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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无锡东林书院为基础的,敦品励行之士所结合的一个集团,被人称为“东林党”,正是魏忠贤所深恶痛绝的眼中钉;因而冯铨的陈诉,很容易打动他,将冯铨任用为东宫官属的少詹事。其时“铁汉”杨涟,弹劾魏忠贤二十四款大罪;魏忠贤颇为恐慌,冯铨向他进言,教他不必顾忌,尽管用高压手段,荼毒东林。因此,冯铨的罪恶,并不比其他“阉党”巨擘,如崔呈秀等人来得轻;此已成当时的公论。冯铨怕天启四年的记载,有公之于世的一天,便起了釜底抽薪的盗心,把这一年的实录悄悄儿偷走了。

  明朝末年的实录,本来从天启七年以后就不存的,现在更少了天启四年这一年,因此纂修明史的工作,越发困难,冯铨等人奉诏从事,只是仿照通鉴的体裁,草草敷衍,略有几本而已。这一部判明一代兴亡得失的正史,还须从头做起,而最要紧、最基本的工作,便是访求天启、崇祯两朝的史料。

  于是顺治五年、八年,都曾有人上奏,建议以重金购求所缺明实录的抄本、发布政令及人事动态的“邸报”,个人撰述的野史。同时要求各衙门,将有关政事的档案,移送内阁。但是,效果不大,因为握有此项史料的人,或者心存忌讳,或者怕轻易被毁。在他们看,像冯铨这样的人,根本就不乐见有一部完整的明史;如果有了,“贰臣”的原形毕露,丑恶不堪,如何还能腼颜偷生?

  事实上也是如此,由于贰臣的立场不正,要期望从他们手中出现一部明史,根本就是妄想。汤斌早就看准了这一点,所以也早就有志于此。多少年以来,他就不断将看到听到的忠臣烈士、义夫节妇的可歌可泣的事迹,忠实地记载着保存着,希望有一天能够为他们表扬于天下,留芳于万世。

  对于纂明史的条件、方法,他当然也有一套看法,平日也曾对长官谈过;但是所有的长官都暗示他不必多事。于是得到一个可以向皇帝讲话的机会,他自然不计个人的安危得失,毅然尽他的言责。

  那时是顺治十二年,跋扈的摄政王多尔衮死后,在满洲贵族中引起的明争暗斗,尚未平息;而投降的贰臣,接续着使明朝加速崩溃的东林与阉党的斗争,衍变为区域性的“南北之争”,树立门户,勇于私斗;而各省则盗贼蜂起,水旱灾荒不绝,天资过人而乐于亲近文士的十八岁的皇帝,决意整饬政风,恢复了明朝巡按御史的制度;树立铁牌,禁止宦官干政,同时下诏求直言:

  亲政以来,五年于兹,焦心劳思,以求治理,日望诸臣以嘉谟入告,匡救不逮。乃疆圉未固,水旱频仍,吏治堕污,民生憔悴;保邦制治,其要莫门!诸王大臣皆亲见祖宗创业艰难,岂无长策?而未有直陈得失者;岂朕听之不聪,虚怀纳谏有未尽欤?天下之大,机务之繁,责在一人,而失所辅导;朕虽不德,独不念祖宗培养之泽乎?其抒忠荩,以慰朕怀!

