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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口预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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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口是杀人的地方。 城楼靠河,乌鸦总是栖在城墙上,凝视河水里涌荡着的夕阳或晨星。船到了,船客们钻出船篷,忽觉世界明亮耀目,脸上红红的兴奋,便开放在满河的捣衣声及其回声之中。外地人东张西望,鼻梁几乎承受不住凌空欲下的楼影,还有斑驳的青苔,蓬生的蒿草,以及城门上“古道雄关”几个汉隶大字。他们顾盼之间不免暗生一丝惊愕,觉得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大事,只是无从打听。 船客们的竹背篓里,多背着穷人的营生。他们有时付不起船资,就用劳力作为抵偿。从辰州到这里溯水上行,一路上三十六滩。每遇到河道狭窄处,哗哗白浪一排排自天而下,船靠岸略停,不用吩咐,这时候自有一些船客挽起裤脚下船,依次搭上一条纤索,拉着船体逆水而上,就算是给船家交钱。纤索悠悠弯弯地悬垂,似乎并未吃上力,却不知纤夫们何以拉得一个个都四肢伏地,一颗颗屁股高高翘起被太阳烧烤。他们胀得脸红脖子粗,额上青筋暴出,大口喘气的嘴巴几乎就要啃着地,啃着河岸上粉红色的野花,啃着岩鹰偶尔投撒过来的影子。本地人把行船叫作爬船,我开始以为是对划船的误读,后来才觉得叫爬船也很切——纤夫们一路上确实就像狗一样爬着。 他们沿着河爬进山来,是为了这里的桐油,竹木,砂金,兽皮、还有鸦片和枪。揣度外乡人的目光,首先来自北门口的一些老妪。她们端坐街面上,守着面前小摊上的粽粑、甜酒和醋萝卜,脸上布满着如网皱纹,面色油黑光亮,酷似一件件烟熏火燎过的根雕。如果不是逢集,街面人少,她们便少有买卖,但她们仍然天天守在这里,似乎不是为了买卖,只是要列阵迎接暮色,静观岁月在小城里的流逝。 过了街口,有粪臭和蝇飞,有汉子们抽着烟三两相聚,便是牛马场了。这里买牛不论老少,用一根竹条箍量牛的前肋,再以拳宽比量竹条,依长短定出价格。水牛至十六拳为大,黄牛至十三拳为大,此为“拳牛”。买马则须论老少,看牙口,看毛色,还用木棒从地面比至鞍脊,高至十三拳为大,此为“比马”。至于木柴买卖,人们从不用秤,只是把劈柴码成四方垛,用脚比量柴垛的长短,就算估出价格。他们对脚的大小从不注意和计较。 北门口以前是杀人的地方。 买卖若谈成了,汉子们一高兴,大多会去饭店喝酒。店堂里支着几口铁锅,锅下炭火不熄,锅里浑汤长留,周围有蹿来蹿去的狗,还有杂乱的板凳或矮椅,留住客人们在木板上的余温。新来的客人一进门,对认识和不认识的人都点头笑笑,叫一碟牛肉或猪脚,选一口锅倒入,从容烫热下酒。若是客人多了,锅不够用,店家会取来铁质隔网插入汤锅,将一锅隔成两区或三区,让两三拨客人各得其所。