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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徐家的经济大权,握在老大手里;老二要用钱,不能不问老大要,可想而知的,一回两回,还则罢了;三番五次,脸色不免难看,于是龃龉日期,心病日深,吵起架来,话也就越说越难听了。

  在徐老二想,父亲的财产,本有一半可分,此时要用,大不了记一笔帐,将来分家照算。而徐老大早期迟眠孳孳为利,挣来大把银子,自觉一大半是他的功劳;老二不但不想一想创业维艰,也该动动手、帮帮忙,反而拿父兄的血汗钱去挥霍。这样的败家子,要不要气煞?

  即由于彼此的想法,南辕北辙,终于同胞手足之间,有一天发生了大冲突。哥哥骂弟弟没出息,是讨饭的命;弟弟指哥哥把持财产,思量独吞。徐老大暴怒之下,出手教训弟弟,一个要打,一个要逃;一个要逃,一个要追,由三楼追到二楼,看看要追上了,徐老二不免情急。恰好楼梯转角处,有一把开进口药品木箱用的小斧头,徐老二抄到手里,当头一下。德国货的斧头虽小,锋利非凡,这一斧砍在徐老大的天灵盖上,顿时倒地不起,等家人赶来劝解,血流满面的徐老大,已经魂归地府了。

  徐翔荪得知凶讯,几乎昏厥,惊痛稍定,想到善后。这一想又几乎魂灵出窍,弒兄是逆伦大罪,不必查六法全书,就可以断定是遇赦不赦的死罪。大儿子死在小儿子手里,小儿子又要为大儿子偿命,剎那间不可思议地变成绝后,真正叫惨不可言!

  怎么办呢?死了一个,不能再死一个!徐翔荪知道,这件事的关键在媳妇手里。于是走到哀痛欲绝的“大少奶奶”面前;叫得一声,弯倒双膝,直挺挺地跪在儿媳妇面前。

  他开出来一个请“大少奶奶”饶恕老二的条件,财产先提一半归长房,其余将来按股另分。此外,只要“大少奶奶”提出要求,能办得到的,无不照办。事已如此,“大少奶奶”就是心中万分不愿,也只好应允,不加追究。

  虽然安抚了长房媳妇,但要瞒住这件事,问题还是很多。首先尸首一送殡仪馆,伤痕显著,殡仪馆依照规定要报告巡捕房;那里耳目众多,就算殡馆肯马虎,亦必会有消息泄漏出去。所以尸首决不能送殡仪馆。

  不送殡仪馆送何处?上海租界上,从无买棺材抬到家来盛殓之事;经至亲密友商量,决定先送到同仁辅元堂验尸所去验尸;当然,这要费很大一番周折,好得钱多,居然买通了那里的职员,弄来一具病死的丐尸,冒充徐老大,经过检验,顺利过关,法医在尸格上所填的死因是:“委系因病致死,并无别情。”然后就在同仁辅元堂棺殓,再移送殡仪馆去办丧事。

  当时,有几个记者在场,总觉得耳目难瞒;徐家便又分别致送红包,都是来者不拒。

  其实,驻在的记者,并不知道有此偷天换日,尸首调包的情形。收到了红包,反而觉得奇怪,倒要问一问,何以如此“客气”?

  这一问起来,方知真相;而且知道事主是殷实出名的徐翔荪,想想替他瞒这样一件逆伦重案,而红包只是戋戋之数,太划不来。但“得人钱财,与人消灾”,不便翻悔;中间也有少数人表示不满,无奈这件事摆不到杠面上去谈,也就只好认吃哑巴亏,闷声不响。所以各报只字未登;除了徐家极少的关系人以外,外界并不知道有这么一件骇人听闻的凶杀案。当然,华美药房上上下下的职工,每人都收到了“老老板”的一个厚甸甸的红包,是不消说得的。

  《平报》的记者巫煦仁,穷数日之力,将真相细节,摸得清清楚楚;他的笔下本也来得,加以为了要洗刷自己,所以行文语气之间,毫无隐讳。这篇特稿写成以后,送到金雄白那里,认为不论从新闻、法律、是非上任何一个观点去看,都不能不发表,于是批了个“照发”;总编辑关照本埠社会新闻版编辑,列为头条。

