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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 for Two(5)


  大伟和东尼还没演唱完,我们老早笑成了一团。珍珠和百合尖叫起来,百合一把将珍珠抱得离地而起,大肌肉小肌肉两人用拳头互相搥来搥去,肉山导演已经喘不过气来,眼泪直流,仔仔赶紧替他搥背,安弟笑得直往我怀里钻。大家笑着笑着不约而同一齐拍手唱起了《Tea for Two》,于是很自然的,大伟和东尼,两人一齐甩手、一齐翘屁股,跳起他们的踢跶舞来。

  ***

  我在台北的父母亲本来盼望我在美国一念完书就回去的,父亲在台湾有一家蒸蒸日上的大企业,他鼓励我念企管就是希望我学成回去帮助他,经过他的调教磨练,日后接班,把罗家的事业继续壮大下去。母亲却另有打算,她经常提醒我:都已经三十出头了!她在敦化南路三六九巷看中了一层公寓,三房二厅,五十坪,我回去成家住正好。当我告诉父母亲我在纽约找到了一份好差事,暂时不会回台北,当然令他们大失所望。我不忍心告诉他们,我远走美国就是要逃离台北,逃离台北那个家,逃离他们替我安排的一切。我根本无法告诉他们,是在纽约,我找到了新生,因为在Tea for Two里,我遇见了安弟。

  安弟的母亲Yvonne叶吟秋女士倒开通得很,安弟搬进我第三道的阁楼公寓是他母亲亲自开车替他把行李送过来的。叶吟秋女士是位长相高雅,谈吐温文的妇人,尤其是她那一口京片子,悦耳中听。安弟虽然只会说一些简单的中文,但标准的发音却是从他母亲那里学的。他的中文名字叫叶安弟,也跟着母亲姓了。大概生活经过一番风霜的磨砺,Yvonne一头头发倒早已花白了,然而她眉眼间的一份贵气,大概是她正黄旗的老祖宗代代相传下来的。她临走时郑重的把安弟托付给我,也顺着安弟叫我罗大哥:

  “罗大哥,安弟还是个孩子,不懂事的地方,请您多担待。”

  安弟搬进来与我同住后,我才开始有了“成家”的感受,安弟和我两人把阁楼公寓布置成一个温暖的小窝巢。安弟很有艺术眼光,他替我挑的几件家具,简单朴素,可是往阁楼里一摆,不多不少,正好构成一幅视觉舒畅的图画。阁楼仅有的一面空墙,悬挂上安弟最得意的一张摄影,那幅影像的尺寸放得很大,几乎占满了一半墙壁。那是安弟在维蒙州拍摄的一幅春景。整幅画面都是一片耀眼的绿,新生的嫩叶,千千万万,向天空舒展,朝日的艳阳,万道金光,把一顷丛林都点燃了,安弟捕捉到初春晨曦最灿烂的片刻。那幅绿得令人神爽的影像占据了我阁楼的中央,让我感到安弟真的闯进我的世界里来了,而且带来一身亮绿的青春。我将安弟拥入怀里时,我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少年香。

  大伟和东尼知道我和安弟已经定情同居在一起,他们两人送了一件贵重的贺礼给我们,一套英国雅致的银器茶具,而且在两只银杯刻上了L跟Y我和安弟的姓氏字母。东尼双手摀住安弟的面颊,笑道:

  “乖乖,你和罗两人也可以来个Tea for Two了。”

  那年春天,我和安弟两人,常常在阳台上喝我们的“双人茶”。往往在星期日下午,我们把茶几椅子搬到阳台上去,将那套银茶具摆出来,安弟和我都喜欢喝奶茶,我们用的是印度大吉岭红茶,那有高山茶的一味醇厚。我们楼下隔壁便是一家法国糕饼店,我和安弟坐在阳台上,手里擎着那一对银茶杯,一面喝奶茶,一面品尝法国糕饼店各色精巧的水果蛋糕。那年曼哈顿开暖得早,我阳台上那十几盆齐胸高的“欲望之心”一下子齐都怒放,整个阳台盖满了花朵,那是一种重瓣的杜鹃花,外层雪白,里层却托着一颗鲜红的花心,夕阳斜射在花丛上,好像一大疋白绫上溅满了殷红的血点一般。春风撩动着安弟一头墨浓的黑发,面对着坐在花丛里的这个美少年,我心中充满了怜惜,恨不得将安弟幼年时遭父遗弃所受的委屈统统弥补起来。对安弟,我是在溺爱他。

  安弟只有一架二手的日本佳能照相机,配件也是七拼八凑而成的,他那只三脚架,一只脚已经不稳了,架起来下面还要垫东西。有一次,我和安弟走过三十二街一家有名的摄影器材行威老必,橱窗里陈设着一架德国莱卡公司刚出笼R系列的照相机,高踞在一座银色的三脚架上,橱窗里的汽灯射在上面,真有睥睨群雄的架式,其他牌子的相机统统黯然失色。我和安弟本来已走过威老必门口,安弟突然折返在橱窗前停了下来,指着那架莱卡哇地惊叫起来,他将脸抵住橱窗玻璃看了半天,大概他看清楚那架莱卡的价钱了,回头向我咋了一下舌,笑道:

  “我要打一夏天的工才买得起这个宝贝呢!”

  ***

  安弟的生日是七月四号,与美国国庆同一天,那是个大生日,那年他二十岁。头两天我已替安弟买好了一份礼物,从我办公的大通广场转过去的华尔街上有一家莱卡专卖店,我在那家店里买了一副R系统最新型的相机,连同全套配件各种镜头,外带一只非常漂亮醒目的硬壳黑色真皮箱子,可以背在肩上的,一共花了近三千元。我在生日卡上写道:

  ***

  我的小王子,希望有一天,你用这架莱卡,把中国的热河行宫拍摄下来,我相信没有人比你拍得更好,因为你的祖先曾在那里风光过。

  ***

  那天晚上,安弟放了学回来,走进卧房,看到那架崭新的莱卡高高蹲在银光闪闪的三脚架上,兴奋得又叫又跳,抱住我乱说一顿。整晚安弟都在玩弄那只相机,不肯放手,各种镜头试了又试,换一个镜头便喃喃自语赞几句。装好配件,充好电,他便要我坐在沙发上让他对准镜头,然后按下自动开关,跑过来猴到我身上将我紧紧搂住,咔嚓一下拍了一张两人搂成一团的双人照。

  从此以后,每天清晨,安弟赶到学校去上早课,出门时,第一件事就是先背上那只黑得发亮的真皮箱子,然后一只手提起三脚架,摇摇晃晃便跑上街去,走到转角处,他总要转身向上望一下,他知道我一定会站在阳台上目送他离开,他会朝我摆一摆手,然后又急急忙忙赶着去乘地铁。他从曼哈顿乘到布鲁克林要转两路车,有四十多分钟的行程,所以每天总是他先离开,而我到大通广场,十二、三分钟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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