这样一来,锅中食料虽有分隔,但油汤隔网相串,故名“百家汤”;因常年不绝,浅了便加水,加水又见浅,再得名“万年汤”。这种老汤熬煮各种肉骨和菜蔬,翻滚着热辣辣的红油,不知被多少双筷子搅和过,黏乎乎聚天地百味之精华与千家万户之和气,最让客人们欢喜。 酒到三分,他们脸上放出红光,忍不住一手托腮,开始相邀对歌。与拉山歌不一样,这种近距离对歌不在乎声高,只在乎辞巧,因此托腮几成歌手的标准动作,有点像以手遮嘴讲点悄悄话。他们上一板,下一板,一接上头便要比个输赢,常常唱得凉凉暮色流进店来,注入他们的衣袖和他们空空的酒碗,还迟迟不肯散去。在这时候,听歌人其实比唱歌人还忙碌,目光齐刷刷地随着歌声在对歌者之间来回转移,待歌声一落,便评议歌词的优劣。这句好。这句杀得有劲。张老板肚子里文章好多呵。诸如此类。他们精确地审度形势,及时地表彰优胜,巧妙地挑唆情绪,促成一场场诗歌的拼杀。歌手不斗气他们不开心,真斗气了他们又急急劝解,甚至掏钱买酒给歌手们一些安抚。 唱到斗气时,歌手们常有的诅咒之辞是“你烂嘴烂舌讲鬼话,北门口去啃泥巴”。北门口是杀人的地方。“北门口去啃泥巴”一语自然恶毒。这里的人都知道,以前只要铜号声一响,北门口就特别热闹。不用士兵吆喝,摊贩们纷纷闪避,让出城门下那一块地坪空空荡荡,任蝴蝶在那里翻飞嬉舞。因为人们已有经验,有些死囚性子烈,死到临头还要发点脾气,把士兵的手咬去一块皮肉,或者一路上把货摊哗啦啦踢个遍。有一次,一口炸油饼的油锅被死囚踢翻,扬起一匹金浪,烫着了一条狗。这条狗的屁股头至今还红鲜鲜地溃烂了一块,难以摆脱苍蝇的追绕。出于同样的理由,娃崽们此时最让人悬心。他们闻号而动,焦急万分地迅跑,小小赤脚在麻石街上几乎不发出什么声音,接下来在大人们腰边或胯下钻挤,一心把杀人场面看个真切。母亲们免不了到处寻找自己的娃崽,一旦找到便咒骂,便揪耳,便打屁股,把他们鸡一样提回家去, 原来的刽子手姓曾。姓曾的老了以后,又换上了一个姓周的,人称周矮子,周老二。姓周的比姓曾的杀得好,动刀前不用喝酒壮胆,下刀时也不大声念咒,自己身上干干净净,从不曾沾一滴血。他不用板刀,只用拐子刀,每次刀口朝外,贴在自己右臂一侧,听到行刑官下令,便从死囚身后抄上去,横肘一抹,人头落地,动作轻捷利落,旁人还来不及看清刀下奥秘,他的差事就已经完成。人们说,他还可以双刀斩双头,动作一次性完成,叫左右开弓,叫阴差阳错,此绝技不轻易示人。 要是他事先得了死者亲属的银钱,自然会在刀下做点手脚,横肘一抹时看似威猛,刀却极有分寸地暗暗带住,留下一两寸未断的颈皮,连接死者的头颅和身躯,这叫留一个全尸。至于没有亲属来事先打点的,或是獐头鼠目面相刁恶的,痛哭流泣贪生怕死的,周老二一声冷笑,嚓——人头便扬起黑发嘀溜溜地旋转,旋得飞快,旋出老远,一直旋到街边的粪水沟里,五官被粪水污得一塌糊涂。脑袋受了这等折磨,身躯还必定扑通一声向前扑倒,算是最后伏罪一拜,尊严荡然不存。 这种死法,自然让各位看客目光僵直,倒抽一口冷气,很长一段时间内还精神恍惚。据说有一奸夫,虽然奸情并未败露,但自从在北门口看过一次杀人,已吓得魂不附体,疯疯癫癫几日以后,一根绳子上了吊。 周老二杀人杀得名气大了,便杀出了新规矩。