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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


  云歌心中也是抑制不住的喜悦,瞥到刘弗陵脸上的笑容,她也忍不住地想咧着嘴笑,只是腹内抽着疼,不敢放意。

  原来人生的路,其实很简单,前后不定才最痛苦,一旦下定决心向前走,那么即使前方布满荆棘,也无所畏惧,也依旧可以快乐。

  两个人像两个小傻瓜一样,谁都不知道说什么,只相对呆呆傻笑。

  屋外。

  于安试探地叫了声“皇上”。

  两人从傻笑中惊醒。

  刘弗陵说:“别来烦我,今日我谁都不见,让他们都回家,陪老婆孩子好好过年去。”

  于安刚想张嘴的话,全堵在了嘴里。

  云歌小声说:“小心人家骂你昏君。”

  刘弗陵笑:“昏就昏吧!我本来就不清醒了,现在出去处理事情,鬼知道会说出什么话来。”

  皇上的说话语气是从未听过的轻快,声音里有浓浓的笑意。于安觉得,昏的人已经不是皇上一个了,他现在也很昏,昨天晚上还愁云惨淡,压得众人连气都不敢喘,今日却……

  这天变得也太快了!

  于安抬头看了眼天空,一边踱步离去,一边叹道:“碧空万里,清朗无云,真是个好天。闹腾了一年,是该好好过个年,休息几天了!”

  刘弗陵问云歌:“难受吗?要不要休息?张太医晚上会再过来给你扎针。”

  云歌摇头:“你不要逗我大笑就行,慢慢地说话没有关系。”

  “云歌,我想和你说……”

  “陵哥哥,我想和你说……”

  两人笑看着对方,同时张口想说话,又同时停止。

  “你先说。”云歌开口。

  刘弗陵道:“你先说吧!”

  云歌不好意思地笑了下,低垂着眼睛说:“陵哥哥,昨天晚上我想通了件事情。我落下的时候,很后悔遗憾,觉得好多该做的事情没有做。人生有太多不可琢磨,没有人能真正预料到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不想事到尽头还有很多遗憾后悔,所以,如果喜欢的就该去喜欢,想做的就该去做,何必顾忌那么多呢?”

  刘弗陵凝视着云歌轻轻颤动的眼睫毛,抑制着喜悦,轻声问:“那你想做什么?”

  云歌眼睛上的两只小蝴蝶扑扇了几下:“陵哥哥,我想和你在一起呀!”

  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刘弗陵如闻天籁,整个身心都如饮醇酒,多少年没有过的快乐?

  刘弗陵握着云歌的手掌,低头,吻落在了她的掌心:“云歌,昨天晚上我也想通了一件事情。人生说长,其实很短,即使太太平平,也不过数十年,算上病痛意外,究竟有多长,没有人真正知道。我这一生的遗恨、无奈已经够多,我不想一辈子都这样过。云歌,还记得你小时候给我的许诺吗?你说过愿意和我去苗疆玩,愿意陪我去走遍千山万水?”

  云歌有点不能理解刘弗陵的意思。如果他只是“陵哥哥”,那么所有诺言的实现,都会很容易,可他不只是她的陵哥哥,他还是汉朝的皇帝。云歌傻傻地点头:“我从没有忘过。”

  刘弗陵微笑:“云歌,今后,我想只做你的‘陵哥哥’。”

  云歌大瞪着双眼,一时间不能真正理解刘弗陵的话。

  半晌后,才张口结舌地说:“那……那……可是……可是……”最后终于磕巴出了一句完整的话,“那谁……谁做汉……汉朝皇帝?”

  刘弗陵看着云歌吃惊的傻样子,故作为难地问:“是呀!谁做汉朝的皇帝呢?”

  在巨大的喜悦中,云歌略微清醒了几分,伸手想打刘弗陵:“你那么聪明,定是早想好了,还不赶紧……”无意牵动了内腹的伤,云歌皱眉。

  刘弗陵再不敢逗她,忙握着她的手,在自己手上打了下:“云歌,你觉得刘贺和刘病已哪个更好?我觉得这二人都不错,我们就从他们中挑一个做皇帝,好不好?”