  过了几天,更明文规定,京官七品以上,外官知府及副将以上,“各举职事及兵民疾苦,极言无隐。”皇帝有这样的诚意,汤斌觉得自己不说话,无论从那方面来看,都是不许可的。

  于是他写了一道“敬陈史法”的奏疏,送了上去;奉旨发交“所司大学士”拟议,因而惹得他的长官,大为不满。

  汤斌对修明史的见解,不是人云亦云的陈言,确有深入而不易为一般人所觉察的发现,他说,明朝的实录,亦有未必可信的,如明成祖夺他侄子建文帝的天下,即有许多隐讳。其次,明朝二百七十余年,“英贤辈出”,虽未做官,而懿行至性,可为楷模,而这些人物在实录及史馆的传稿中,是没有记载的。复次,正史中除了皇帝的“纪”和皇后以下的“传”以外,还有综述天文、地理、职官、科学,以及兵刑、财赋、艺文的“志”;列陈在侯宰相的“表”,如果“不得其人,不历其事,不能悉其本末原委。”因此,他对修明史的办法,归纳为八个字的宗旨:“立法宜严、取材贵备”;完备的史料,存在于民间,“今日时代不远,故老犹存,遗书未烬”,正该及时“开献书之赏,下购求之全”。

  搜求遗书,原是大家一直在谈的,但从没有人像汤斌般说得这么切实。汤斌的用心,是要保存历史的真相;而那般贰臣,最好淹没真相,免得他们出乖露丑,因此他的建议,成了逆耳之言,但道理上站得住,不好说什么。

  终于,他们抓到了他的“毛病”。汤斌说:宋史修于元朝至正年间,特别传述文天祥的忠;而在顺治元、三年间,前明诸臣,也有“抗节不屈,临危致命”的,这与叛逆不同,“宜令纂修诸臣,勿事瞻顾,昭示纲常于世”。这段话在汤斌就事论事,只为纲常名教着想,无意于语中带刺,讥嘲什么人;但在那些身受明朝重录,而又腼颜事清,好官自为的大老来说,却有刺心之痛,切骨之恨。

  汤斌的官职是国史院检讨,所以“内三院”——宏文院、秘书院、国史院的大学士,都是他的长官;当然,真正的长官是国史院大学士。

  那时的国史院大学士有两个,一个名叫党崇雅,陕西宝鸡人,汤斌出生之前两年,他就中了进士,在明朝的官做到户部侍郎;入清后,老病侵寻,不大管事。

  管事的另一个国史院大学士,在明朝也是个侍郎;他是苏州密迩的吴江人,名叫金之俊,字岂凡。李自成破京师时,他曾饱受凌辱;多尔衮入关,降了清朝。虽事二姓,却与同时的贰臣,冯铨的无耻、刘正宗的忮刻、王永吉的奸猾,有所不同,总算是个有心人。有名的“十不从”,就是他的创议。

  据说当多尔衮招降明臣时,他曾提出一个条件,要答允他十件事,方肯投降。多尔衮找了他来,当面询问;他所作的要求是保留一部分汉家的衣冠文物,概括为十从十不从:

  开宗明义第一款,“男从女不从”,男子薙发①,女子仍旧梳原来的发髻,不跟旗下妇女学梳“两把儿头”或者“燕尾”。

  (①薙,剃。)

  男子生前守清朝的法度,死后的丧仪,仍用明朝旧俗,这是“生从死不从”。死既不从,则阴世的一切,自然跟阳世不一样;做佛事超度,什么“疏头”、“路引”,都从明朝的花样,与清朝无涉,所以叫做“阳从阴不从”。

  做官的,高坐堂皇,观瞻所系,自不能不穿朝珠补褂马蹄袖的清朝官服,但隶役依旧是明朝“红黑帽”的打扮,这叫“官从隶不从”。官宦从了,然而婚姻是一人一家之事,可以不从,所以新娘子凤冠霞帔,俨然明朝命妇,这是“仕宦从婚姻不从”。

  再有就是“老从少不从”,孩子们百无禁忌,穿什么都可以。至于“儒从而释道不从”和“娼从而优伶不从”,是迁就事实,因为僧衣道袍,由来已古;而戏台上既然扮演的是前朝的故事,就必须用前朝的服饰。

  最后两款,关系清朝的开国规模,“国号从官号不从”,国号大清而官号仍旧是大明的六部九卿,总督巡抚;“役税从文字语言不从”,起先满洲人说满洲话,汉人用汉语,到后来连满洲人也不能不用汉文,说汉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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