每次完成差事,他提着拐子刀从北门口大摇大摆回家,见到肉案,不用问是谁的,不用看是什么肉,随心所欲砍上一刀,三斤就是三斤,五斤就是五斤,挂在刀尖上,扬长而去,无须说话更无须付钱。这叫作吃“揩刀肉”,谁也奈何他不得。以至后来一听到北门口号响,街上的肉贩子都神色慌张,赶紧收拾摊子躲避,怕被周老二撞见。 周老二没碰上肉案,气不打一处来,便用刀尖戳几个馍,戳一串饼,也算聊作退而求其次的补偿。他的拐子刀泻一道寒光,是他这一天白吃白喝的特权,指向哪里,哪里就得有贡献,哪里就有人陪笑脸。有些人也许是想早早与他拉好关系,见他来了总是尊称“四爷”,又是搬椅子,又是泡茶水或切瓜剥果,阿谀奉承之辞不绝于嘴,似乎只有把这位爷侍候好了,自己日后才有全尸的可能。 “刘麻子他胆敢躲老子!”周老二咬牙切齿,指的是一个肉贩子。 讨好者跟着愤愤:躲什么躲?四爷不是看得起你,会到你的案子上揩刀么? 或者说:这家伙不仁义,将来总要落在我们四爷手里。 只是此语的意思稍嫌含混,不知“落在周爷手里”一语,是指到时候砍下猪肉还是砍下人肉? 不过,周老二也有碰到对头威风扫地的时候。这一次,县衙发布文告,处决一个土匪头。此人是个黑大汉,魁伟身材,从监房一直骂到北门口,又大喊“姓彭的你在云家湾等呵——”不知话里隐着什么故事。他临刑前拒不低头,更不求全尸,挨过第一刀以后,扬着血脖子差一点站起来,挨过第二刀以后,脑袋虽已栽倒,但骂声仍在继续。最后,他挨了第三刀,第四刀,第五刀……让周老二颇费一番手脚,拖泥带水地很没面子。更重要的是,他估计周老二在身后靠近,很有心计地突然改变姿势,由双膝跪地改为盘腿而坐,双腿朝前顶着,暗暗用力,确保自己倒下时是坐死而不是跪死,是仰死而不是俯死。颈腔向后一翻,鲜血还喷溅过来,喷红周老二衣襟,使他狼狈不堪,少见地污了身子。见此情景,看客们都暗暗敬佩,有位后生情不自禁大喊一声“好——”,兴冲冲地一个劲卷衣袖,似乎受到什么启发,就要上场去比试比试什么。 土匪头身坯肥大。要抬他去游乡示众,四个人还抬不动他,只好把他拦腰锯断,分开负担。锯到骨头的时候,发现骨头太硬,怪不得周老二大费周折,于是嘎嘎锯骨声从北门口一直顺着石阶滚下,蹦跳到河滩上,惊动了河边的船客——大家不知道是什么声音。恰逢天气很热,为了防止尸体速腐,保证四乡百姓都受到警示,兵丁们给他全身抹上消毒去虫的石灰。他们没有料到的是,石灰沤过的人肉慢慢变成了绿色,兵丁们只好抬着这绿手绿脚绿脑袋,如抬着一个地府阴曹的厉鬼,走进稻草垛子散发出来的炎炎初秋。 像以前某些土匪头一样,黑大汉在伏法前已被从头到脚搜过多次,未搜出什么珍奇,以至众人疑心他腰缠万贯的传说恐是虚名。不过,他的小老婆最后赶到北门口,嚎哭一阵以后,从容脱去亡人的鞋子,套在脚趾头的八个金戒指一亮,跳入围观者的眼中。有人立即捶胸顿足,娘哎娘哎地悔恨自己刚才粗心,诅咒自己的命运。 这都是一些传说。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此地官匪难分。有些官军脱了制服便成了土匪,有些土匪穿上制服又成了官军。但不管是哪些人穿制服,坐衙门,贴文告,周老二照旧一把拐子刀干他的差事。曾经有一次,一位新来的长官倡导新制,用枪毙代替斩首,差点端了周老二的饭碗。不过这位长官很快便被更新的长官当土匪给斩了,一切又回复旧规矩。