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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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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红旗依然飘飘,军歌依然嘹亮,风景依然这边独好。 一九七五年七月一日,建党五十四周年之际,我红色嘹亮的生命又迎来一个好日子,里程碑的一天。这一天《解放军报》第三版刊登一篇千字短文《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毛主席为刘胡兰之题词),记述一位叫张中军的山东籍战士,在一次回乡探亲途中偶遇一老乡家着火;百年老屋,干柴烈火,一下子火浪滔天,他奋不顾身一次次闯入火海,帮助乡亲把困在火海里的一家老小六人救出。正当乡亲们为这家老小脱险庆幸之际,他又一次冲进火海,却没有活着出来,屋顶塌下来,一根横梁正好劈头盖脑击中他头部,名副其实的灭顶之灾!事后乡亲们发现他身体已被烧焦,但装在镜框里的毛主席像却安然无恙。原来他最后一次闯入火海是为了去救毛主席像,生命最后一刻,他牢牢抱着毛主席像,匍匐在地上,用胸脯和生命紧紧护着毛主席像,其情其状感人肺腑,催人泪下。 这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革命战士是我连一排三班副班长,一个月前刚由我作为入党介绍人(之一),介绍入党。事发第二天,团领导派我赶赴事故现场处理后事,我于是收集到不少一线素材,回部队后我把收集的情况写成四千多字材料,上报团部,团部领导像打了场胜仗,将材料当供品上报师部,师部又上报,一级级报,最后不知怎么的竟然在《解放军报》刊登出来。刊印的文章不足千字,“老母猪”被一个叫曾念的记者压缩成一只“小猪崽”,但这记者有良心,没有抹杀我,把我名字落在他之后,并赋我一个“特约通信员”头衔。尽管以前我的名字多次上过报,但这次我是以作者名义上的,不一样。这个“不一样”给了我不一样的人生。 不久,我被团政治处调到宣传股当文化干事,写材料,搞报道,当通信员,俨然吃的是笔杆子的饭。吃得似乎有模有样,可圈可点,不到一年被军机关相中,调到宣传处当专职新闻干事。军机关是个大院子,小社会,军人、家属、孩子、小商贩、理发的、务工的,加起来上千号人,社会上有的,如商店、澡堂、菜场、幼儿园、储蓄所、理发室、医院,样样有。除了监狱,其他几乎都有,包括媒婆。一天,我去理发,是夫妻店,一对中年夫妇,女的管洗吹,男的管刀剪。女的眼尖,见我进门就问,新来的?我点头称是。她开始像警察一样盘问我,部门,工种,年纪,级别,老家……问到底,角色出来了,有没有对象?一听没有,她来了劲,一定要给我介绍。我心想,你一个理发的能介绍什么人?拒绝了。后来发现,院子里一半姻缘都是她牵头的,她是靠山吃山,做媒婆,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又一次去,她不管我拒绝,摸出一张照片(黑白,绘了彩),李铁梅的圆脸,凤眼,扎一根独辫,目光朝下,似乎含着表哥(地下党)的秘密。我心里也有秘密,想找个革命孤儿,这样门当户对,不会低人一头。她不知我秘密,还跟我炫耀,说其父是我们军医院副院长,拿九级干部工资,吓得我乖乖夹紧尾巴,收起虚荣心,婉言谢绝。总之,过程是复杂的,结果是好事多谋多磨,照片里的人最后走进了我的家庭生活,恋爱,结婚,生子。