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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颐指气使的是瑞泽国人吧,他们成功地收服了原先守城的云夏士兵,拿着刀枪喝令他们:“查仔细点,不然要了你们的小命!”

  云夏士兵满腔哀怒,眼中似要滴血,却只得隐忍不发,强打精神,一一盘查出城之人。当瑞泽国人当着他们的面砍杀同胞时,他们无法揭竿而起,只能硬下心肠,将脸扭到一边。

  即使是这样,也得接过别人递来的刀,不留情地向同胞砍去,泪和血,狠命地,吞到胸腔里,吞下去,吞下去。

  国亡了,总得活着。

  活着……

  盘查得很严,长乐木呆呆地走在人堆里,内心激烈交战,她打定主意,若是被人认出,那就不作抵抗,任由他们擒拿入宫。只要一见着凌云王,或是他的痴傻儿子,一定鱼死网破,赔了这条命,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那端嘈杂声一片,是一个刚烈汉子,不忍亡国之辱,仗着几分功夫和一腔悲愤,竟接连重创几名瑞泽兵。然而寡不敌众,汉子很快被瑞泽兵包围,活活被乱刀砍死,可敬可叹在血将流尽时,那汉子仍不屈不挠,拼争到底。

  混乱中,长乐已泪光莹然,有人推了她一把,小声说:“公主,快走。”

  是个圆脸的侍卫,焦急而关切:“快走,快走。”

  长乐诧异地看着他,他急促地说:“出城后,向东走三里,贵客来茶铺是我父亲开的,你把身份告诉他,他会给你买匹马。公主,快些走,离开这里就自由了。”说话间,他已用身体挡住众人的视线,长乐便夹在一帮盐贩的队伍中,惊险地出了城。

  城郊以西果然是一间茶铺,店老板是个和善的中年人,古铜色的脸上皱纹深刻,有双饱经风霜的手。长乐坐下来,低着头,老板跑过来殷勤地问:“姑娘要喝点儿什么?”

  虽已历经改朝换代,但多事之秋,祸从口出,赶路的茶客都很安静,无人喧哗打闹,也没有闲情品茶,况且这荒野之地,茶水也无非解渴之用,众人纷纷大口饮尽,将几文钱往桌上一放,或递给老板,继续赶路。

  长乐微微地抬起头,和老板对视了一眼。老板带着笑的脸僵住,反应过来四下看看,声音如常:“姑娘,茉莉香片如何?”

  长乐点点头。

  待客人少了,老板给长乐沏茶时低声问:“需要我做些什么?”

  长乐为和朝歌私奔,捡了好几样值钱的首饰,连同金银珠宝带了出来,手头阔绰。然而她平素的用度自有宫人替她打点,对市价是不清楚的,便随手从包袱里摸出一锭金子,悄悄递给老板:“帮我买匹马。”

  老板吓一跳,这可够地主家吃上好几年呢,他连忙推了:“我这就去安排。”

  深秋了,树叶打着旋儿落下,片片飞去远方。老板将长乐送出老远,她执意将金子给他:“你过得清苦,乱世不太平,找处小山村住下来吧。”

  老板点头称是。长乐跃上马背,咬唇道:“为何舍命助我?”

  老板憨笑:“我这条命本就是公主给的。”

  竟是渊源颇深。凤后生长乐时难产,初登基的云帝救命心切,不惜发下宏愿:“愿凭上天眷顾,如若赐我妻儿平安,我愿大赦天下,永爱子民!”

  这老板便是成百上千被赦囚犯之一。多年来,他感恩不已,长乐十岁那年,生日庆典上,曾经在城头燃放过烟花,他和儿子挤在城楼下面看,记住了这张容颜,如今她有难,他怎能不肝脑涂地帮她?

