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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


  “镜潭,”张勋问吴炳湘,“他们告诉你了没有,你该办些什么?”

  “说了,说了!”吴炳湘急忙答着说,“派巡警挨家挨户通知,要挂黄龙旗。”

  “对了!你也办事去吧!”

  吴炳湘如逢大赦,连声应道:“是,是!我马上去办。”

  “还有人有话没有?”张勋站起身说,“没有事,预备要走了。”

  “各位,”万绳栻大声宣布,“替各位备了袍褂,一、二品的顶戴补子,请到厢房里换公服。”

  厢房很大,挂满了袍褂大帽子。张镇芳首先取了一套一品的公服;王士珍料知逃不过门,向陈光远看了一眼,取了一套二品的武将补服。

  “文武衣冠”是“异昔时”,但不曾预备朝珠,倒也还可将就,只是靴子太少,而且大小不一,王士珍穿的布靴,比较看不出来,陈光远是穿的一双黄皮鞋,这就比江朝宗的长袍之内着马靴,还要滑稽。有的人想笑,但意会到这是一件“大事”,不容亵慢,赶紧将嘴捂住。

  当然,还有早就穿了补服的,第一个是张勋,第二个是梁鼎芬,他是毓庆宫的“师傅”,本就是穿了补服来的,这时向张勋问道:“绍帅,你看我什么时候去?”

  张勋想了一下说:“现在就去也好!”

  原来梁鼎芬有一极其重要的任务,是去劝黎元洪退位,上表劝进。这个任务之所以落在他身上,是因为他的嗣子,娶了黎元洪的小姐为妻。梁鼎芬以儿女亲家的身分,比较好说“私话”。

  “齐了!”万绳栻俨然“总提调”,高声说道:“请上汽车,两位一辆。”

  王士珍与陈光远合坐一辆,汽车起步稍微猛了些,陈光远身子往后一倒,将大帽子上的一支蓝翎,在汽车后窗上碰断了。

  “预兆不好,”陈光远笑着说,“看来宣统的官做不长。”

  王士珍拉了拉他的衣服,呶一呶嘴,示意预防前座司机旁的副官,到张勋那里去搬嘴。

  ***

  这天阳历七月一日,宫中仍用阴历,是五月十三日,关圣帝君的生日。辰初二刻,也就是早晨七点半钟,溥仪准时到毓庆宫来上书房。

  三位师傅陈宝琛、朱益藩、梁鼎芬是约好的,轮流进宫,至多两位,有时一位。这天居然三位全到了,而且脸上有种难以形容的肃穆兼兴奋的神色。

  “张勋一早就进宫来了——”

  “怎么?”溥仪不等陈宝琛说完,便即问说,“他又请安来啦?”

  “这回不是请安,是万事齐备,一切妥当,来拥戴皇上复位听政。”陈宝琛突然提高声音,几位像喊口号:“大清复辟啦!”

  溥仪愣住了,心里不断地在自问:“真的有这回事?真的有这回事?”

  “请皇上务必答应张勋。这是为民请命,天与人归。”陈宝琛很有把握地说,“用不着跟张勋说多少话,答应他就是。不过不要马上就答应,先推辞一下,最后才说:既然如此,就勉为其难吧!”

  “现在,”朱益藩接着说道,“请皇上御养心殿召见张勋。”

  溥仪便为师傅、太监簇拥着,到了养心殿。刚刚坐定,帘子掀开,张勋进门跪下,将头上的大帽子取下来,摆在面前。刚摆好,又拿起来换个方向。原来照规矩,如果蒙赏花翎,觐见时应该将花翎朝向御座,张勋是记起了这个规矩,自我纠正。

  行过了一跪三叩的大礼,首先将一份奏折,高举过顶,太监便接过来,放在溥仪面前。这时张勋已站起身说道:“隆裕皇太后不忍为了一姓的尊荣,让百姓遭殃,才下诏办的共和,谁知越办越糟,办得民不聊生。共和不合咱们中国的国情,只有皇上复位,解民倒悬,万民才能得救。请皇上俯顺舆情,下诏复位,臣誓死保驾。”

  溥仪对于谦辞之词,不知被教导说过多少回,所以随便抓两句,便能应付。“我年纪太小,”他说,“无才无德,当不了如此大位。”

  “康熙皇上,六岁即大位,皇上今年十二,比康熙大了一倍。没问题,没问题。”

  溥仪突然想起:“那个大总统呢?怎么办?”他问,“给他优待?”

  “黎元洪奏请让他自家退位。皇上准了他的奏,赏他一个爵位就是。”

  “喔,”溥仪没有看到黎元洪的奏折,心想,反正师傅们跟“北府”必都已说好了,当时便答一句:“既然如此,我勉为其难吧!”

  “是!”张勋“跪安”退出。

  接着,便是师傅、内务府大臣,以及“内廷行走”的官员、太监等等来请安、贺喜。除了师傅,其余都是磕头。溥仪不断地在说那句他所懂的少数“国语”之一的“伊里”,意思是“起立”。

  再接下来,便是奏事处太监捧来一大堆“上谕”。第一道是复辟诏,首先引叙孝定景皇后——隆裕太后逊位的旧事。接着说“国体自改共和,纷争无已,迭起干戈,强劫暴敛,贿赂公行”,策动复辟的军阀,自己将自己臭骂了一顿;以下便是“人心思旧,合词奏请复辟,以拯生灵”,所谓“合词”的人,自然是张勋领头,还有冯国璋、陆荣廷,此外还有瞿鸿禨等一班遗老奏请“御极听政,以顺民心”;更有“黎元洪奏请奉还大政”——是套用日本幕府归政天皇的成句。

  溥仪在“不得已朕祗得准如所请,于宣统九年临朝听政,与民更始”之后,刊出“应兴应革诸大端”共九条,作为“宣统皇帝”与“天下臣民”的约法。

  第一条明定“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大清国”是“君主立宪政体”。第二条“皇室经费不增加”。第三条“亲贵不得干政”。第四条“融化满汉畛域”,这是自我约束。第五条为对国际的宣告、条约及债款合同,一律有效。第六条最突兀,只有五个字:“废除印花税”。第七条“废止新刑法,暂以宣统初年颁布之现行刑律为准”。由于有这一条,即有第八条“从前政治犯”自然“悉予赦免”。最后一条很聪明地迁就现实,“臣民无论已否剪发,悉听其便”。

  下面署名是“内阁议政大臣张勋”。溥仪这才知道,张勋自封的是这个官衔。为了急于想知道还有哪些“大臣”已由张勋代为派了“要职”,急急翻看第二道,却是专为黎元洪下的“恩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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