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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


  两年里,彭湛多次同我就离婚问题交涉。由于海辰的不同意我就也不能同意。谁说婚姻只是夫妻双方的事?有了孩子,婚姻就属三方,尤其在这个孩子尚未成年的时候。而只要我不同意,彭湛和我离婚就断无可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在此我很抱歉,我不得不利用《婚姻法》对我的那些驻守海防边防、长年甚至一生都与配偶分居的战友们的特殊保护。

  这两年里,我努力工作,成绩卓著,经济状况因之大为改观,母亲和海辰是我的重要动力。我爱以我幼年时的感受去体会海辰的心情,幼年时的我,希望从母亲那里得到的是关心和温暖,希望从父亲那里得到的是强大和骄傲。而今海辰只有我,我唯有像母亲那样兼具了母亲和父亲的职能,才会使他感到安全,没有更多缺憾,人格更趋健全。

  这两年里,海辰也没闲着,他迅速长大。终于有一天,我想我们有条件再次讨论关于离婚的事儿了,那年海辰五岁。

  “海辰,你看你爸爸总也调不来北京,还是离婚算了。”

  “为什么呢?”

  “如果不离婚,万一哪天妈妈出了什么事,不在了,你就得归你爸爸,得随他去兰州。兰州在大西北,周围到处都是沙漠什么的,远不如北京。”

  “哪里都不如北京!”他插了一句,深为自己是一名北京儿童自豪。

  在这里我不得不再次感到抱歉,为达目的,不惜扬北京而抑兰州,不惜利用、纵容孩子的虚荣,有的时候,母亲的心真的是又功利又狡猾。顺着他的话茬儿,我又说:“至少在中国,是这样,首都嘛。……怎么样,跟他离婚吧?”

  “那他还是我的爸爸吗?”在我做了肯定的回答后,他爽快答道:那好吧。

  我和彭湛协议离婚,我不仅没要他的一分钱,连例行的抚养费都主动提出来不要。看得出这使他迷惑,不明白我拖了这么长时间才离婚到底是为了什么——就算是为了报复,要钱不也是一种报复?我仍是没有解释,仍是无法解释,我们之间由于缺少沟通导致了最终无法沟通。下决心倘有一天再为人妻,一定要接受这次婚姻的教训,要像申申说的那样去做,“该哭的时候,哭;该要的时候要;该撒娇撒娇该撒泼撒泼该吃醋吃醋”,做一个真正的女人。当然,前提必须是,得遇到一个真正的男人。

  我不要抚养费不是为了作态,是有条件的。那条件就是,如果我有什么意外,海辰不能归彭湛,得归我的妹妹。我的妹妹没有孩子,视海辰如同己出。之所以想到要立下这样的协议,是因为想到了冉。

  领导命令我去抗洪一线生活。

  此前,有段日子了,我和海辰天天看新闻联播,看哪哪又被淹了,哪哪的干部因不负责任或临阵脱逃被撤职了被处分了,哪哪还在下雨或将又要下雨,哪哪又上去了多少部队,看水位报告,看危机四伏的铁路干线,看坍塌的房屋,看失去了家园的农民……那段日子,由军人跑动的腿、洪水和摄像机组成的《焦点访谈》的片头,以及所配悲壮、激昂、震撼力极强的音乐每每使我的心怦怦直跳。海辰也不无担心:“妈妈,洪水不会淹到咱们北京来吧?”显然这事已引起了他异乎寻常的关注,他头脑里的国家领导人都因此由三个变成了四个,此前只有江泽民朱镕基李鹏,现在,加上了一个温家宝。

  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领导通知我去抗洪一线。我首先的反应是,我不能去。基于这样的考虑:那里多我一个少我一个实在无关大局,而我的儿子一旦没有了我,天就塌了。我去找领导交涉。“抗洪是一件大事。”领导说。我解释:“我的意思是,我去不去,对抗洪是一件小事。”“上级就这么通知的,我们也没办法。”领导两手一摊,做无奈状。现在的领导很会做工作了,远不是我在连队时那样的简单直率。“上级通知说必须我去了吗?”我问。“那你说叫谁去呢?”他伸出右手,弯着指头一一点了另外几个合乎上级通知条件的人的名字,这个有这种情况,那个有那种情况,比较起来,我的情况最不算情况。“不要想太多,不会有什么事儿,上级领导为你们考虑得很周到,给你们选择了一个安全的地方,九江。”

  我明白我必须去了,也是在这一刻明白了领导那句“抗洪是一件大事”的本质含义。并不是害怕批评处分,以我的工作性质,让我转业离开部队都不见得是一件坏事。只是在这样的局势、氛围下,即使我能坚持不去,恐怕也不会愉快,会否成为心中一个终生的阴影,都未可知。回到家里,我跟海辰说了这事,并说了我曾经为了他跟领导专门交涉过,我必须让他知道他在我心中是很重要的。他瞪大着眼睛听完后说:

  “他们怎么这么坏!”

  我忍不住笑了一下:“也不能这么说,这也是他们的工作。”

  “不去不行吗?”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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