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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的打手


  杨崇伊与李经方为儿女亲家。其子杨圻字云史,所娶者为李经方之女国燕。杨崇伊与翁同龢为小同乡,且为翁的门生,与文廷式同年;但得与李鸿章结为姻亲,势利所在,老师与同年的情分都抛在脑后了。叶昌炽二十二年二月十七日日记:

  道希为杨莘伯所纠,牵涉松筠庵公折,及内监文姓事,革职永不叙用,驱逐回籍,毋许在京逗留。钩党之祸,近在眉睫,明哲之士,所当深戒。

  据翁同龢日记,杨崇伊劾文廷式的封奏,上于二月十六日,次日“呈慈览今发下,谕将文廷式革职,永不叙用,驱逐回籍。”而前一日戮寇连材;又三日将发往打牲乌拉之闻德兴,于戍地正法。事发于同时,似乎互有关连,而文廷式为之枢纽;事实上不尽然。寇连材之事与文廷式绝对无关,但文廷式之被黜以及闻德兴之死,由寇连材所触发,则无可疑。

  杨崇伊之由李氏父子授意,将搏击文廷式,蓄谋固已甚久。二月十六日有戮寇连材之事,则为一下手的绝好机会,因为第一,适逢慈禧震怒之时;第二,可用影射的手法,嫁祸文廷式。结果,情况的发展,恰如所期;只是闻德兴为无妄之灾。后数年,张荫桓之被诛,其事与闻德兴差近,此所以后来翁同龢被放数年,而犹惴惴然深恐复有大祸,不得不删改日记,预留地步,即因前车可鉴之故。

  慈禧之逐文廷式,杀闻德兴,基本上是深恶珍妃之影响德宗。据黄秋岳“花随人圣盦摭忆”云,其时已有废立之密谋,赖文廷式设计挽回,所记如此:

  又某笔记载:德宗戆直,上书房总师傅翁同龢亦频以民间疾苦外交之事,诱勉德宗。德宗常言,我不能为亡国之君,语侵慈禧,而废立之说兴焉。时坤宫与德宗弗睦,频以谗间达慈禧,故事机益迫。

  “坤宫”指德宗皇后。谓翁同龢为“上书房总师傅”,微误。黄秋岳续记:

  甲午清兵溃,军舰被掳,吴大澄、魏光焘督师关外,刘坤一督师关内,李鸿章议约多损失,几定约焉。翰林学士习闻宫中诸事,知内忧外患交乘,国将覆,往见坤一,请力争约款。坤一未会意,谓弱国无权利可言。廷式请屏左右,以废立之说相告。且谓宫中蓄谋久,荣禄以疆臣督兵将 (云云)。

  此记有误,“荣禄以强臣督兵”,乃翁同龢被废后事。

  但其时荣禄虽尚未进入权力核心圈,而暗中却已逐渐成为后党的中坚分子;只是翁同龢书生气极浓,而又有“君子群而不党”的观念,横亘心头,在这方面毫无警惕,以致懵然不觉而已。至于废立之议,萌始于此时,文廷式如真有所闻,则翁同龢不能不知,只是决不会记入日记。如下所记,文廷式屏人密语刘坤一,“力争约款”的作用,当亦为翁同龢所同意。文廷式之言如此:

  慈禧有所作,每询疆臣等意思若何?是宫中滋忌疆臣;疆臣资高负宿望者今惟君,某知争约必不成,俾内廷因龂龂争约,知废立之难实行,是则曲突徙薪之效见焉。坤一属廷式代起草,而废立之谋以止。

  文廷式的看法是,希望刘坤一藉争约表示疆臣对国家大政,决不会袖手旁观。争取对日和约之缓期交换,是明知决不可能实现,争亦白争之事,尚且如此;则事之大于和约,且可挽回者,安有不据理力争之理?以此态度,使慈禧知难而退,确是曲突徙薪的上策。翁同龢在马关议和以后,亦曾千方百计,以求延缓批准和约,当是纳文廷式的建议而采取的配合行动。

  但说因文廷式代刘坤一草一缓期换约的奏稿,便打消了“废立之谋”,则不尽然。在当时至多只有看看是否可以废立的考虑,还谈不到一个“谋”字。因为就主观而言,废立以后,孰可代之?在各种因素的考虑中,首先需要确立的一个原则是,代立者应该是“溥”字辈;“载”字辈必在排除之列。此与穆宗崩逝时,只能立“载”字辈,不能立“溥”字辈的原则,恰好相反。其原因如下:

  第一、当初如立“溥”字辈,则必继嗣穆宗,皇后阿鲁特氏,自然成为太后,而慈禧则升为太皇太后。皇后成为太后,则继嗣之君,应育于太后宫中,且不说慈禧深恶皇后阿鲁特氏,决不愿让她成为太后;即令并无恶感,但太皇太后训政,并不能掌握绝对的权力,而慈禧已深知她自己的个性,行事必须独断独行,方能见效,当然不愿中隔一太后来分她的权。

  由此可知,当初不为穆宗立嗣,纯由于有皇后之故;如今嘉顺皇后尸骨早寒,为穆宗立嗣,并无平空出现一太后之虞,考虑自然就不同了。

  第二、就名分而言,穆宗既崩,文宗无子,为之立醇王长子继嗣,道理还勉强可通。如今倘再立“载”字辈,则依然应作为文宗之子;但德宗既在,则文宗明明有子,以此“子”不成材,废之而别继一子,此已与文宗继嗣问题无关。就宗法而言,为穆宗立嗣,则嗣立之君为文宗之孙,帝系仍属一贯,反而名正言顺。

  在立“溥”不立“载”的原则之下,要物色适当的人选,相当困难;因为慈禧原则之下还有原则:

  第一、必须出于近支亲贵。所谓近支者,指文宗诸弟而言。

  第二、近支亲贵中,应排除恭王之孙,其因有三:㊀慈禧始终与恭王不协,在感情上决不愿其孙为帝;㊁虽不协而仍有用恭王之处,立其孙后,则恭王不能再掌枢;㊂鉴于慈禧之虐待德宗,恭王未必愿其孙进宫,如出此议而恭王拒绝,拒绝又必以反对废立为名,则事成僵局。

  第三、恭王之孙不能立;则只有惇、醇两府的溥字辈中去挑,最理想的是醇府,但袭醇王的载沣其时方幼,尚未婚娶,最后就只剩下惇王府了。

  这样一层一层考虑下来,要为穆宗立嗣,在当时只有从惇王诸孙中去选。惇王孙子甚多,但必须合乎两个条件,才能中选。这两个条件是:本人的资质,堪以造就;而此人之父,亦即惇王之子,能忠于慈禧。这样的一个“溥”字辈,在当时尚未产生。

  此外还有一个反证,可证明当时深宫有此念头,尚未到表面化的地步。如已表面化,则荣禄必与其谋。而荣禄是反对废立的,因为此举将使慈禧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事实上不仅荣禄,任何一个人都知道,慈禧倘有此议,翁同龢必犯颜力争,甚至不惜一死以护德宗。慈禧决不能在此时,作此冒天下大不韪的至愚之事。然而话虽如此,并不能否定慈禧无废立之意。

  至于文廷式与寇连材之无关联,可由其所著《闻尘偶记》中求证。《闻尘偶记》有刊本行世,但尚有未刊秘稿,黄秋岳曾从曹纕蘅处得见抄本;文廷式自序记于二十二年正月,后有小注云:

  “是年二月被劾出都,其有所录,半出追记。”因此,抄本开卷第一则,即记寇连材事,共分两节,第一节记共知的事实;第二节始为外间所不知的秘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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