没有战争等非常情况之下,对外关系占的比重是非常小的,对外关系只要不犯什么大的错误,就过得去了。主要看的还是对美国本身发展总统所作出的贡献。

  根据美国政府结构的设计,总统本身只是一个行政主管,虽然他有发布行政命令的权力,但是他没有权力以他一个人的力量为这个国家作出什么战略部署。因此,总统如果试图推行一项什么新的政策和改革,兑现一项在竞选时对选民的承诺,他都必须说服国会予以配合。也就是说,他想对美国作出任何一点改动的话,他必须以提案的形式提交国会,并且说服国会,以立法的形式把他的想法确立下来。否则的话,总统即使有雄韬大略,也只能停留在夸夸其谈的水平上,根本无法实施。

  本来,美国的总统任期就是非常短暂的,即使他的设想被国会接受而立法,美国总统也没有许多其他国家的领袖那么幸运。那些领袖可以亲手指挥实现自己所勾画的蓝图,甚至在一切完成之后,接受人们的欢呼和敬仰。而美国总统如果能有几个设想被国会通过立法,已属万幸,匆匆忙忙就要交班下台了。即使这个设想后来结出了丰硕成果,也已经没他的事儿了。真是十足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更何况,还有这样一些总统,他们的满腹经纶始终得不到国会的理解,也就一直不能通过立法这一关,只能眼看着绝妙主张胎死腹中。他们可以说是错失一个了千载难逢的治国良机,然而不论有任何理由,四年一到,他们只能与他们的抱负擦身而过,回到平民的身份。这样的总统只能抱憾终身。所以,一个美国总统,获得竞选的成功,实可谓只是万里长征刚刚走完了第一步。

  看上去,这样的设计似乎显得颇为荒唐,几乎是在为这个国家的发展设置障碍。你想,一个总统千辛万苦地通过竞选上得台来,满怀雄心壮志要给这个国家改变面貌。可是,这个制度却在捆住他的手脚。还有比这个更叫人难以理解的吗?

  然而,他们却有他们的一套道理,听上去也十分简单。这个制度的设计基于这样的基本概念,宪法所规定的政府组成是人民之间的一个契约。大家以共同认可的方式推选出这样一些人,包括一个作为主管的总统,来管理公众事务。这个主管当然可以提出如何管理的设想,但是,这个国家并不是总统的,这个国家是大家的。总统只是一个公仆而已。他对于这个国家走什么方向只有一个建议权,愿意不愿意这么走,得看大家自己的意思了。

  美国政府的立法分支国会,则在更大的意义上成为民意的体现。所以,在美国,人们很少有机会看到白宫和总统的操作过程。但是,国会的讨论,争辩,表决等等具体操作,却是时时暴露在民众面前的,只要一打开电视的特定频道,他们的全部工作就在摄像机前。这些议员代表着他的这一部分百姓在那里表态,他也必须顺从这一部分的民意,否则他们不可能在国会继续坐下去。

  所以,总统的提案是否能成为国会的立法,实质上就转换成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这一阶段的行政主管给美国所走的道路提出一个设想,美国人民考虑之后,作出一个决定,他们到底愿意不愿意朝这个方向走,能走多远。

  当然,这样的制度设计,也许扼杀了一个高瞻远瞩的政治伟人的宏大抱负,也许,也使得美国人民失去了一些“起飞”的历史捷径。但是,他们愿意支付这些代价的原因,是他们不愿意冒险失去他们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利。他们依然回到一个最初的忧虑,他们担心政府和公仆的异化,他们担心失去他们的基本权利,那就是,两百年前托玛斯.杰弗逊在“独立宣言”中写到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如果在一个总统给民众带来好运的时候,大家就愿意放弃自己的判断,完全被动地接受强权的安排,那么,他们从此也必须接受强权有可能给他们带来的厄运。也就是说,如果今天民众面对强权的恩赐,就愿意放弃自己的选择权利的话,那么,明天强权落下一个苦果,那就不仅没什么可抱怨的,连挣扎的余地也不存在了。所以美国人才认为,失去一个制度对于人民权利的保证,就失去了一切。他们不能仅仅依靠对一个总统的信赖过活。他们会说,总统不也是一个凡人吗?而人是靠不住的。

  现在,你一定明白,为什么说两年前的中期选举时,大部分议席落入对手党共和党手中,会对克林顿是一个沉重打击了。尽管绝对的党性在美国是不受赞赏的。对一项法案的投票,每一个议员还是有自己独立的态度。否则,在美国,总统和多数议席经常分属两个不同党派的情况下,总统就无法使国会通过任何法案了。美国的这一台戏也早就唱不下去了。

  说到这儿,我必须说明,根据我个人的经验,我们中国人在了解美国政治制度方面,最容易误解的是他们的政党组织和活动了。这里有很大的历史文化差距。西方政党组织基本上是应西方议会民主的需要而产生的。在西方民主传统的源头,雅典直接民主时期,是没有政党的。事无巨细均由全体公民表决的“广场民主”不需要政党。在帝王专制时期,权力集中在皇室手中,也不需要政党。开现代议会民主下政党之先河的是英国在十七世纪末议会的力量足以和国王分庭抗礼的时候。在英国议会里产生了主张权归议会的辉格党和反对削弱国王的托利党。从此以后,两党的主要分歧就是关于政府到底应该作什么,到底应该有多强大。一百年后,美洲大陆人民起来要求独立时,辉格党人站在美国革命一边,而托利党人支持英王粉碎“叛乱”。两党当年的分歧,今天或多或少地由美国人继承了下来。

  美国革命初期是没有政党组织的。华盛顿在他的总统告别演说中谆谆劝告美国人民要反对任何“宗派”。著名的联邦主义者亚力山大汉密尔顿认为,“宗派”是必须永远予以防范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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