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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御厨们知道公主爱吃,不敢怠慢,即刻就装进几只食盒,派人送到凤宫。长乐又去礼部,收罗了好几样未央国的贡品,这才心满意足地偷偷向离园跑去。

  到得晚了,远远望见朝歌手执一根银筷,以筷为剑,对着水流一挥一刺间,流水纷纷炸开,自动闪开一条小径,行走其间,有如平地般自如。那白衫清冽的少年身形快如闪电,眼眸亮如银星,手中银筷亮光烁烁,一剑挥出,身侧苇草竟根根直立,如一片片薄薄的飞刀,刷刷地向四面八方飞去。

  长乐拍手叫好,扶远武功本不俗,但朝歌的剑法和轻功显是已臻出神入化的境地。连她在他的调教下,也完全不用轻舟,就可涉水而过,采摘芙蓉千朵。

  目之所及,湖面芙蓉妖娆盛开,红如火,白如雪,又一个夏季到了。前线已是烈火纷飞,扶远一去也近一年,每次写信来,无非是好儿郎当保家卫国之类的雄心壮志,末了却也总要写一句,等我回来。这一等,便是寒来暑往又一年。

  长乐解下背囊,将物事一样样地往外掏,得意地介绍:“这个,好像是什么锦缎,说是未央一座什么山上的天蚕吐丝,还有,这几盒都是未央的食物,你尝尝看。”

  朝歌的心房里像有什么被砸碎了,一一打开食盒,长乐夹一块椰卷送到他嘴边,眼波盈盈如水,童声稚嫩:“我好喜欢吃这个!你也吃!”

  朝歌只尝了一口,便背转身,掩住自己泫然的泪。

  他识得这相似的味道,是他儿时的记忆。母后巧手,椰子、薄荷、红豆皆能做成美味的甜点,幼时的他常常坐在窗边,看着母后忙里忙外,到了傍晚,那股甜香都笼罩了整个寝宫,空气里暖烘烘,甜丝丝。宫里的小孩子闻香而动,每个人都过来讨,母后很喜欢孩子,下次就会多做些,但再下次,还是不够分。

  特别是蓝妃的儿子,三王子橙,还不大会走路呢,也被侍女带着颠颠地跑过来,伸出小胖手要吃的。蓝妃和母后不和,但孩子没什么过错,母后挑出烤得最酥脆的几块递给橙,怕他烫着,找来食盒装好,嘱托侍女小心些。

  而朝歌呢,只能等待下一笼屉了,宫里的孩子都吃得欢,他独自支着脑袋等。他也很馋呀,但他不着急,母后还在做呢。却是不到两岁的橙,举着一块小甜饼,一步三晃地走来,讨好地望着他,甜甜地笑:“哥哥,你吃。”

  蓝妃很不好相处,她惊人美艳,却有双惊人警觉的眼睛,四岁的朝歌很忌惮她。在禁宫中,蓝妃的疑心极大,在这个不怀好意的女人眼里,别人统统不怀好意。她不让橙和王后这边接触,更妄论食物,但幼小的橙完全不懂这些,每一回王后做小点心,他都会来,侍女拗不过,也只好偷偷摸摸地带他来。

  母亲和慈,兄弟友爱,像寻常百姓的家庭。那是朝歌整个童年最好的回忆了吧,想起来,场景仿佛披着一层金黄色,是他为数不多的温馨康乐片段。很多年了吧,他不曾想起它,却借着长乐带来的食物,第一口滋味,便在脑海里重又演绎一遍。

  母后烘焙食物的技艺很高超,她说过,将来回南方省亲,定会带了他去。可后来一切怎么陡生变化了呢?未央、榆山、大火……朝歌的心像是让人撕扯着一样疼,看向长乐的脸色却那么柔和,除了母后,从未有人对他这样好。而自从六岁来到了离园,这茫茫世间,便只有他一个人。

  他的世界寂静清苦,她给他带来了最可贵的温情。

  ……不仅仅是陪伴那么简单,这个小女孩对他的好,是那种真心地把一个人放在心底的好,她惦记他,担忧他,关怀他,记得他说过的话语,在乎他的梦想,她甚至从大云宫里带来一只小小的纸鸢捧给他看:“朝歌,你看,它多小呀,它会飞呢!”

  她咯咯地笑,将那只白底黑花纹的纸鸢捏在手里:“朝歌,你们未央国的能人真多呀,巴掌大,就做得这么像真的!”

