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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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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地 你说我爸他是不是孙子,一大早就喝得烂醉如泥。 这酒火辣辣的,到底有什么好喝呢?我整个一个不明白。他离了这玩意儿,就没命了。他都喝出毛病来了,走路摇摇晃晃,医生叫做“慢性酒精中毒”。他走路怕跌倒了,因此总是靠着墙走,一觉得腿不对劲,就赶紧像蝙蝠似的贴在墙上。他还偏爱骑车,那车在路上歪歪扭扭画“八”字,能把正在行路的人画得大呼小叫,四下里逃窜。被人家从路边、臭水沟里抬回来,这是家常便饭。醒过来,他都不带有半点儿内疚和懊悔的,喝得更凶。这人——没劲! 他醉成那模样吧,我妈都不带瞧他一眼的。说实在的,我妈也够孙子的。我爸喝酒,她赌钱,而且是跟一群人模狗样的男人混一堆儿赌。我爸喝得凶,她赌得凶,两人比赛似的。 听人说,我爸和我妈结婚后第二天就不和了。可也没像人家动手打过架,把脸皮抓破了,或把胳膊拧紫了。也许那样反而好。因为据我观察,凡是大打出手的,隔不几天就又嬉皮笑脸地和好了。我爸我妈只是冷冷地生活在一起,让人感到压抑与难受。放在我,早八辈子就打离婚了。 不,还生孩子!既然这样,干吗还要生孩子?我妈真有两下子,生孩子的本领一点儿不亚于赌钱的本领,你看她一口气生了五个(当然包括我)。 我是老大,十六岁。关于我这个人怎么样,以后再说。 大弟十四岁,一百个人加在一起也没有这小子聪明。学习可真棒,不拿满分,他就没命了。他还爱踢足球,常常一口气能把学校的玻璃窗踢碎一大片。他人走到哪儿,球滚到哪儿。说实在的,我不怎么喜欢他。他脾气太倔,大概全世界没有一个人会喜欢他。 二弟十二岁,一百个人加在一起,也没这小子笨蛋。学期结束,没一门功课爬上及格线的,像张狗皮膏药似的,他粘在三年级上三年不动了。可他会讨人喜欢。那张脸让人看了就顺心,笑眯眯的。一笑,两道眉毛弯成两个倒扣着的括弧。嘴甜得让人发腻,一天能叫你一百二十声哥哥。这满街上,就听他一个人叫“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了。真没劲。人嘴两张皮,动动反正不费劲。天下人还有不愿听别人甜甜地叫他爷爷的?也不花一分钱。在他面前,我放一个屁也是香的,我让他干什么,他二话不说就去干。但十回有九回干不好。你要火了,他“大哥大哥”地喊得你心直发软。我好几回想生气,一见他那样子,也见了鬼了,没法发脾气。这小子是个小滑头。 三弟十岁,这家伙没法提。虽说才十岁,但小偷小摸的历史已足有三年。他先是偷家里的。一会儿,我的钢笔没有了;一会儿大弟的足球鞋没有了;一会儿二弟的小白褂子不见了;我爸我妈的口袋里也经常少钱。我苦苦侦察了足半个月(他一开偷,就很狡猾),终于抓住了他,于是对他一顿猛揍。他也不禁打,什么都招了:钢笔换糖吃了;球鞋给了废品站,才得一角四分钱,买三根冰棍还借了人家一分钱;小白褂子给了一个收旧衣服的老头,换了五角钱,买了四包瓜子,充大,给他那些同学嗑了。家里只有一个人的东西他不偷,那就是小妹。小妹太好,他不忍心下手。挨了打,他便由里向外了。我们家他最富、最阔,口袋里老有钱,嘴里老有糖呀什么的吃着,从来不闲。看样子,他不偷遍全世界是不会撒手的。 小妹八岁,全家人的心肝宝贝。我敢跟任何人打赌,世界上找不出一个比我小妹再好看、再讨人爱的小姑娘。那眼睛黑得世界上没有第二双。那牙齿白得世界上绝无仅有。还有鼻子、下巴,都不是一般的鼻子和下巴。关键她有两个小酒窝,不笑也有,一笑更大。那笑纹就从酒窝里像水波似的一层一层漾开去。我们四个男孩谁出去都愿意带着她。她像小尾巴似的跟着,叫你哥哥(可不像二弟那样装模作样),让你憋不住亲她一个嘴巴,把她扛到肩上去。就一点,她让人受不了——她常问人一些傻话,把你问得心慌慌的,觉得自己太丑,无地自容。 该说我了。一个字:浑。