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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哪里去呢?是个问题了。这么热的中午,庄稼人一般都躲在家中,村子里反而空荡了,连一个扯扯闲话的人都找不到。端方在大太阳的底下,精力充沛,却又百无聊赖,只能趿拉着拖鞋,开始晃荡。巷子里的地面都已经被太阳晒得松动了,面粉一样的土灰浮在路面上。端方的拖鞋像两只马蹄,一脚下去就尘土飞扬。这个有趣了。端方干脆赤了脚,提着拖鞋在巷子里狂奔。巷子太短了,端方就开始折返,来回了四五趟,巷子里的尘土弥漫起来,像经历了千军万马,有了大场面的迹象。端方对自己的行为相当满意,一头的汗,是有所成就的喜悦。没想到三丫的母亲孔素贞突然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孔素贞挎着篮子,望着端方,笑眯眯地说:“端方,你蛮会玩的嘛!”端方怔了一下,回过脸来望着孔素贞,满脸都羞得通红,再看看地上,遍地都是歪歪扭扭的脚印。是端方的脚印。孔素贞微笑着走开了,巷子里又一次空了。寥落了。端方再也没有了兴致。望着地上的身影,粗粗短短的,像一个怪物。阳光在汹涌,飞流直下,却又万籁俱寂。这是标准的盛夏的中午,寂静得像额头上的汗。端方嘘了一口气,眯起眼睛看了一眼巷子的尽头,巷子的尽头是一座水泥桥。水泥板被正午的阳光烧着了,燃起了白色的热焰。端方无处可去,就在太阳底下用脚拇指写字,是“赵洁”,还有一个冒号。最终却抹去了。回过头,晃来晃去,晃到了合作医疗。

  赤脚医生王兴隆倒是在。他这个赤脚医生反而没有赤脚,非常地自在,正蹲在地上洗刷盐水瓶。兴隆刚刚睡过一场午觉,左边的半张脸上还清晰地印有草席的纹路。看见端方来了,兴隆蛮高兴的样子,抿着嘴笑了,笑起来腮帮子的两侧还有一对幸福的酒窝。他瞄了一眼端方腿上的伤,已经结了一层紫色的痂。看起来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兴隆甩甩手上的水,打开了柜子,拿出一只盐水瓶,递到端方的面前。端方不知道兴隆让他喝注射液做什么,没有接。兴隆的脸色鬼得很,拔掉盐水瓶的橡胶塞,一串白色的泡沫立即从瓶口喷涌出来了。兴隆说:“喝一口。”端方丢掉拖鞋,接过来了,却是汽水。这太意外了。端方笑着说:“你怎么会有汽水?”兴隆自豪地说:“自己做的。”兴隆补充说:“其实很简单的。先把水烧开,等它凉了,放好柠檬酸,再配上苏打,就行了。简单得很。”端方拿着盐水瓶,慢慢地喝,说:“从哪儿学来的?”兴隆说:“部队上。”兴隆慢言慢语地说:“在部队上做卫生员,看病没有学会,放枪也没有学会,做汽水倒学会了。”端方一边喝,一边听,突然打了一个嗝。兴隆说:“听我说端方,晃荡什么?当兵去!就你这条件,怎么说也能弄一支步枪玩玩,混好了还能弄一把手枪玩玩。”端方还没有来得及回话,却从隔壁听到了动静,是口琴的声音。端方说:“谁呀?”施兴隆没好气地回答说:“还能是谁?混世魔王。”端方知道了,是南京的知青,提着盐水瓶就打算过去聊聊。兴隆追上来,压低了声音关照说:“喝完了!喝完了你再过去。”知青的宿舍原先是一个大仓库,最多的时候住过七八个男知青,热闹过一阵子。可眼下只剩下混世魔王一个了。混世魔王躺在地上,地上是一张草席。混世魔王的脑袋枕在胳膊上,而左腿正跷在右腿上。浑身上下就一条裤衩。闭着眼睛,一只手拿着口琴,有一搭没一搭地吹,一刻儿有气,一刻儿无力。端方走进来,因为赤着脚,所以没有一点动静。混世魔王闭着眼,口琴还在嘴边上拉锯,心里头却在抒情,脸上的样子无限地陶醉,眉头还一挑一挑的。端方也不打搅他,在他的对面躺下来了。脑袋枕在胳膊上,左腿跷在右腿上,一只脚在半空中晃。又听了一会儿,口琴的声音停下来了,混世魔王坐起了身子,一把推开端方的脚,说:“我说呢,怎么这么臭。”端方说:“你的脚也臭。”

