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凄凉到盖棺


  翁同龢殁于光绪三十年五月二十,享年七十五,临终口占一绝云:“六十年中事,凄凉到盖棺。不将两行泪,轻向汝曹弹。”此诗一直无人能解,试为一释,并考正翁同龢并无谥“文恭”之事。

  翁同龢虽已高龄七十有五,而腰腿甚健,四月廿一日由苏州启程,翌日至杭,宿于翁曾桂署中。

  翁曾桂在江西藩司任内,丁忧回籍守制,服满于廿八年九月进京,三个月后简放浙江藩司,翁同龢是年除夕日记:

  频年与两侄相依,颇足慰意,今秋菉侄弃吾而去,最伤老怀。筱侄(翁曾桂)蒙恩简近省,然究非聚处之乐。

  “菉侄”指翁曾荣,殁于翁曾桂入京以前。所谓“蒙恩简近省”,可知荣禄不忘故交,特加照应。故于荣禄之殁,日记中比拟为原壤之于孔子,仅责其无礼而已,且有“为之于邑”之语,与记刚毅、徐桐之死,感情完全不同。

  翁同龢在杭,由叶茂如陪同游湖,四月廿六日记:

  茂如来约游理安,遂以小舆偕行,出涌金门,绕武林门沿湖行,山如环,湖如镜,入张祠(勤果)、左祠、拜岳王坟,南至灵隐寺饭。饭已拾级至韬光,得金莲花一枝,又所谓泉龙者 (四足而有角)。仍下至灵隐寺门,径往茅家埠,约七里,觅一舟至孤山,登巢居阁(林处士墓),今又增林典史,近又添林太守迪臣基。又至三潭印月,其右即彭祠也。坐良久,泛湖归,黑云如山,亟舆至灵隐,此至而雨作,点灯共饭。

  次日日记谓“有云气,正增游兴”,凌晨即步至冷泉亭坐石听泉,旋游龙井,烟霞洞,随即赴拱宸桥,乘船回常熟。

  观此可知翁同龢不但兴致极好,身体亦极好。至于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翁曾桂健康状况不佳,特往探视,而来去悄然,临行且未作别,与戊戌七月至南昌的情形完全不同,是一极鲜明的对比。

  戊戌七月至江西,是等待复召之命,而此时是在“编管”之中,行动不能自由,私下到杭州探侄,还要看机会。其时浙江巡抚诚勋调任,翁曾桂以藩司护印,为一省最高长官,在这样的情况下,翁同龢方能作杭州之行,因为诚勋如在,不作礼貌上的周旋,便是翁曾桂失礼;倘去拜访,为言官所知,露章纠弹,翁曾桂必获处分,降革都有可能。

  即令如此,行踪仍不能不力求隐秘,到杭州后,只在藩署一宿,次日游湖,宿于灵隐,又次日回常熟,只翁曾桂之子惠夫在拱宸桥相送。翁同龢宿藩署之夕,日记中有“共此灯烛,亦幸矣哉”,林下巨公探视胞侄,竟如卫八处士之访老杜,此非凄凉而何?

  此行的感触至深,故归后即“忽忽不适”;日记中“竟日烦懑不可当”;“触目凄然,终日昏昏”;“闷坐无聊”等字样不断,与未去杭州以前的心境,大不相同。至五月十一日阅报得悉有一恩谕,就不能不病了。

  五月十一日:见初八日报,奉太后恩谕,以今年庆典,凡戊戌案内革职人员皆开复原官,监禁交地方管束者,概释,着该部该省查奏,钦此。逋臣得邀此宽典,虽一息当伏谒君门也。大宝从津来谒,得杭信 (初六),得京信(初四)。

  按:原诏为:“从前获罪人员,除谋立会之康有为、梁启超二犯,实属罪大恶极,无可赦免外,其余戊戌案内各员,均着免其既往,予以自新,曾经革职者,俱着开复原衔,其通饬缉拿,并现在监禁,及交地方官管束者,一体开释;事犯在此次恩旨以前者,概行免究。”中如王照潜回京师后,于三月十二日被捕,亦因有此恩谕,得获释放。

  五月十二日:晨见日,午后雨,发热,遍身疼,胸痞常梗,晚益甚,得汗不解,呻吟彻晓。

  五月十三日:晴。晨乘舟入城,延王士翘来诊,云尽是湿热,用芳香泄浊,然于肝疾似未及也。晨略爽,晚仍热。

  五月十四日:晴。先公诞日设奠,叩头竟不能起。

  翁同龢日记至是日而止。但直至五月二十日弃世而止,始终神明湛然。

  在翁同龢的想法,这道恩谕是通案,对他应该另有特旨,所谓进退大臣以礼,他之放归田里,以及后来交地方官之严加管束,皆奉特旨;则如今宽宥前罪,开复原官而仍为协办大学士,当然亦应该用特旨。岂有宰相复位,而须地方官查奏之理。此所以日记中有“逋臣如得邀此宽典,虽一息当伏谒君门也。”用一假设的“如”字,即意谓他不在通案之内,故可算尚未邀得宽典,等奉到特旨,怎么样也要进京去谢恩。那知居然并无特旨,将两朝帝师,四朝元老,与草茅新进的沈鹏,一例看待了。

  这要怪谁呢?第一要怪德宗。既然太后有此恩典,他应该替翁同龢讲话。刚毅、徐桐排挤翁同龢,慈禧应该早就看出来了,而且慈禧亦是很念旧的人,只要德宗肯说话,在当时母子感情已见好转之际,慈禧决无不准之理。

  其次要怪军机。自荣禄殁后,庆王掌枢,汉大臣以王文韶为首,他对朝章制度,非常熟悉,只要在承旨时,说一声“奉特旨撤职人员,照例应下特旨开复原衔”。此为循例应办之事,何能不准?

  所以致此者,不外乎两个原因,第一是根本忘记了有翁同龢这么一个人;第二是顾忌到众口铄金的翁同龢保荐康有为之说,而康梁自戊戌政变时,由北洋纵放后,在海外一面假勤王之名敛财;一面不断丑诋慈禧,恐一提翁同龢,会触怒慈禧。以情理而论,当以后者为是。是则沉冤至死莫白,此即“凄凉到盖棺”。

  明史“太祖孝慈高皇后传”:

  学士宋濂坐孙慎罪,逮至论死,后谏曰:“民家为子弟延师,尚以礼全始终,况天子乎?且濂家居,必不知情。”帝不听。会后侍帝食,不御酒肉,帝问故,对曰:“妾为宋先生作福事也。”帝恻然投箸起,明日赦濂。

  马皇后之贤,在“治平宝鉴”中数载其事;同治年间,词臣为两宫太后进讲,亦必谈过此一故事。宋濂罪至论死,只以曾为太子师而蒙赦;翁同龢两为帝师,即令曾保康有为,其罪亦不至如宋濂不能教儿孙,以致其长孙宋慎参预胡惟庸的逆谋,而慈禧一直不谅,此为“六十年中事”所不堪回首者。

  凡此凄凉,既与家属无关,且亦难为家属诉说,惟有抱恨入地,“不将两行泪,轻为汝曹弹”,有苦至死而不能言,真正是凄凉到盖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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