人们也觉得还是旧规矩让人放心。用周老二的话来说,放枪嘣一下就了事,放个屁一样,杀没有杀威,死没有死相,还费铁子,成何体统? 这位倡导新制的长官是外来人,号召富人减租,要求穷人读书,令众人颇感新奇。他不抽鸦片,不纳妾,不嫖娼,不赌钱,不收礼,还不坐轿子,也不准手下人这般逍遥。一位强奸民女的结拜兄弟,被他割耳朵下了大牢,令百姓拍手叫好深为敬佩。但跟着他长久了,他手下人便渐渐觉得清苦乏味,没有多少好处。连钱都不能赌,连女人都不能嫖,那不等于跟着他坐牢么?百姓们开始还觉得他仁义,但后来发现这家伙自己走路,自己扫地和擦灯罩,哪像个官呢?发现这家伙不常杀人,那还有谁怕呢?再想想,不像个官的人,大家都不怕的人,能把衙门坐得长久? 他们开始叫他“王圣人”,后来叫他“王癫子”,见他和善如常并不气恼这一绰号,更认定他确确实实癫了,去北门口啃泥巴,恐怕是迟早的事。 又一支军队来了,把王癫子一伙赶到霸王岭,连攻十六日没攻上去。最后传下命令,凡下岭投降的,只要办一桌谢罪酒饭,洗心革面,三年之间欠租的减租,欠捐的免捐,祖坟一律受到保护。其中献上王癫子的更可得重赏。这一招果然灵,不到两天,王癫子便由他们的几名卫士五花大绑押下岭来。 北门口的号又吹响了。人们拥挤着争看墨迹未干的文告。听文告上说,匪首王犯文彬,江西某州某县人氏,惯以伪善欺世,实为衣冠禽兽,曾奸宿其婶其嫂其媳,每天还食人肉若干……众人看此文告都大吃一惊:还有这样的事?还有这样丧尽天良的畜生?一些曾经在王癫子管束下很少逍遥的人,一看文告更加上火:他娘的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呵?他原来也是一肠子屎,为何倒压着我们当菩萨? 正当人们交头接耳之际,一位女子哭天喊地冲到北门口,头发散乱、泪流满面,一只鞋子脱落。她冲着汉子们抢地磕头,央求道:彭家大叔,罗家大叔,石家大叔,你们讲句公道话吧。我家文彬没有吃过人肉,没有吃过人肉哇—— 汉子们沉默,低下头往别人身后躲。也许他们并非胆怯,只是说话得有凭据,得给他们慢慢查实的时间。他们躲过女子的目光,皱着眉头,抹抹脸皮,深深呼吸,似乎暗示他们正准备这样去做。 冯家大叔,张家大叔,李家大叔,你们大家都讲句公道话哇。我家文彬从不伤风败俗,压根儿就没有嫂嫂和儿媳呵—— 没有嫂嫂和儿媳,可婶娘呢?汉子们个个都义道,但仍然无法声援,只能含糊。 女子的声音逐渐嘶哑和稀薄了。她被两名士兵揪住头发,拖到牛马市那边去了。北门口只留下她的一只鞋子。 王癫子就是在这天一命归西。他似乎不怎么好汉,临刑前居然哭了起来,让周老二十分看不起。周老二下手时狠狠用力,让死者的脑袋不但尽旋,而且蹦跳,一路血泪交迸,最后滚到臭粪沟里。只是收刀以后,周老二觉得背上扭得有点阴痛。开始还没在意,回家后觉得越来越痛,最后摸到蚕豆大小的一肉团,硬得让人心疑。他请郎中看,郎中说是毒疔,来者不善,一定是来收命的。 几天之内,这颗毒疔越来越硬,竟有碗口大小,黄色的脓头密集相聚,如一颗饱满熟透的石榴鲜红而美艳。一到夜里,半个镇子都可以听到刽子手彻夜的嚎叫,狗吠也随着此起彼伏。再仔细听听,在嚎叫间歇的寂静里,有麻石街上轻轻的脚步声,时有时无,似远似近,不知是何人还在深夜独步。 