她的名字无关紧要,年纪比我小半岁,工作是照相馆摄影师。 无疑,我是高攀了。 这得益于时间,也许晚几年,她会嫌弃我,另攀高枝。一个六亲不认的人怎么可能爱人和被人爱?这是正常逻辑。但我们相识于一九七五年冬天,也是整个非常时代的冬季,拨乱反正的春天尚未来临,我的红色身份尚有余威。我至今记得,她父亲知道我出身后,说了这么一句话: “一个不爱毛主席的人,怎么可能爱毛主席喜爱的人?” 我的履历足以证明,充分证明,我热爱毛主席,而他们深信自己是毛主席喜爱的人。换句话,我们是一家人,同心同德,志同道合,定能相知相爱,风雨同舟,白头到老。爱情的真善美不是在花前月下卿卿我我,而是在人老珠黄时仍旧手牵手,心连心,至死不渝。我抓住了时代的尾巴,骑上了一匹白马,命运待我不薄。 顺便提一下,内人父亲系我同乡,萧山人,同是浙江杭州地区人。这是我们确定恋爱关系的一个援助,将来转业回乡不至于左右为难,甚至劳燕分飞。在军营里,老乡是个实实在在的名词,亲人、亲眷一样的,带着感情色彩,具有一种责任性。 就在我和未婚妻确定恋爱关系之际,河北唐山发生大地震,之后不久的一天,即一九七六年八月三日,父亲刑满释放。父亲没有因为表现好而早一天出狱,也没有因为表现差而多一日刑期。尽管母亲在监狱做洗衣工,消息灵通,但出狱那天,母亲和小妹还是在监狱门口足足等够三个小时,才见到父亲拄着一根临时拐杖(笤帚柄),扛着一只印有监狱字号的破麻袋,蹒跚着摇摆出来,像极一个吃败仗的伤兵。母亲一见这样子就哭了,父亲却笑,一边像八年前一样呵斥她: “大好日子你哭什么!没事,我这是急性关节炎,早晨才发作的,可能下午就好了。” 父亲在监狱里干上老本行,做漆工,工房在地下室,长年潮湿,冬天阴冷,几千个日子下来,湿气像木屑被肺叶吸入一样,从脚底渗入皮肉,在膝关节汇合,时不时因天气阴晴和身体劳累发作。岁月总会在你身上刻下记号,这是八年牢狱留给他的永久性记号,随着年岁见老,它将变得越来越嚣张,像掉发和白发一样。现在父亲不到六十,尚不见老,血气足,他有信心对付,拐杖都是临时凑的,因为很可能下午它就被风熄灭了。倒是母亲的手,让他奇怪,这手跟八年前完全不一样,又粗又大,四处皲裂,握在手里,糙得像一块老树皮,被锉刀锉过一样。 父亲想问,你这手怎么啦?但马上知道这是为什么,每天洗上百套被褥,一双铁手也会被磨破,长出老树皮一样的老茧。父亲少见地抚摸着母亲的糙手,骂道:“他娘的,真是苦了你了老婆。”一下把母亲的苦水盆掀翻。母亲的泪唰唰流,一边哭诉:“这叫什么苦,这是我福气,靠它总算把你熬出来了。可恨的是我把家熬败了,几年没回去,家都不成家了,小妹人也馊了,这才叫苦呐。”确实,那年小妹已二十三岁,背井离乡,人生地不熟,要家没家,要亲没亲,要体面没体面,连一个对象都没谈过。在乡下,这基本上是明日黄花,蔫掉了,要当肥料葬了。 老天有预谋地下起瓢泼大雨,像是要浇灭母亲的泪水和父亲的怒火——母亲以为,父亲知道她把孩子馊成这样,一定气得要死,要火冒三丈骂她。其实,父亲已不大有母亲惧怕的怒火和躁性子,父亲在监狱里见了世面,受了教育,眼开放了,心宽大了,盛得下母亲倒出的所有苦水。他听了母亲诉的苦,一点不生气,反而安慰母亲:“没事的,我听人讲过,否极泰来,意思是苦头吃完了,就有甜头尝了。”说罢,勇气十足地丢掉笤帚柄,一手拉着母亲,一手拉着小妹,冲进雨林里,像要洗干净一家人的苦水,开始迎接甜的生活。 小妹说(写道):“那时候我觉得,有父亲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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