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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让婵儿出去,唤言儿进来,近身婢女言儿主要负责我的梳妆穿戴,没有她帮我,我肯定无法拆下头上的发髻。说实话,古人的头发虽然弄得很有艺术观赏性,可在生活上实在是有太多的不便,怪不得再好看也不能成为现代社会复古潮流中的一支呢。

  轻抚垂下的青丝,我忽然想起了刚醒那天见到的那个“哥哥”,禁不住就嗤笑出声,那天我还真是糗大了。

  我当时还奇怪呢,为何当我叫那个飘逸的男子“哥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一副吃惊不已的表情,还以为他们吃惊一个哑巴会说话了。原来问题的症结在于他根本不是我的哥哥,而是我的未婚夫——赤唐北方邻国“和国”的六皇子,水墨宇。

  言儿很快就进来了。她的手很巧,往往是随意拨弄一下,我头上那看似繁杂无比的发髻就自然散开了。

  想起水墨宇,我便提起了关于他的话题。

  言儿似乎很崇拜水墨宇,神采飞扬,口沫横飞地描述着他,“六殿下待人温善谦和,文质彬彬,又满腹经纶,诗词曲画更是冠绝天下,无人能敌……”

  “行了,行了,先替我把头发梳直了吧。”不适时制止,我怕“我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话就要出来了。不过自从得知水墨宇竟有如此出色后,身为他未婚妻的我心里也是大唱颂歌,只是可惜自从那天见过之后这么多天就再没见到他了。

  “对了,你知不知道他这几天都在忙什么?”我问言儿。

  “他?公主是说谁呀?”

  凭我这些天的观察,言儿什么都好,乖巧听话,可就是常常会犯迷糊。

  “水墨宇啊!”

  “哦,”短路的脑袋终于反应过来了,“公主是说六殿下呀,大概在忙”群英会“的事吧,六殿下半月前来赤唐就是专程为忙这事的。前阵子因为公主生病,殿下每天陪着公主,都没有空闲管这事,现在公主好了,殿下可能就去忙了。不过昨个儿殿下还来过呢……”

  “他来过?我怎么不知道?”我一脸惊喜,看来他还是挺关心我的。

  “那会儿公主睡下了,殿下就没有进来。”

  我的目光扫向周围当值的宫女,“那你们怎么不告诉我呢?”害我还以为自己单相思呢。

  “奴婢知罪,奴婢下次不敢了,请公主恕罪。”齐刷刷一溜儿的宫女都跪了下来。我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古人的尊卑观念如此根深蒂固,我都劝到懒得再劝了。

  摇了摇头,我轻叹,“都起来吧,也不是什么大事,什么罪不罪的,都起来吧。”看来我就不是做颐指气使的主子的材料,见她们怕成这样,再大的气都消了。

  “谢公主。”

  “言儿,你刚刚说的”群英会“是怎么回事?”我对这个名字比较感兴趣,当然更重要的是“群英会”是水墨宇正在做的事情。想想我那时空不知道哪个地方电视台好像也有一个节目叫做“群英会”,不过具体玩什么就不记得了。

  言儿一面梳理着我的头发,一面详细地讲述,“回公主,”群英会“是咱们赤唐国、和国、日月国三国每隔三年举行一次的比试大会,今年正好轮到咱们赤唐国举办……”

  听了半天,我总算有点明白了。美其名曰“群英会”,其实也就类似于二十一世纪的运动会,当然不会是比游泳,田径、体操、排球……这些运动项目了。但性质差不多,也有类似于金牌榜之流的排名。

  从言儿期待的表情和憧憬的眼神判断,“群英会”应该是属于奥运会那种高级别的。而且天下三大国,三国皆参加,想来规模一定不小。

  当今天下,最大的三个国家分别是南赤唐,北和国,以及疆域最大且雄踞西方的日月国。三国之中,赤唐物丰民富,日月国兵强马壮,和国两项都不突出,但好在比较平均,而且国民尚文,也就是说国民的文化素质比较高,多产才子才女。

  听言儿说,群英会那天宫里的主子都可以携带宫女太监出游,而且自曾祖皇帝那代开先河之后,女子也能参加“群英会”中的比试项目。这总算是给了我一个盼头,否则真会把我给憋坏了不可。

  若真应了那句“故国三千里,深宫十二年”的话,我可就不只“双泪落君前” 了,我非要把玄机老头揪出来打一顿,好端端居然把我丢到皇宫里当金丝雀。

  锦衣玉食的帝王家生活虽然不错,但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

  第三章 刺客

  天河落远日,已是月上西窗时。

  我挥挥手让言儿等一众宫女下去休息,偌大的寝宫内只留了一盏长明灯,看进闪耀的灯芯中,我开始想念我远在异时空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可好?

  我老爸是个典型的暴发户,富得流油却胸无点墨。他一生娶了三任妻子,一共育了五个子女,我排行第三。我妈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一个很高雅的舞蹈家,我的芭蕾舞也正是师从于她。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我妈那种清雅人物当初是怎么会看上满身铜钱味的老爸的。

  也许真是“被猪油蒙了心了”。我六岁那年,老爸金屋藏娇东窗事发了,妈便带着我离开了老爸,开始了对我魔鬼式的培养计划,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后怕。那时候我整天幻想自己变成超人,估计我妈是打定心思要让我成为杰出的艺术家了,不是让我练古筝就是弹琵琶(我妈生平最爱这两种乐器),后来还添加了小提琴,每个老师都请最好的,真是不惜血本。

  而我外公是个书画名家,也不知道真是我天资聪颖还是他实在闲得慌,非逼着我跟他学习书画,结果书法还算小有所成。画画,可实在是把他老人家的脸丢到太平洋去了,他让我画老虎,结果怎么看都像一只猫,还是体形硕大的变异品种。正所谓我若能成画家,母猪也能上树了。

  可是魔鬼式教育还在继续,就在连我自己都以为注定要做个艺术家的时候,我老爸终于出现了,而就在他和我妈争执我究竟是报考艺术系还是商学院的时候,我终于偷鸡成功,以状元的身份考进了让他们大跌眼镜的临床医学系(情节需要,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为这事我妈和我呕了整整半年的气,我老爸则粗人一个,一听“状元”撑足了他的面子,笑呵呵也就忘了他原本要我报考商学院的事。

  呵呵……现在想来仍是值得大笑。

  “什么人?”忽然听到窗前有声响,我张皇道。

  灯光很暗,我起身正准备到窗前查看,身子却蓦然向后一倒,嘴就被一只从身后伸来的手给严严实实捂住了,一股熟悉的血腥味马上冲击了我的感官。

  这个人流血了。

  “你不乱叫,我就放开你,如何?”一个低哑却颇有磁性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还能感觉到这个男人起伏不定的气息吹拂到我青丝如瀑的秀发上。而我的身体正被他紧抱在怀中。

  又是这种情节,在古典小说里漫天飞的刺客情结,不知道是不是正因为这样司空见惯所以我反而麻木了,一点危险感也没有。

  我居然——一点不害怕,从一开始也没打算叫人。

  看我点头,他试探地松开了手,见我确实没有叫喊的打算,他才完全收回那只沾满血污的手,另一只握剑的手也从我腰上拿开。

  刚一松开,他整个人就失去平衡,向后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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