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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高谈时局


  康有为年谱二十四年第一条云:

  正月初二日,总理衙门总办来书,告初三日三下钟,王大臣约见,至时李中堂鸿章,翁中堂同龢,荣中堂禄,刑部尚书廖寿恒,户部左侍郎张荫桓相见于西花廉,待以宾礼,问变法之宜。

  据康有为自记,荣禄首先发言,谓“祖宗之法不能变”。廖寿恒问“如何变法”?康答“宜变法律,官制为先。”李鸿章因而诘问:“然则六部尽撤,则例尽弃乎?”翁同龢则问“筹款”。康有为又自言,曾“陈法律、度支、学校、农商”,以至农商工矿、陆海军等。又谓“阅日召见枢臣,翁以吾言入奏,上命召见;荣邸谓令其条陈所见,若可采取,乃令召见。上乃令条陈所见,并进呈日本变法考及俄彼得变政记。”

  凡此在翁同龢日记中,皆未记载,只初三日一条云:

  传康有为到署,高谈时局,以变法为主,立制度局、新政局、练民兵、开铁路、广借洋债数大端,狂甚。

  翁之不记康有为,当因晚年恐贾祸而删削日记,但对正月初三传见康有为一事,并未重视,则可从是日一早致张荫桓函中,绝未一提其事,反证而知,翁同龢致张荫桓原函如下:

  新岁展庆无涯,今日俄、英两使并见,邸辞当有次第,盍早到署一商。昨震东来言:海客招饮,意不欲赴,如何措词,乞代酌。

  “海客”路海靖,初四日有“海靖约十二日赴彼馆饮,托梁震东婉谢”之语可证。此一小事,尚在信中述及,则不提是日约见康有为,应作何语,在翁同龢看得其事比应酬更小了。

  翁同龢致张荫桓函中从不一及康有为,为翁同龢决未保荐康有为最有力的证据,因为这些函件保存得相当完整,是最有价值的第一手史料。翁同龢不轻信人,而康有为在京城活动已久,与张荫桓过从甚密,如翁对康欣赏,断无在日记、书函中不一提及之理;日记固可谓之删改,书函已在他人手中,何可追索?且往往“笔墨如织”,大小事想到即书,亦无法确记某日某时函中曾一提康有为,而能索回销毁,以掩其迹。此外,就翁同龢的性格分析,亦不可能:

  第一、翁同龢基本上是醇谨之士,与康有为的性格,完全是两路;气味不投,无可交往。
  第二、翁同龢一直教帝以孝,以期感格母慈;而康有为早有对慈禧不满的言论,认为德宗应独振 乾纲,张荫桓即颇受其影响,而翁同龢决不愿亦决不敢为子排母。
  第三、翁同龢在甲午前后,所亲信者为汪鸣銮;所看重者为张謇,而此二人皆与康有为无甚交往。
  第四、翁同龢居官,素持明哲保身之道。
  
  二十四年正月初三,总署诸臣约见康有为,荣禄首言“祖宗之法不能变”,与康有为处于对立的地位。荣禄的看法,即为慈禧、亲贵、守旧派的看法,翁同龢不能不知。既知而支持康有为,应知后果如何?翁以望七之年,岂能作此冒昧之事?然则翁同龢保荐康有为之说何来?一则是后党如荣禄等人,有意散播流言,因康有为与张荫桓同乡交密,而翁倚张为左右手,效此种流言,易为人所信。再则康有为刻意欲攀附翁同龢以自高声价,其 《自编年谱》中,虚榜与翁交往的情形,实不值一哂。如割台以后,翁同龢“有变法之心,访康不遇,康乃谒翁,谓变法之事,大洽。”并记翁之语云:

  与君虽新见,然相知十年,实如故人,姑为子言,宜密之。上实无权,太后极猜忌,上有点心赏近支王公大臣,太后亦剖看、视有密诏否?自经文芸阁台见后,即不许上见小臣,即吾之见客,亦有人窥门三巡数之者,故吾不敢见客,盖有难言也。

  翁同纪向以稳健著称,言行皆颇谨饬,有时失言失态,辄自咎责,这在他的日记中随处可见。若如康有为所言,即或曾经接见,岂有与一素无渊源的狂士,谈宫闱秘辛之理?

  而且,康有为在后来名气甚大,当时不过一正途出身的工部主事而已,对朝中、宫中情形固甚隔膜。上引杜撰的一段话,至少有两点是决不可能出诸“常熟”之口的:

  第一、所谓“上有点心赏近支王公大臣,太后亦剖看,视有密诏否?”此点心即为“克食”,一种用酥油面粉所制的甜点心,在民间谓之“大八件”、“小八件”。克食为宫中经常祭神之物,故祭余以分赐王公大臣,俾共迓神庥。此物中可藏密诏,真奇谈之尤。且克食为御膳房所制,莫非膳夫能由德宗指挥,在调制时即将密诏贮于其中?

  第二、德宗如有密诏,必先诏翁,而翁同龢每日或书房、或养心殿辄先有独对之时,德宗如有密诏,何不当面交付?即令诏其他臣工,亦可付翁转交,何必藏于“点心”之中。

  由此可见,康有为并翁同龢常有与德宗单独相见这一点,亦根本不知,说假话而有此大漏洞。推究其故,康有为要强调的是“密诏”。戊戌以后,康有为亡命海外,以奉有“衣带诏”向华侨敛财,而所谓“衣带诏”者何在?却始终拿不出实物来。此事即其门弟子亦颇不以为然,康有为亦唯有死无对证的情况下,信口开河,表示德宗早有下“密诏”之意,以期用模糊影响之词,令人误信其确曾受“衣带诏”。

  其时翁同龢对康有为的陈述,了不措意。他全力在应付者,一为由对德交涉而引起的俄、英需索;二为贷款问题。对德交涉最使翁同龢难堪者,即是海靖对翁已失去信心,先欲见恭、庆两王;后来又访李鸿章于贤良庙,李拒而不纳,只约于正月初八日见于总署,而届时又托病不到。

  李鸿章之不愿见海靖,原因有二,第一、刻意将对德交涉失败的责任,推卸给翁同龢;第二、对俄、对英的交涉,需视对德交涉的结果为转移,李鸿章为俄国利益计,希望德国能独占胶澳,故不愿与海靖争。到而不争,形迹弥显,不如不见之为愈。

  俄国之着急,是因为英国贷款的条件,非常优厚,虽亦外索“利益五端”,但并不比俄国苛刻。其次,英国在华经营多年,尤其是有能说华语,受中国官职,且欲令其子参加北闱乡试,自取别号“鹭宾”的总税务司赫德,在俄国是无法与英竞争的,因而唯有将全部压力施诸其在华利益“代理人”的李鸿章。所谓“合肥颇急”,自是李鸿章致翁同龢函中所自述;东山养望,矫情镇物,李鸿章何能不明斯理?而焦急之心,形于笔墨,且两国交涉,即令不能如俄之愿,引起严重纠纷,亦为举国之忧,何须李鸿章一个人着急?

  于此可以推断,在吴克托穆的电报之外,俄国必另派人向李鸿章书面提出威胁,如果不能达成俄国的要求,将会宣布李鸿章受贿的真相。此人最可能是后来为俄国驻华公使,当时是华俄道胜银行负责人的璞科第 (D.D. Konostovetz)。这是李鸿章身家性命所系之事,何得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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