有人说,可能是王癫子冤死,周老二才遭此冤死鬼的报应。人们这才想到,王癫子可能确有冤情。比如说他吃人肉,那时候北门口几乎没吹过号,他有什么人肉可吃?难道是去掘坟吃腐肉不成?又比如说他淫乱,但他当时不妾不嫖,有什么理由要打几个黄脸婆的主意?……这一想,人们又议论他的遗书。据说他女人只收存了亡夫一纸遗书,后来一直帮人家打豆腐,确实没有接下什么家产。遗书上写着:“既为民生,当为民死。行恶民仇,名善民嫉。仇兮嫉兮,不亦梦兮。”似乎写得有点没头没脑。一位老郎中最通文墨,把这份遗书看了好半天,也支支吾吾没说出个意思。 人们想到王癫子临刑前的仰天痛泣,惴惴的有些不忍,最后在老郎中提议下,凑了点钱,把尸体从乱坟岗挖出,置一口棺材,燃一通炮竹,重新下葬了。 周老二也凑了一份钱。大概是凑得及时,破财消灾,他背上的毒疔竟脓净封疤,好了。他的操刀营生接下去还干了多年,照样杀得很好,照样赚过好些揩刀肉。 我第一次来到北门口的时候,这里早已不是刑场。城楼旁边升起了百货公司的水泥墙,还有邮局、书店、银行以及政府机关,成了守摊老妪们新的背景。有一位伞匠把手中铁板敲得丁当响,走过街市,播一路防雨的警告,又像是敲打出什么暗号。间或有些大城市来的游客,看看残破的城楼,尝尝老妪们兜售的零食,用照相机咔嚓咔嚓地把小城拍来拍去。我就是这样知道了北门口的来历。 至于有名的周老二,据说他还活着,老得牙齿都掉光了,偶尔去酒店喝一盅包谷酒,在牛马买卖双方之间当中人。他一手拉住买方的手,一手拉住卖方的手,手都伸到对方袖筒里,指头捏一捏,就捏出些暗号,让对方心知肚明。一旦左右两手捏出的价位趋同,就算讨价还价结束,他抽回手一拍,一桩机密的买卖宣告完成。人们说,他年过八旬还精明出众,只是身骨子不太强了,而且看人时还习惯性地往颈根上看,说人还习惯性地往颈根上说。比方说到人的身体,他不大说胖瘦高矮,只说颈根太粗或者太细,说颈根嫌长或者嫌短,让人们有些诧异。说到某人当上了林木站站长,他就说此人干不了大事,颈根与脑袋一样粗,颈后有个扁担坨,活脱脱的贱相,同邮局的彭老三差不多。这里的问题是,说人就说人,为什么又说到颈根?邮电局确有个彭老三,但彭老三从不与他交道,他为何如此熟悉对方的颈根?是什么时候仔细观察并且牢记在心?甚至可随口拿来打比方? 周老二有时还在干部面前吹嘘,说他也有过革命功绩,理应受到政府的福利照顾。按照他的说法,那年革命党号召剪辫子,没有什么人响应,后来不就是全靠他周老二一把板刀?镇守使授权他惩治长发鬼(有时候他说红军是授权方)。他忙得没日没夜,肩上背着一捆长辫,成天提着板刀在墟场上转(有时候他又说自己骑了马)。只要见到长辫子,他一把揪住,拖到某个肉案上,揪得那人引颈于案,手起刀落,银光一闪,嚓,一条辫子就体温犹存地落入他手中。他革命好几个月,容易吗?总共斩下了几百条辫子(有时候说斩下了几千条,包括洋教士们的假辫子),容易吗?当年再强霸的后生也被他斩得抱头鼠窜,乡下人好几个月都不敢上街赶场。一个最先消灭长辫子的模范县就诞生在这里呵。这样的丰功伟绩,怎么就一笔勾销了? 有个后生很崇拜地看着他,说你这样革命,后来怎么还去坐牢? 冤案,冤案么!周老二用没有牙齿的嘴巴说,张镇长他公报私仇呵,他占了我家的坟地还硬说我入过洪帮,完全是无中生有…… 干部们对以前的坟地和洪帮都不感兴趣,溥衍他几句,就向酒店里其他熟人搭腔。