  第二天一早,整个上海都轰动了!平报馆门口挤满了人,因为报摊上的《平报》一抢而光,有些读者亲自到报馆来买报;也有些人是看了报来打听消息的。报馆电话不断,更是件可想而知的事。

  再下一天,各大报急起直追,连篇累牍都是徐家有弟弒兄的报导。这一来,徐翔荪又要急得昏厥,托出人来四处打招呼;解铃系铃,第一个要找金雄白。

  徐翔荪托的是他的一个同行,中法药房经理许晓初;由许晓初托一个金雄白的同乡,而且有私交的章正范来疏通。

  “徐家的要求是,希望不再登这条新闻。”章正范说:“我知道你办报,从来不拿人家的钱;所以徐翔荪跟我说:条子要多少,请金先生开口。我回复他说:金先生虽姓金;金条是打不倒的。而且他自己有丬银行,金条也不少。不过,我希望你卖一个交情。”

  金雄白早就知道,必有人来说情;答复是早就想好了的,此时不慌不忙地答说:“此事我本无成见,不过,别家报纸已经登了。我们亦不便中断;否则岂不是自己招供: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果能保证其它各报都不登,我也一定不登。”

  这个保证,章正范如何办得到。事实上,不登也来不及了,因为法租界警务当局,已经采取行动,由捕房律师向上海第二特区法院提起公诉;提到徐老大的棺材,开棺相验,脑袋上斧痕极深,确系伤中要害致死。

  接下来,便是徐老二被捕;徐翔荪已下了决心,为了能留下一条根,不惜倾家荡产要买次子的一条命。

  徐翔荪的银弹攻势。起先不够强烈;后来又忒嫌过火,从法院到报馆,钞票处处送到,哪知越送越坏,送得越多,消息的标题做得越大。事实上审判的过程,亦很戏剧化,更增加了新闻性;各报为了本身的销路,对此大好题材,亦不容记者轻轻放过,无不加枝添叶,尽力渲染,因而连谣言都登了上去;不过最后加一句:风闻如此,真相不明。

  当然,徐家所请的律师,酬劳是出乎一般想象地高;律师挖空心思,想出一个办法,教徐老二装傻,到得堂上,不管法官如何盘诘,死不开口,为的是可以让法官援用刑法

  “刑事责任”中,“心神丧失人之行为、不罚”的条文,宣判无罪。

  这是如意算盘,第二特区地方法院院长孙绍康,以及承办推事,尽管传言凿凿有据地说他们受了徐家重贿,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判徐老二无罪;可是毕竟未判死刑、有期徒刑不多不少十年整。

  牢狱之灾不免,绝后之忧可解,徐翔荪也就不打算替儿子上诉了。哪知检察官说好不上诉的,竟然上诉了!徐翔荪得知其事,吓得魂灵出窍,细细打听。更觉大事不妙,原来检察官是奉部长之命上诉。

  司法行政部长本来是张一鹏;他的老兄叫张一麟,是袁世凯最亲密的幕僚,但非洪宪劝进的“功臣”。等到袁世凯八十三天的春梦一醒,大限亦到,他亦就回到苏州,息影林泉,不问世事。

  抗战爆发,张一麟想起日本人逼袁世凯签订二十一条的狰狞面目,新仇旧恨,交感于心;上书请缨,要组织一支“老子军”。还做了一首诗,就现成的吴宫旧事作品句:“娘子何如老子军?”传诵一时,当然,只是佳话而已;蒋委员长命陈布雷写了一封情文周挚的覆信,谢慰劝阻,打消其事。虽有人传以为笑谈,毕竟对士气是有鼓励的。

  这张一鹏与汪精卫是在日本学法政的同学,北洋政府时代,做过司法行政部次长;罢官以后,在上海挂牌做律师,以他的资历声望,自然而然地被选为上海律师公会的会长,而且一做做了许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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