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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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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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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或饮食,或坐走,长者先,幼者后。
长呼人,即代叫,人不在,己即到。
[注释]
或:表示列举。
[译文]
不论吃饭、喝水,还是落座、行走,都要长者在先,幼者居后。长者叫人时,要立即代为呼叫;若所叫的人不在,自己要先代为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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