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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邹星华放下电话之后,一时浮想连翩。要说理想的儿媳妇,她觉得莉莉就很满意,家庭背景好,人又不霸气,军医是个不错的职业,配上她清丽、细嫩的形象,带出去那是相当体面的。

  想到莉莉和志南的融洽,邹星华才觉得,这稍稍能缓解她对群英的不快和不满。

  星期天的上午,家里静悄悄的,志西已经习惯了这种安静、宁和。父亲是没有星期天的,如果不下部队,就有开不完的会,总之百事缠身,母亲似乎比父亲还要忙,终日在外奔波,手好像特别长,什么关系她都能够到,热门的事情中她都会有一席之地。然而志西觉得母亲并不因此显得劳累、困顿、腰酸腿痛,反而格外的健康,面颊红润,精力充沛,能顾及到方方面面,有时志西会觉得母亲的能于更衬出他的病弱、无能。

  志南去坦克营了,北萍因为要到郊区去读住校大学,更加紧了与汪俊生的联络,报仇似的混在一起,见不到她人,这时的志西还不能理解爱情的力量。

  太阳很好,志西不想再看书了,他喜欢在阴雨连绵的日子里看书,泡一杯清茶,然后倚窗而坐。天好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身上已经长出了霉斑,他希望自己也能像其它年轻人一样充满活力。他将门后的哑铃拿出来,迎着阳光,上下举着。

  但是很快他就虚汗淋漓,他迫不得已地倒在床上。糖尿病真是富贵病啊,不做事,又能定时打胰岛素,他完全像个好人一样,可是稍稍一有活动量,人就感到吃不消,心悸、口干,头晕目眩。他很小的时候就得了这种病,至今病源不明,而且一开始就是重度的,这使他基本上丧失了工作的能力。志东和父亲都建议他试着找点轻松的工作做,可他都觉得力不从心,加上母亲的溺爱和偏袒,他也就放弃了自己。这除了志西的内心软弱之外,也由于志西的病体塑造了他多愁善感的个性,他想成为一个诗人。但在火热的现实生活中,诗人首先要投入到革命斗争中去,投入到你死我活的运动中去,才能写出壮美的诗篇。像他这样空泛的人,苍白的生活和思想,想当诗人是十分可笑的。

  这时有人敲门,不知为什么潘姨没去应门,难道她也不在吗?

  志西过去开门,进来的是一个年轻的小女兵,她穿着崭新的军装,军帽下露出两寸短发,眉目浓黑,蜜色的皮肤,神情中有着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沉稳。她手上的网兜网着一个大纸盒。“我找邹星华阿姨。”她说。

  志西回道,“她不在家,要不你先坐会儿吧。”女兵小心翼翼地走进客厅,坐下,摘掉军帽,老练的环顾了一下客厅的布置。然后她问志西,“你是……”志西忙道,“我是她的儿子,我叫杨志西。”女兵也自我介绍道,“我叫于抗美,我爸爸原来是你父亲的老下级,我在陕北摔伤了腿,你妈妈给我联系了总院,现在腿好了,程秘书又帮我办了密院当兵的手续,我非常感谢你的爸爸妈妈,……这箱马奶子葡萄是我妈妈专门托人从新疆捎来的,叫我送来,当面谢谢你父母。”

  志西显然不知道这件事,听了也没当回事,搓着手指道,“我爸妈办过多少这样的事,可能连他们自己也记不住,都是老战友、老熟人、老部下的子女,只要求到他们,能办的就办,你妈妈何必这么认真呢……”抗美笑道,“你当然可以这样说,可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啊,何况送一箱新鲜葡萄还谈不上是涌泉。”“你怎么能找到我家?”“程天牧叔叔告诉我的,他和我父亲很熟。他说星期天你妈妈可能在家,是他让我这个时间来的。”志西道,“本来我妈妈不能这么早出去,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她也是个大忙人。”

  两个人聊了一会,邹星华还是没有回来。抗美无意中从玻璃窗看到院子里的菜园子,突然说道,“菜园子好久没收拾了吧,我想去收拾收拾。”志西也脱口说道,“你怎么跟我大嫂似的……”抗美道:“你大嫂?什么意思?”志西笑了笑,一脸不说也罢的神情,抗美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唐突,她解释道:“我一直在陕北下乡,干活干惯了,一看见菜地,就想起生产队的菜园子……我显得特别傻吧?”志西道,“不不不,那我们就一块去吧。”志西想,反正也没事,干坐着挺尴尬的,再说他也想活动活动。