那些人也无意听周老二讲古,假装没看见他,只顾划拳或对歌,闹出一阵阵喧哗。就这样,他没争到福利照顾,只好自斟自饮,久久地呆坐,任三两只苍蝇叮在他的眼角,似乎已无气力去摇头或扬手,把讨厌的苍蝇们赶开。他衰弱的目光依旧颤颤抖抖地浮游出去,停留在人们一棵棵可爱的颈根上,把它们逐一轻柔地抚摸。 我住进这个小城,正碰上这里的一件大事。在县里某基建工地出土了一批西汉时期的石俑,共有八个,除了挖断一条手臂,其余基本上完好。最大的一座石俑有活人般高大,神态生动,堪称绝品。连省文物部门派来的专家都惊叹不已。县政府也立即筹资建文博中心,计划利用这些石俑,再加上本地悬棺、城楼以及溶洞,发展本地的旅游事业。 本地人争相来看稀奇。据说有乡下来的一位老妇人,看到最大的那座男俑时突然大惊失色当场晕倒。后来,她醒来时喃喃,说她看见文彬了,那个石头人就是王文彬! 王文彬是谁?后辈人都不明白。有几个老街坊寻思半晌,讨论片刻,才想起王某就是多年前在北门口啃泥巴的王癫子。他们急忙忙再来石俑面前核对,左看看,右看看,觉得确实有点像,但又不怎么太像。 老妇人因此一病不起,很快咽了气。她留在街心的一只鞋子重新被人们传说,她后来的命运我也慢慢得知一二。她改嫁一位桶匠,生有二男一女,住城东的小村里,门前有荷塘。她的儿女现在都在外地工作。 我曾沿着河岸散步,看月光如水,把对岸的山影洗得模糊,把流水声洗得明净而清晰。这条陌生的河流,闪着月亮的波光,流向哗啦啦的黑暗。在波光熄灭的前面那一片河滩,野渡无人,有一条隐约可见的空船,似乎也将滑向无边黑暗不再回来。我来到石俑前,再一次细细观看它们,发现其中最大的一尊双眼平视远方,嘴唇紧闭,似乎不愿说出往事。我摸到了他的腿,感到一种刺心的冰凉。他真像一个什么人吗?真像一个时隔两千多年以后的某个死囚吗? 我不知道这件古物的制作者是谁,也不知道当年制作时是否参照过什么人的面容。但我摸到了两千年的冰凉。 我还听到了哭泣,左右寻找,才发现不是石俑在哭——哭声来自临江的一座木楼,一户陌生的人家。 这篇文章将要结束了。也许还可以附带说说另一件事。人们告诉我,十年前曾有一位白发老人路过此地,预言十年后这里将土里出金,河里流血。刚好十年过去了,第一句似乎已经灵验:石俑出土,旷世珍奇,招八方游客,纳滚滚财源,不就是“土里出金”么?至于第二句,经好事者们机警周密地思索,终于附会给一家化工厂。那化工厂不知生产什么,排出的废水殷红如血,染红了半条江。烟囱里还飘出红色粉尘,红了墙瓦和道路,红了晾晒的衣衫,红了老人的白发,红了鸡鸭和猪狗,甚至连人拉出的粪便也泛红。我曾见到某家的一只老鼠,如全身抹了胭脂,一道红光射入衣柜底下。这就是十年前老人所预言的“河里流血”? 我走出红色。为了反应群众的强烈要求,我把搬迁化工厂的事记下来,答应回去后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1992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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