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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枪在谁手里

  卢兄:你好!

  来信收到了。很高兴你对我的这些信始终保持兴趣。今天我想向你介绍牵涉到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即宪法第二修正案的一些情况。你一定还记得我在介绍奥克拉荷马大爆炸的时候,提到过美国右派的民兵组织。当时,为了配合奥克拉荷马的报导,不甘寂寞的新闻媒体马上明查暗访,收集证据,集中报导了大量右派民兵的情况。伴随着大幅的民兵穿着迷彩服,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训练照片,人们对国内恐怖组织的关注首先被吸引到右派民兵组织那里。从各种报导中看出,这类民兵组织多由心怀愤懑的白人男子组成,他们痛恨联邦政府,笃信上帝,反对管制武器,反对堕胎,反对课税,以及反犯罪。他们枕戈待旦,等待着应以挽救国家的日子来到。专家认为,他们通常会鼓吹仇视非洲裔,犹太裔,以及其他族裔的言论。以据说曾与奥克拉荷马爆炸嫌犯麦克维有来往的密西根民兵为例,他们在九个州十分活跃。专家指出,还有另一个全国性的半军事组织,可能在二十四个州活动……等等。那么他们都是非法的地下武装吗?不是。组织民兵是美国人民的合法权利。

  你来信问过我,美国的民兵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也觉得非解释一下不可。在中国也有民兵,我就当过这样的民兵。记得当时只要是某个年龄段又没有“问题”的人,在工作单位里自然而然就都是“民兵”或是“基干民兵”,受到政府的武装部以及正规军的双重领导,有时由军队协助训练。“全民皆兵”的意思是指民兵是正规军的一种后备补充。可是,你可别给弄混了,美国的民兵却完完全全不同。

  美国的民兵是民间的合法武装力量,与官方没有关系。它们由老百姓自发组成,拥有法律所许可的武器装备,目的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聚集在一起,成立民兵组织。因此,基于成员的成分不同,他们的宗旨,观点也各不相同。美国式民兵的存在正是依据了权利法案的第二条:“组织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需的,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就是这短短的一句话,保障了人民拥枪的自由及其保卫自由的能力。虽然在选择这份自由的同时,每个人都看到,它并不使人感觉轻松。

  当然他们并不都是前面说的“右派民兵”。他们每年召开自己的大会,定期进行军事训练。最近两年,由于联邦政府为防范犯罪,试图制定一系列管制枪械的法律等原因,使不少人认为政府违背了美国的立国精神以及人民持枪的权利,因此,在这两年里,所谓“民兵运动”非常迅速地蔓延开来。

  我在前面已经向你谈过到,美国宪法中权利法案的部分,是保障美国人民的权利,其目的是限制以及平衡美国政府的权力的。前面提到的宪法第二修正案的,也是美国的建国者对于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一种防备,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也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对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的时候信心大增。可是,由于奥克拉荷马的爆炸案所引起的对美国右派民兵组织的种种报导,确实也引起了普遍的不安。

  以前,美国人确实认为,此类爆炸只有中东的恐怖主义分子才有可能去干,但是现在,他们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现实:恐怖主义者不仅有可能在美国自己的的土地上培育出来,而且这些人不是带着各种问题的新移民,而只是普通的土生土长的右派激进主义者。也就是说,这不是一种特例,不是一种非常情况。这是在正常机制的运转中发生的——宪法给了人民成立民兵和拥有武器的权利,人们知道他们必须为那些滥用武器滥用自由的人去支付代价,但是他们没有料到,这种滥用自由的状况随着历史的发展也在发展,以至会走到发生恐怖活动的地步。民兵问题的提出,把个人滥用枪枝提升到了集团滥用武装的高度。尽管至今为止,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指控某一民兵组织是爆炸案的后台,但是人们看到了一种可能性。更要命的是,谁也吃不准,那些一脸严肃宣称自己正在为种种不同的真理而战的极端分子们下一步还打算干些什么。

  美国在其特殊的移民背景所造成的复杂社会现状下,让它的人民享有这样的自由,这等于把这个国家变成一个风险巨大的世界自由实验室,走进去作一番观察,确实很长见识。但是如果只从一个角度去欣赏它的成功,或者只从另一个角度去嘲笑它的失败,都意义不大。