  抗美先找了一个小筐,把掉在地上的西红柿都捡到筐里,然后才对志西说道,“我来打杈和绑枝,你没于过可能不会,你就拔草吧,然后我们再一块松松土。”抗美的表情十分认真,志西也只好蹲下来拔草。

  特别神奇的是,志西觉得这活儿不仅不累,而且还很有趣。他看了看抗美,抗美并不像大嫂,干起活儿来风风火火,跟男人似的,她伺弄菜地,神情专注,两手灵巧,让人感觉到劳动也是美丽的。

  抗美对志西说道,“我腿摔断以后,在床上整整躺了八个月,你能想象吗?我真的是很想找点活儿干。”志西本来也想告诉抗美,他身体是有病的,而且还病的不轻,不知为什么,他没有说。

  他看见抗美的脸,来时略显苍白,现在在阳光下渐渐红润起来,他从她身上感到一种诱人的青春气息,一种健康人才有的勃勃生机。

  两个人开始松土,但是没找到锄头,只找到两把工兵铲,这就得蹲在地上铲。抗美道:“我们陕北有句老话,锄一遍等于上一遍肥。”又道:“不过这块菜地过两天还是要上上肥。”志西无话可说,也只有敷衍地点头,他对菜地当然毫无兴趣,只是因为无聊和闷,他觉得这个陌生的小女兵挺有意思。

  志西的相貌平平,本来,如果他不生病,他的面前或许只有两条路,要不像大哥一样成材,浑身正气,道貌岸然,要不像二哥,不可避免的有纨绔之气,对一切都满不在乎。然而他的病体使他的神情和气质显出一种与年龄不符,与家世也不同的淡淡无奈和忧伤。

  潘姨买菜回来了,但她并不知道邹星华去了哪里,只知道她不回来吃午饭。这样,于抗美就准备告辞了。

  她铲完地,洗了手,把马奶子葡萄交给潘姨,又请志西代她向他母亲致谢。正要离去,程天收叔叔来了电话,他果然是问志西,抗美来了没有,他对志西解释说,今天的情况特殊,目前首长和他妈妈都在白云山老虎洞林副主席的行宫,而军委空军来了一个重要的人物在这里分别找人谈话,所以叫抗美别等了,意思到了就行了。

  志西向抗美转达了程秘书的意思。抗美离开的时候,志西还叫她有空到家里来玩。抗美完全没有放在心上,她当然明白,这是一句客气话,她想,她以后是绝对不会也不可能轻易走进这个大门。

   第五章

  抗美的腿伤好了以后,正式办理了入伍手续,她算七一年的兵,而且当时外科正忙,正缺人,她也就被分配到外科当护理兵,她从病房搬到了女兵宿舍,跟章小毛在一个房间。

  角色的转换几乎没有过程,所有的护理工作,抗美都是屁颠儿屁颠儿地跟在比她年龄小的章小毛身后,一边学一边干,不过她觉得这些活儿都轻松无比,简直跟玩儿一样,无非打扫厕所,拖地板,倒痰盂,打饭送饭,何至于像章小毛,晚上洗脚的时候竟累得睡着了。两脚还湿淋淋地泡在盆里,人已仰面倒下发出了鼾声。

  这怎么跟陕北的农活儿比啊。

  然而,轻松并不能令人快乐,抗美就始终无法释怀,不仅是何冀中的指责深深地压在她的心上,令她难以摆脱她是逃兵的阴影,更重要的是,她真的从内心爱上了陕北,虽然很苦,可她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看到了自己的价值,深得父老乡亲的信任和爱戴,那里的生活是多么有意义啊!记得有一天晚上在杏春家,一边吃着热豆腐,一边问杏春她爸,“大叔,我要在这儿呆一辈子,你信得过吗?”大叔摇着头,“不能,好娃哩,不能呀。”当时她急的一个劲的表白,大叔还是摇头:“毛主席让你们来是叫你们尝尝咱受苦人的滋味,日后进了城,当了干部,不要忘了咱受苦人,也为咱办事。”

  真是不幸被大叔言中,她现在算什么呢?穿着军装是挺神气,活儿也不累,可她是一个后门兵,尽管“后门兵”也不止她一个,但是在许多人的眼中,像科领导,科里的医生护士嘴上不说,心里都觉得“后门兵”一律是在享受特权,你于抗美更加不能例外。

  她爱陕北,除了能跟孙雁说,谁还相信她的话。爱陕北那你就回陕北啊,干吗留下来,穿着军装卖乖。

  所以抗美只是埋头干活儿,很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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