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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果然,在李东阳的授意之下,六科给事中,十三道监察御史,纷纷上奏弹劾,数刘瑾大罪三十余款。内里又有张永说话,皇帝终于降旨,着锦衣卫将刘瑾交付廷讯。

  廷讯在午门,问官是六部尚书及一班勋臣。刘瑾一点不怕,大模大样地到了午门,高声说道:“满朝公卿,都出自我门下。谁有资格问我?”

  此言一出,恼了一位“皇亲”。此人名叫蔡震,尚英宗第三女淳安公主,照例官拜“驸马都尉”,算起来是当今皇帝的姑丈。

  “我是国戚,难道也出在你的门下?”

  刘瑾答不出来,唯有笑一笑,表示轻蔑;蔡震吩咐随带的校尉,上前狠狠打了刘瑾几个嘴巴。

  “公卿是朝廷所用,怎说出你门下,即此一端,可以定你的死罪!”蔡震又问:“你养着术士,又私下造了兵器盔甲,你要干甚么?”

  “兵器盔甲,造了来都是保护皇上用的。”

  “既然如此,为甚么把兵器盔甲藏在你家里?”

  刘瑾语塞。由此开始拷问,果然审出刘瑾的逆谋。事起于一天与吏部张彩闲谈——

  ***

  闲谈之间,刘瑾忽然起了感触,想到这几年树敌甚多,来日大难,忧惧交并,不觉涕泗横流。

  “何故如此?”张彩惊惶地问。

  “你不知道我心里的委屈悔恨。”刘瑾且哭且诉:“皇上接位之初,我们八个人都蒙重用。谷大用、张永他们怕内阁攻击,大家商量,该先下手为强,公推我出头,这几年得罪的人很多。如今天下的怨气都集中在我身上,他们倒是安然无事,坐享富贵。一旦出事,我首当其冲,你想冤不冤?”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恰好触及张彩久藏心中早就想建议的一桩大计。于是要求刘瑾的左右回避,关上房门,吐露肺腑。

  “皇上至今没有儿子,将来势必奉迎外藩,回承大统。如果嗣位的新君,年纪较大,又有作为,说老实话,我公之祸不可测。”

  “是啊!那是一定要出事的。张先生,”刘瑾焦灼地说,“你无论如何要替我想个法子。”

  “法子我早想好了。”

  张彩劝刘瑾向皇帝进言,在宗室中选一个幼童,养在宫中,作为储贰。这个幼童从小便受到刘瑾的照应,长大成人,接位为君,感念刘瑾拥立之功,扶掖之情,当然另眼相看。

  “此是长保富贵之计,万无一失。请我公留意。”

  刘瑾深以为然。可是过了几天,由于一个算命的一句话,改变了主意。这个算命的叫俞日明,推算刘瑾的一个名叫二汉的侄孙的八字,说是“贵不可言”。为甚么“不可言”呢?因为将来要当皇帝,而这话是不能明明白白说出来的。

  于是,刘瑾对张彩说:“立甚么宗室?还不如我自立。”

  所谓“自立”就是立刘二汉为帝。这是篡位,张彩大摇其头:“不可!决不可!”

  刘瑾一向尊重张彩,此时却忍不住了,“你也反对我!”一面说,一面捞起一个茶盘,就往张彩脸上扔了过去。

  张彩抱头鼠窜,从此不敢再多说一句;而刘瑾亦就从此开始,打造兵器盔甲,秘密地开始作篡位的打算。

  审是审问明白了,但奏报给皇帝,却只觉得刘瑾的想法可笑,至于私造兵器盔甲,皇帝也不以为有甚么了不起。直到后来抄家搜出来两把扇子,才致了刘瑾的死命。

  这把扇子,不是普通夏日风行、秋来捐弃的扇子,而是大驾仪仗之一,形似长柄团扇,用五光十色的野鸡毛织编而成,名为“扇翣”,交遮在皇帝身后,用来障蔽尘土。“扇翣”不分季节,尽皆使用,但冬天用的,饰以貂皮,刘瑾的异谋就在貂皮后面。

