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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君


  甲午之役肇端于日本对韩国的觊觎。罗惇曧“中日兵事本末”,论其始也,深得其要:

  光绪十一年春,日本遣宫内大臣伊藤博文,农务大臣西乡从道,来津议朝鲜约,鸿章为全权大臣,吴大澄副之,与议定约三款:一、两国屯朝鲜兵,各尽撤还;二、朝鲜练兵,两国均不派员为教练官;三、将来两国如派兵至朝鲜,须互先行文知照。当时鸿章左右皆不习国际法学,有此巨谬,成公同保护之条约,鸿章不之知。举国亦无人诘其谬误,犹泰然曰:“朝鲜我属国也。”以至于甲午遂启大争,成中国之巨祸,皆此约成之也。

  中国为朝鲜的宗主国,源远流长,为举世所公认。且有一个最现实的证据,即光绪八年朝鲜内乱,吴长庆率淮军至韩,平齓后执祸首“大院君”李昰应以归,幽诸保定。倘非宗主国,何能出此惩罚措施?天津之约既立,乃派袁世凯为驻朝鲜通商委员,护送大院君回国。在此以前,韩王李熙数请释其生父回国;慈禧不许,自有深意,原来李熙亦是以旁支入承大统。大院君的身分与醇王相似。慈禧自光绪六年起,丑闻连连,慈安虽为她下毒手翦除,但醇王为皇帝本生父,发言自有其特别的地位,慈禧不能不顾虑,因而借幽禁大院君以立威,更为对醇王的警告,而醇王不悟。

  《清朝野史大观》第一辑“清宫遗闻”记:

  奕譞初不悟其意,会李熙复有表至京,奕譞即以加恩外藩为请,乞准其所奏,宥昰应归国,以全父子之情。慈禧闻奏,默然允之,但微哂曰:“吾此举正别有深意,将使天下有子为人后者,有所警惕而不敢妄为耳。非于李昰应有何仇怨也。”奕譞闻之,战栗失色,伏地不起。有顷,慈禧乃笑而慰之曰:“王毋多心,吾知王忠敬。此语并非为王而发也。”且勅二内侍,掖之以出。奕譞既归第,惘然若有所失者数日。

  此虽野史,确属可信。慈禧对醇王猜忌甚深,曾特赐杏黄轿以测其反应,醇王畏谨将事,始终不敢乘坐。及薨,其园寝有银杏一株,金元时物,树木七围,华盖亭亭,慈禧信堪舆家言,特命锯去,且亲自督工,此为信而有征之事。至于慈禧对醇王恩威并用的手法,亦有蓝本。乾隆年间,高贵妃之兄高晋,以贪黜被大辟之刑;孝贤皇后之兄傅恒掌军机,代为乞恩,以请念系高贵妃之兄,请推恩免死。高宗答谓:“贵妃之兄犯法可免死,如皇后之兄犯法,又将如何?”傅恒汗流浃背而退。傅恒之事高宗,与醇王之事慈禧;以及高宗、慈禧之加恩两人,其事极其相似。

  大院君被释回国,后为日本用作傀儡,所以有此结果,则为错上加错所致。

  所谓错上加错者,对内自欺,仍称朝鲜为中国藩服,但对外尤其是对日本,为了推卸宗主国有解决藩属困难的责任,又说朝鲜为自主之国,适足以授人以柄。如光绪十九年东学党变起,朝鲜乞师,李鸿章派直隶提督叶志超、太原总兵聂士成,率长芦、榆树关防军东援,屯朝鲜牙山。并电谕驻日公使汪凤藻,告日本外务省,以朝鲜请兵,中国顾念藩服,遣兵代平其乱,此为错上所加的第一错,既以朝鲜为藩服,代平其乱,则根本不必告知日本;告知日本即等于承认天津条约。因此,日本亦派兵至朝鲜平乱,达八千余人,并命其复驻华公使小村寿太郎,照约告知总署,总署复书谓:“我朝抚绥藩服,因其请兵,故命将平其内乱,贵国不必特派重兵。且朝鲜并未向贵国请兵,贵国之兵,亦不必入其内地。”日本当然不承认,表示照约行事,“兵入朝鲜内地,亦无定限。”态度至为强硬。

  错上加错的第二错是,韩乱暂平而日军续至,日本约华为简大臣至朝鲜,改革其内政,而中国的答复是:“整顿内治,任朝鲜自为之,我中国不愿干预。贵国既认朝鲜为自主之国,尤不应预其内政,至彼此撤兵,请稽和约专条行之。”至此等于正式宣布放弃保护朝鲜的责任。朝鲜此时尚无法自主,所以中国的声明,适足以启日本想代华而为朝鲜宗主国的野心,其外相陆奥电驻韩日使大鸟谓:阁议决不撤兵,如中国不允共改韩政,日本即独力任之。至此,袁世凯与大鸟的撤兵谈判,顿时中断。袁世凯要求增兵,而李鸿章指示出以镇静,谓各国自有公论。

  李鸿章始终相信“以夷制夷”,利用外国的历力可以迫使日本就范。此“夷”先为英国,后为俄国;总署比较倾向请英国调处,而李鸿章则深信俄国;那知俄国在日本发表对韩并无领土的野心后,俄国表示满意,原来表示可出大力的俄使喀希尼告诉李鸿章,俄国只能以友谊劝日撤兵,未便用武力干预。李鸿章开始感到事态严重,而且立即面临了内外交迫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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