  他一圈圈地松开线,将线头给她握着,自己拉着她在原野上疯跑,她笑得真开心呀,他也是,很久了,很久没有这样发自肺腑地笑过了吧……

  远处是落木萧萧声,更远一点,是淡色的烟岚。他依稀回到了幼年,他还可以是那样一个身着正黑色绣五爪金龙袍的太子,人生光明灿烂,眼前是万里江山。

  “朝歌朝歌,可真高哪。”纸鸢飞得极高,渐渐地变成了蓝天之上的小黑点,长乐仰望着,脖子发酸。

  朝歌素衣飘飞,唇角微微扬起,笑容宛若一瓣兰花,他随手一拂袍袖,十指忽然发力,长乐手中长线应声而断。纸鸢挣脱束缚,向更高更远的地方飞去了,直至再也看不见。

  长乐痴痴地目送它远去,收回目光,由衷道:“它飞走了,可真好哪。”

  朝歌一怔。

  长乐哭闹不依,这都在他的意料当中。她说的却是:“你的武功高,这高墙如何阻拦得了你?你为什么不飞走?”

  朝歌摇头:“六岁那年,我被困于此,就明白一个道理,人得自救。数年来,我潜心研习,利用这一草一木,自创了这套流水剑法,原不是为着潜逃。”

  “为什么?”

  朝歌负手望天,默然片刻才道:“我甘于受困,就是为了等待某日放手一搏,堂堂正正地离开这里。”

  长乐自然听不懂。听不懂他也不会同她解释,以他的武功,要脱离离园,甚至是脱离大云宫绝非难事,但质子私逃一事本身,性质非同小可,这完全藐视了云夏国尊严和当时签订的协议。一经查出,将会给未央国带来怎样的劫难,他很清楚。即使父王辜负了母后,但不管怎样,他始终是父亲,而且,他不能为一己私利,就让未央国无辜的百姓遭殃。

  皇家的子孙,在幼年便接受了这样的训条,哪怕他而今只是被囚于异国,仍从不敢忘怀——爱民如子。

  这些,岂是养尊处优的公主长乐所能体会和明白的?任何江山的崛起和振兴,都不外忍辱负重,图谋良久。韬光养晦多年,他需要的,是一个硕大的时机,一个足以将世事全盘推翻来过的时机。

  在此之前,任何冒险都是不智的。朝歌转而微笑着说:“你说国师曾教给你弹奏古琴,若有机会,我倒是想听。”

  “好啊。”长乐有点羞赧,“父王近来频频与国师密谈,国师根本无暇指点我……对了,下次我再来,给你带一柄短剑。你是习武之人,应该配剑才是。”

  当天长乐回宫时,父王竟然已在凤宫等待许久了,侍女们都答不出公主去了哪里,每个人都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出。平儿眼尖,第一个发现长乐回来了,立即迎了上去:“公主可回来了,王他等……”一边说一边给长乐递眼色,暗示她提防点。

  长乐会意,但借口还没想出来,云王已等不及,自己走出殿外,半句也没多问,只是说:“虹儿,朕近来国事繁重,许久没来看你了……”小儿女贪玩,他向来是知道的,况且长乐衣衫洁净,无非是在宫中转悠,又能野到哪儿去?无论是在帝王心里,还是在父亲眼中,顽皮的女儿在他权势的领地内迟归两个时辰,算不得什么事。

  长乐的确有些时日没见着云王了,一见到他,就扑到他怀中,哽咽了:“父王,孩儿好想你……”

  父王瘦了那么多,才三十二三岁,已隐见白发,长乐抱着他泣不成声,母后要是看到了,不知要担心成什么样子。她只知父亲为国事操心,却不知边关战事究竟有多磨人,更不知由于连吃几场败仗,加之军饷迟迟未能到位,边关已是人心惶惶,这些她统统不知。她只是好难过,像心疼朝歌一样难过。朝歌面对她时,总是清淡地笑着,但他的眼里,总有一丝挥之不去的忧郁,这并不亚于眼前的父王。

  云王抱紧小女儿,这孩子生来体弱多病,才六岁就没了娘亲,而他身为一国之君,竟也难以给她一个安宁平稳的家。战事连连,国库亏空,连皇族的吃穿用度都省得不能再省,就是为了保证前线的军饷,上个月底,明明是看着军需大臣拨款过去,不料半个月后,镇远大将军的来函仍在催促军饷。

  那么,这笔款项到底去了哪里?云王着军需大臣紧急查办,奈何前线不等人,已发生两起士兵由于缺吃短穿,竟抢劫边陲小镇的农户的事例,虽然事后依法处置,杀一儆百,但这已充分说明,前线的问题不能再拖了。军心涣散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云王决心御驾亲征,在存亡之时,给一线士兵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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