  原来这把扇翣的貂皮后面,藏着一把薄如柳叶,锋利无比的钢刀,两把扇翣就有两把刀。如果说,是造来给将来得登大宝的刘二汉所用,何须藏刀?不言可知,是供皇帝所用——不知那一天,皇帝临幸刘瑾私第,用这两把扇翣交遮在宝座后面,一声暗号,双刃交下,是如此贴近,又是如此由背后下手,那真是神仙也救不得驾了。

  发现了这个机关,皇帝勃然变色,“这奴才果然要反!”皇帝终于下了决断。

  其时刘瑾还在受审之中,因为大罪三十余款,一款一款要审明白,颇费功夫。皇帝是急性子,凡事要做便做得快,所以他写一道六个字的手谕给会审的公卿:“毋覆奏,凌迟之!”

  既然不要覆奏,且下了处决的命令,再审下去便成了多余之事。于是决定三天以后执行死刑。

  同样是死刑,亦有轻重不等之分。最轻的是绞,在狱中执行,照例“三收三放”,气绝始已。其次是斩,就是俗语所说的“杀头”。再次是枭首,亦就是杀头,所不同的是,斩后准家属即时收尸,把脑袋请皮匠缝起来,勉强还可算是落得个“全尸”,枭首则脑袋高悬示众,不能随尸体一起埋葬;明朝的刑制,凡强盗处决,规定在行劫之处枭首示众。

  最重的就是凌迟,又名“脔割”,俗称为“剐”。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割下,痛极哀呼,极人世未有之惨。因此,刽子手或者是受了贿嘱,或者是自己做好事,往往在动手之际,暗暗在受刑人胸前偏左刺一刀,心跳停止,便无痛苦;换句话所剐的不是活人,只是一具尸体。

  可是,刑部的刽子手对刘瑾却不敢行人情,更不敢受贿嘱。因为凌迟之日,万人空巷,都要来看无恶不作的刘瑾是如何死法?众目昭彰,不敢徇私,而况又有监斩官在,倘或一翻脸抓住弊端,就得陪刘瑾一起去死了!

  到了行刑那天,宣武门前所谓“西市”的菜市口,万头攒动,人山人海,都为的是要看巨奸伏法,一吐胸中骯脏之气。也有些人手中持着一只碗,拚命地往前挤;被挤的人,少不得白言相向。

  “老兄,你别挤行不行?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都像你这样后来的要挤到前面,莫非先来的反倒落在后面?”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我非挤到前面不可,不然,就买不到了。”

  “买甚么?里面只有刽子手,没有菜贩子,你要跟谁打交道?”

  “我就是要跟刽子手打交道。”那人将碗一扬。“我要买刘瑾的肉,买刘瑾的血。”

  “那是干甚么?”

  “吃啊,喝啊!”那人咬牙切齿地说,“我让刘瑾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总算皇天有眼,他也有今天的下场!”

  如他这种想法的大有人在。说明白了,大家都愿望让他拿着碗,挤在前面。直到午时将近,一辆没顶的骡车,由大群兵士,押解而来,受剐的刘瑾终于到了恶贯满盈的时候。

  刘瑾善哭,可是此时却无眼泪,一双眼半睁半闭,身子站不直,步子踏不稳,人已是吓得半死的了!

  于是两个士兵将他半拖半扶地,弄到刑场中央。那里预先已树好一根大木桩,顶上钉一个铁环;刽子手的两个徒弟分头动手,先将刘瑾的头发在铁环上系紧;然后抖开一张渔网,将赤着上半身子的刘瑾连木桩都罩在渔网里面,抽绳子使劲裹紧,只见刘瑾上半身肌肉,一块一块从网里凸了出来,恍似长了一身鳞片。

  “这是干甚么?”有人不解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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