  老板替长乐购来的是一匹脚力不俗的神骏,三日后,长乐便已到了未央国。郑家湾距离未央王宫并不太远,是都城郅京郊外一处平凡的村落,长乐打马路过此地留下来了。

  宁河,青山,远处的山,近处的水,绵延起伏着,跟她的故国很相似。山上有座荒芜已久的寺院,她将它收拾出来,自己独自住,独自过活。

  哭得太多,她已哭不出来,那便只能沉默,沉默下去……

  她是有佛缘的,当初在师父一空膝下参禅悟道,对这样的生活已然熟稔。一头青丝如缎,却是怎样都舍不得剪去的,犹豫了三五日,到底还是舍了。都说削发明志,她的志是什么呢,无非是复仇罢了。

  为了她的子民和国家,她忍辱负重,留在异国的山间,做一名素淡的女尼。

  这便是云夏国末代公主的归宿。

  在过去的某个时辰里,通达的官道上,车马驶过,乱世浇漓,那个面容如玉的白衫王子,他回到了他的祖国,他的人生将会是怎样的呢?秋夜很深,长乐赤足行于青石砖面上,神色寂静,然而,她恨!

  她的武功尚不够高,她需要时间来磨砺自身,并伺得绝妙良机,将仇敌一一歼灭。为此,她开始修习兵书和天文地理。

  便是这样,又过了一个深冬。净月庵的香火尚盛,来来回回的都是善男信女,并无登徒子来叨扰,师太的功夫,他们都有领会。就连那老实人郑金顺,也娶了邻村的女子,过起了春耕秋收的日子。

  逢上初一十五,净月庵总是比平日热闹些,香客们留在庵中吃顿斋饭,闲话几句。长乐坐在檐前的暗影里念经,常有一些议论声飘到耳里:“官府不加收田赋,征收徭役了,听说这是太子殿下出台的新政……”

  新政亲民,这正是太子朝歌所为。此举甚得民心,蝼民处江湖之远仍能有所耳闻。朝歌说服了嘉永王,认为治民若水,因势利导,子民安顺了,国家自然会富强。是以这几年来,未央国处于盛世,休养生息,清静养民。长乐听着,心里不知是何种滋味。他……终是回国了,他和父亲的关系改善了吗?将来这天下,会是他的吗?

  他也许是百姓口口相传的好太子,却是她的仇人!

  他也曾经是她的爱人……

  正月初七那天,长乐自闹市救起了一名行乞不得,遭遇恶打的女子。当天,长乐下山购得笔墨纸砚若干,无意观赏郅京风光,就想折返。

  郅京百姓安居乐业,风调雨顺,是无数人的康乐家园,却只能是她的他乡风光,惦记着自身的血海深仇,就连远观的兴致都没有。刚行到悦来客栈的拐角处,忽地听到打斗声,骂骂咧咧声,长乐本不是好事之人,无意一望,整个人却呆了。

  原是几名宫人出来买布匹,闲谈时透露王宫中将招收若干侍女,被这行乞的女子听到,百般央求,非要入宫谋得一席之地不可。怎奈她面容可怖,从额头到下巴,竟布满了大小不一十余道疤痕,显是为利刃所伤,根本看不出原本的五官,这副模样,别说入宫了,就连富庶人家都很难去收留她。

  宫人们好说歹说,那女子就是连连磕头不止,行乞太艰辛,若能做一名侍女,苦累都认了,只求有处安生之地。宫人们实在是被她缠怕了,上来一个火暴脾气的,二话不说,竟动起手来。

  长乐走上前,声音不大却很有力:“住手!”

  说来也怪,那人竟被这轻言细语的师太威慑住了,乖乖地退到一边。长乐径直走向那女子,扶起她,温和地问:“不如随我去了庵中?”

  女子将额前的乱发捋到耳后,露出一双清明的眼睛,点了点头。

  长乐并不能解释缘何只一面,她就收留了墨月。也许是因为那单薄瘦小的身子,竟是跟自己相似,也许是墨月也有着一头长及腰的黑发,也许……她根本就是联想到了自身,若当日并无些许银两傍身,她只怕也和墨月一样,流落街头,乞讨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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