我没有什么大本领,但我是这个家庭的国王,除了那个喝酒的和赌钱的(我懒得叫他们“爸”和“妈”),我就是最高统治者。我最能惩罚他们,惩罚的手段别出心裁,一百个人也想不出来,而且一套一套的不重样(用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一些)。大弟因为他的脾气,总要吃亏。二弟滑头,吃亏自然少些。三弟的行为自然使我大为不快,他别让我抓住,一旦抓住,重罚,绝不留情。小妹当然例外,我哄她都哄不过来呢。但要说我一点本领没有,那冤枉人。我能弹一手好吉他。说实在的,弹得真有水平。学校搞晚会,我一口气弹了十八首半曲子,还闭着眼用怪嗓子唱了几段。把他们一个个镇得目瞪口呆,放学回家差一点认不出回家的路了。也真孙子,要紧处把弦给弹断了,不然,兴许镇得他们认不清爹妈。我总弹一些忧伤的曲子,鬼知道我哪来的忧伤。 我家住在两条街的交汇处,人们称之为:三角地。 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认识了一个姑娘,她叫丹妞。 认识她很容易。 全区十所中学汇演,学校想拿名次,自然也把我算作个人物了。我故意摆摆架子:“不去,瞎耽误工夫。”好,他们慌了,仿佛没有我,立即要天塌地陷。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堆着笑脸轮流哄我捧我拍我马屁。说到最后,班主任急了:“小祖宗,你去不去?”我摆架子也不能摆得过了大劲,把吉他弦一拨拉:“不就是吉他独奏吗?” 幸亏去,不然怎么能有机会认识丹妞。 那天晚上的情景,打死我也忘不了。幕布一拉,就见一个女孩穿一件红色的短裙在跳舞。说实在的,那舞的水平绝对是世界第一流的。她有两条长腿,她的舞跳得那么棒,全靠这两条长腿了。她旋转着,像一股旋风,偌大一个舞台,全是她的了。她的动作单纯,跳得热烈奔放,如痴如迷。有时,她像喝醉了酒似的,陶醉着,将眼睛微微闭合著。一会儿,眼睛又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像是含了泪水一般。她的动作太富于节奏了。有时轻得像春天空气里飘浮的游丝,有时疯狂得像森林大火。你说不出她跳得多么感动人。也真孙子,我旁边一个小子竟然有声有响地嗑烂瓜子!我瞥了一眼,恨不能把他的衣服剥光了揍他。这种不懂艺术的东西,根本不配跟我坐在一起,甚至根本不配活着。 我看呆了,目光紧紧追着她。到了后来,眼前的图像就不清晰了,只觉得眼前是团朦胧的红色的云朵,红色的火团,红色的流水…… 除了那个嗑瓜子的小子,这满满一大礼堂人有一个算一个,都看傻了,像做梦似的。 大幕什么时候合上的,我压根儿就不知道。报幕员一连报了三次吉他独奏,并同时呼了三次我的大名,我才猛然一惊,抓着吉他昏头昏脑地走上台去。 说实在的,我的吉他也确实弹得够牛的。台下那帮小子发了疯似的鼓掌、喝彩、吹口哨,包括那个嗑瓜子的。我一得意,弹得更带劲。我竟唱起来了,味道真地道。我自己都感动了。那又是一首忧伤的曲子,说的是一个分崩离析的家庭里,一个小男孩可怜巴巴地渴望父母能给他一点儿爱。我真想哭,可是真孙子,哭不出来。哭不出来更难受。我抬头望台下,突然看见了她。这会儿,她很安静,朝我微笑。我的心稍微乱了一下,弹得越发出色,并不断跟她交换眼神。她的嘴在翕动,大概在轻声地唱。我弹得那么好,把我自己都吓住了,心里特别崇拜自己,恨不能跪在自己面前。 散场了,她等在门口:“你弹得真好,星期天,大木桥头,我等你,你带上你的吉他好吗?” 孙子才说不好。 那几天,我脾气好得让人觉得有点儿假,三个弟弟竟没有一个挨罚,一个个快活得没处挠痒痒。星期六,我一夜也没睡着,把床弄得“咯吱咯吱”响,鬼知道为什么。第二天一早,我把牙刷得特别白,穿好衣服,对着镜子前后左右照了足足一小时,然后抓起吉他走出门去。我第一次不愿带小妹出门。她挺伤心,嘴角弯下来像张瓢,马上就要哭出来。没办法,心里就是不想带她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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