  云歌此时真正确定刘弗陵所说的每个字都认真无比,甚至他已经有一套周详的计划去实现他的决定。

  云歌本来抱着壮士断腕的心留在刘弗陵身边,虽然无可奈何,可她临死时的后悔遗憾让她觉得,这个无可奈何也许比离开陵哥哥的无可奈何要小一点。

  却不料刘弗陵竟然愿意冒险放弃皇位,云歌只觉得她的世界刹那间明亮灿烂,再无一丝阴霾,她甚至能看到以后每一天的快乐幸福。云歌已经很久没有这般快乐的感觉,挤得心满满的,满得像要炸开,可即使炸开后,每一块碎屑都仍然是满满的快乐。

  刘弗陵看云歌先是痴痴发呆,再傻傻地笑,然后自言自语,嘴里嘀嘀咕咕,听仔细了,方听清楚,她竟然已经开始计划,他们先要回家见她父母,把三哥的坐骑抢过来,然后他骑马,她骑着铃铛,开始他们的游历,先去苗疆玩……再去……

  她要搜集食材民方、写菜谱。汉人不善做牛羊肉、胡人不会用调料、不懂烹制蔬菜,她可以边走,边把两族做食物的好方法传授给彼此,让大家都吃到更好吃的食物……

  刘弗陵心内酸楚,他把云歌禁锢在身边,禁锢的是一个渴望飞翔的灵魂。云歌在皇宫内的日子,何曾真正快乐过?

  不过幸好,他们的日子还有很长。

  皇位,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却要为了保住它,失去一切。把它给有能力、又真正想要的人,他们会做得更好。

  放弃皇位,他可以和云歌去追寻他们的幸福。

  刘弗陵庆幸自己作了此生最正确的决定,他也终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飞翔,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云歌,你有钱吗?”

  云歌还沉浸在美妙的幻想中,闻言呆呆地摇摇头,又点点头:“我没有,不过我会去赚钱。”

  刘弗陵嘉奖地拍拍云歌的脑袋:“看来我这个媳妇讨对了。以后要靠你养我了。”

  云歌笑得眼睛弯弯如月牙。

  “是哦!某个人只会卖官,以后没得官卖了,好可怜!将来就跟着我混吧!替我铺床、叠被、暖炕,服侍好我,我会赏你一碗饭吃的。”

  刘弗陵听到云歌的软语娇声,看到她眉眼盈盈,心中一荡,不禁俯身在她额头亲了下:“我一定好好”服侍“。”

  云歌脸红,啐了他一声,却不好意思再回嘴,只悻悻地撅着嘴。

  刘弗陵对云歌思念多年,好不容易重逢,云歌却一直拒他千里之外。此时云歌就在他身畔,近乎无望的多年相思全成了真,心内情潮澎湃,不禁脱了鞋子,侧身躺到云歌身旁,握着她的手,静静凝视着她的侧脸,心内只觉满足安稳。

  云歌感受到耳侧刘弗陵的呼吸,觉得半边身子酥麻麻,半边身子僵硬。有紧张,有陌生,还有喜悦。

  只愿她和他安稳和乐、天长地久。

  刘弗陵看云歌紧张,怕影响到内伤,手指勾着云歌的手指,打趣地说:“等你病好了,我一定洗耳恭听听你唱情歌,省得有人大庭广众下抱怨,这闺怨都传到异邦了。”

  云歌和阿丽雅说时,一派泰然,此时想到刘弗陵听她当众鬼扯,不知道当时心里怎么想,羞红了脸。

  “你还敢嘲笑我?我那是为了帮你赢!我说那些话都是有的放矢,不是胡乱说的。羌族少女十三岁时会收到父兄为其准备的一柄弯刀,作为成年礼,等她们找到意中人时,就会把弯刀送给对方,作为定情信物。阿丽雅的弯刀还没有送出,证明她还未定情。羌族少女头巾的颜色也大有讲究,绿色、粉色、黄色、蓝色都代表着男子可以追求她们,阿丽雅的头巾却是红色,红色代表她不想听到男子的情歌,不欢迎男子打扰她。阿丽雅既未定情,为何会用红色?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已经有了意中人,但是她还未告诉对方。我当时想诱她答应文斗,必须先让她对武斗有畏惧,可草原女儿很少会胆怯畏惧,所以我只能尽力让她觉得有遗憾和未做的事情。阿丽雅以公主之尊,都不敢送出弯刀,只越发证明意中人在她心中十分特殊,阿丽雅的感情越深,就越有可能同意文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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