  也许你会问,这种自由索取代价的情况是否有可能消除,至少,是否有可能减轻,难道自由就不能象人们在呼唤,梦想和歌颂她时,所幻想的那位衣裙洁白不沾染血污的圣洁女神吗?非常不幸,答案是否定的。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在这个成分复杂的世界里,永远会有一部分人滥用自由。整个社会也就不得不为这种滥用自由的情况承担后果。而枪枝和武装一旦被滥用的话,是非常惊心动魄的。

  说到美国人为宪法第二修正案已经付出的代价,我想,不仅你很熟悉,所有的中国人大概都很熟悉。国内对此有大量的报导。但是,如果把枪犯罪问题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社会不安的层面上,似乎太简单了一点。

  首先,枪在这里确实很普遍。但是,我希望你能够理解,在美国和在一个禁枪的国家相比,枪的概念是不一样的。美国朋友告诉我们,以前这个国家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习惯,男孩成年的标志,就是在生日那天收到父亲送的一把枪。枪在这里从概念上的平常程度,大致就相当于中国少数民族猎区的猎刀。至于它的普遍程度,我举一个例子:当枪枝管理法通过的时候,受到该法禁止的攻击性武器之中,有一种是仿苏式半自动步枪AK-47,仅此一种型号,在美国民间当时就已经有一百万枝。我们和美国人聊到这种枪的时候,喜欢枪的人都对这条禁令大不以为然。

  另外有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今年美国能源部发现,原来属于他们的八辆装甲运兵车,竟被糊里糊涂地卖给了私人。其中有一个人付了一万四千五百美金,就把一辆完全可以投入正常使用的装甲车给开回家去了。好在这些人都是所谓的民间收藏家,也就是看着好玩买回去作收藏,跟买了张稀罕邮票的意思差不多。事后我曾经想过,如果是我的邻居杰米老头儿买回了那辆装甲车,我的反应肯定也就是好奇,不会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们刚来时,从工作的地方举目望出去,总能看到在一根高高的杆子上,顶着一把用霓虹灯勾画的手枪。天一黑,就能看到枪口刷刷的地闪出光来,作射击状。后来才知道,这杆子下面就是一个枪店。克林顿上台时,扬言要立法实行严格的枪枝管理以抑制犯罪,结果遭到美国长枪协会和民权组织等的强烈反对。最后通过的枪枝管理法被大大削弱,作用极其有限。在这个问题上,以克林顿为首的政府应该说是受了重挫。该法的最后结果出来之后,就在这个枪店的门口,我们看到一条巨大的横幅:“克林顿输了,美国赢了”。

  拥枪者有自己的协会,最大的是全国长枪协会,众多会员的选票使任何政治家都不敢掉以轻心。前总统乔治·布什当选时,全国长枪协会会员的选票帮了大忙,布什总统也成了长枪协会的会员。可是布什当了总统以后也想对枪枝有所控制,长枪协会很不乐意,据说第二次选举就不帮忙了。长枪协会在一封筹款信中毫不客气地大骂联邦官员是穿着皮靴的恶棍,还把这封信寄给了前总统。布什到底是当过总统的,当着他的面这样骂联邦官员,实在让他受不了,宣布退出长枪协会。

  刚从一个禁枪的国家出来的我们,第一次走进枪店和军事用品商店的时候,真有点“触目惊心”的感觉,看到千百种的各色武器弹药,军用刀,军事装备,迷彩服,等等,都是掏出钱就可以拿回家去的商品,总觉得不可思议。枪的价钱并不贵,人人都买得起。我今年甚至从大量的邮购商品指南中,找到一本印刷精美的枪枝弹药的目录本。

  我来的时间长了,渐渐发现,对于不同背景中长大的人来讲,感觉和概念是不一样的。对于我们周围的美国人,他们逛这类商店的感觉跟逛百货商店的感觉并没有什么两样。男人爱逛枪店跟女人爱逛服装店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枪店的后面一般都有射击场,既供买枪的试枪,也供不买枪的打着玩。这样的枪店到处都是。每年,各地还举行大大小小的枪械展销会,爆炸案的主犯麦克维就是在枪械展上,认识了他的一批激进主义朋友的。

  其实,很多女人也逛枪店。我们有个叫塞琳娜的好朋友,是个才二十多岁的大学毕业生。她听说中国人不允许携带武器,就给我们看了她的手枪,红木的手柄,小巧精致,真的很漂亮。这是我们到美国后看到的第一把枪。他的丈夫还有两把枪。此后,我们在美国朋友家里看到的枪就越来越多,也更多地理解了美国人的枪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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