  混世魔王的口音一点都没有变,听上去还是一口南京腔。蛮好听的。端方对着混世魔王瞅了半天,总觉得他的脸上有哪里不对。到底看出来了,是嘴巴。他的嘴角对称地鼓出来一块,想来是茧子,一天到晚让口琴磨的。端方和混世魔王就那么坐着,想说点什么,可是也说不出什么来。大仓库里静悄悄的,在炎热的中午反而像深夜,是阳光灿烂的下半夜,静得像一个梦。墙角慢慢爬出来几只老鼠,它们贼头贼脑,到处嗅,每一个细小的动作里都包含了前进与逃跑的双重预备。端方和混世魔王面带微笑,望着地上的老鼠,像看电影。老鼠们

  三五成群,胆子越来越大,都走到端方的脚趾边上来了,尖细的鼻头还对着端方的臭脚丫嗅了几下,十分地失望。端方恶作剧了,突然学了一声猫叫。老鼠们都“弹”了起来,在仓库里乱窜,最后,却又像子弹那样准确无误地击中了墙角的洞穴。电影散场了。正午的时光夜深人静。

  动静来了。透过大仓库的门,端方看见大太阳下面晃来了五六个身影,十分地耀眼。是佩全、大路、国乐和红旗他们。佩全是他们的老大,这一点从他们走路的样子和次序上就可以看出来了。同样还可以看出来的还有一点,大路和国乐是佩全最得力的干将,属于出生入死的角色。说起佩全,那可是太著名了,端方一来到王家庄就听说了这个伟大的祖宗。他有一个光辉的事迹,听说,那还是佩全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王家庄召开批斗会,牛鬼蛇神在高高的主席台上站了长长的一溜子。顾先生也夹在里头。顾先生是谁呢?一个下放的右派,所以不姓王,那会儿在学校里头代课。批斗会开得好好的,大伙儿正高呼着口号,佩全一个人悄悄走上了主席台。小东西扑到顾先生的面前,拔出菜刀,对着顾先生的脑袋就是一下子。顾先生脑袋上的血不是流出来的,而是喷了出去。顾先生眼睛眨巴了几下,一头栽下了主席台。要不是佩全的力气小,顾先生的脑袋起码要被他削掉大半个。为了什么?就因为顾先生在课堂上得罪他了。山呼海啸的批斗会被佩全的这一刀砍得死气沉沉,一点声音都没有。顾先生好不容易捡回了一条命,死活不肯到学校里去,直到今天还在王家庄放鸭子。偶尔遇上佩全,顾先生都要低下脑袋,蛇一样绕开去。佩全的那一刀给王家庄留下了心惊肉跳的记忆,所有的人都怕了他。村子里的老人们怀着无限遗憾的口气叹息说,佩全生错了时候,要是早生三十年,佩全绝对是一个抗日的英雄,是狼牙山上的六壮士。家长们一再关照自己的孩子,对佩全一定要好一点,对佩全不好那就不好了。事实也正是这样,谁要是得罪了佩全,那就不只是得罪了佩全,而是得罪了大路、国乐,某种意义上说,得罪了整个王家庄。用不着佩全出面,你家的鸡就会飞,你家的狗就会跳。端方当年不是没有巴结过佩全,巴结过的,巴结不上。原因也不复杂,端方不姓王。不姓王是不可以的。佩全发话了,“除非你跟我姓。”所以端方一直躲着他。游离在王家庄的外面。骨子里是怕。佩全进门了,大路和国乐进门了,红旗他们进门了。每个人都光着背脊,光着膀子,肩膀上挂着一条湿漉漉的毛巾。比较下来红旗反倒特别了,他没有打赤膊,周周正正地穿着一件衬衫,两边的肩膀上对称地扛着两块补丁,针脚却相当地整齐,相当地细密,一看就知道他的母亲孔素贞是个讲究的人。红旗穿着衬衣,举止里自然就少了一分剽悍。虽说他在这一伙人里头年纪最大,可一眼就看出来了,红旗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小跟班,属于喽罗的角色。他们走进了大仓库,却堵在门口,只有佩全一个人走到了端方的跟前。佩全用他的脚尖捅了捅端方的屁股,端方仰起头,望着佩全的脸。佩全说:“听说你有力气啊?”端方不停地眨巴眼睛,回过头来看了国乐一眼,想起来了。昨天下午闲得无聊,在剃头店里头和国乐扳了一回手腕。这也是乡下的年轻人常玩的游戏。国乐输了,没想到佩全却当了真。

  端方说:“哪儿,是国乐让我呢。”

  红旗走进里屋,拿了一张凳子,放在了佩全的身边。佩全蹲下来,什么也不说,把他的胳膊架在了凳子上。他要扳手腕。

  端方笑笑,说:“算了,这么大热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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