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穿越·宫闱 > 薄欢凉色 | 上页 下页


  “这柄羊脂玉如意可是江南最好的工匠花了三年才雕出来的,看看如意里的那颗红珠,那本是一块稀有的血斑羊脂玉里本就带着的血斑块,幸好工匠手巧,顺其自然,做得当真漂亮,你可喜欢?”

  “重,若是我做不成万世传颂的好皇帝,做个最痴情痴爱的典范也是好的,你可喜欢?”

  “重,天下无人可与你相比,你举世无双,独一无二……”

  “重,乱世出枭雄,成也李哲,败也李哲,只要他心里还有你,我们萧家就还有望。”

  “重,赵家不可久靠,我们萧家唯一的指望就只剩你一人了。”

  “拖走,把她给我拖走……”

  “你这贱妇,贱妇……”

  “送她上路吧……”

  混沌之间,前尘往事翻来覆去,不停地搅在脑海之间,我只觉得自己似乎浮沉于火海,奋力挣扎,却无济于事。

  过了三个月,我方才痊愈,后背、肩膀、手掌留了无数交错纵横的伤疤,丑陋地蔓延在我身体上。沉香每每看见,总会蹙眉叹息,她轻触,看着看着就会掉下眼泪,哽咽难语。

  受了这么重的伤,未曾想到还有醒着活过来的那一日,她们嘲笑我命贱,因着只有命贱的人才能苟且偷生,也只有这种人,才可死皮赖脸地不肯死去,活在世间,从头到尾变成一出笑话,除了供世人谈论取笑别无他用。

  白日里我倚在矮墙边晒太阳,身上的伤口结痂,痒得让人抓狂。沉香怕我留下更多伤疤,更怕伤口再次溃烂恶化,时刻看着我不许我挠。门外来了几个太监,白着一张脸,如我一样,仿若大病初愈。他们是奉德妃的懿旨而来,德妃生辰,又逢新喜,普天同贺,连这等被世人唾弃的长门宫竟然也能有幸得福,沾得一些福泽。木盘里的是一盘寿桃,一碗肉,一条鱼,余妃跪谢,恭敬地接过那些东西,像是得到了无限荣光。

  小太监利落地送完东西,跟着打头的老太监准备出去,走到墙边才看见我,那老太监瞥了我一眼,尖声细气地念叨,嫌弃极了,“这贱妇竟然还活着。”

  小太监跟着瞥了我一眼,随即收回目光,“公公这边走。”两人念念叨叨,不知再说些什么,一前一后离去。

  接了东西的余妃带着其他人欢天喜地地进到房间里,我依旧倚在墙角,忍受着从身体里不可抑制往外涌的痒意,连头皮都跟着发麻。

  “把这点儿糠米喝下去吧,你再忍忍,等到过几天结痂自动蜕去就好了,千万别自己挠。”

  我抬眼,看着沉香递过来的破碗,轻声开口,“沉香,你是李哲的人吗?”

  沉香一怔,碗歪了歪,撒出一些汤水,她急急道:“妹妹多想了不是,快喝汤水吧。”

  见我不接,沉香顿了顿,“妹妹当真多想了,我若是皇上的人,岂能待在这里,早就放出去享福去了。”

  我收回眼,接过破碗,看见浑浊的汤水里只有极少的糠米沉在碗底,还混有泥沙,一些稻壳浮在水面。

  “沉香,你不必怕我不吃东西,作践自己,不管你是谁的人,出于什么目的,对我来说,都已经没有差别。”

  沉香笑了笑,“这样才对,人就只有这么一条命,死了就没了,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只要活着总有盼头。”

  “盼头?如果还真的有的话。”我抬手,把那一碗难以下咽的汤水倒入口中,使劲吞咽。喉咙已经习惯,不再感到尖锐刺痛,不再觉得难以下咽,取而代之的是习以为常的适应。人是多么善于改变的动物,做得娇贵的金枝玉叶,也做得卑微的阶下之囚,待到连时间都快要将这个暗淡无光的角落遗忘,我们就变成另外一个人,人生在那个戛然而止的断点被一分为二,只是眨眼的瞬间,从前那些荣华富贵、世人艳羡就真的成了过往云烟,像是前生前世的记忆,渐渐模糊,到最后,连自己也说不清楚,那些盛大光华、浮光幻影,是否曾真的出现在我的人生之中。或者,那只是绮丽绚烂的剧段,被传唱过,幻想过,它其实并不真实存在。

  时间如水,流过长门宫,连痕迹都不曾落下,日出日落,云卷云舒,春去冬来,这里与世隔绝,仿佛一块异世之地,我们活在他人的世间之外。

  我每日都会坐在矮墙边,用那块粗糙的大石磨那块曾被我握在掌心、将我的手掌伤得血肉模糊的三角瓷片,原本锋利的尖角越发尖锐,仿如匕首,而它的侧面却磨得圆滑,握在手里再也伤不到我半分。它不再是利器,而是武器,用来对付那些敌人,我坚信,总有一日,我用得上这东西。

  余妃一如既往地想尽办法折磨我,她不需要我死,只有我活着,她才能达到目的,而最近,动作似乎更频繁了些,那是在一个令她慌乱的消息传进来之后的事。

  只要这个王朝不倒,长门宫便永在,我们可赖活,总好过死。原是很多人都不愿意死,能死的,早就受不起这些折磨,而活下来的人便是执著地要活到最后一刻。就是因为要活着,才会生出恐惧,所有动摇和不安分都是折磨,让绝望中的这些女人面临更彻底的绝望,那便是死亡。

  这么多岁月轮转,从祈望到破灭,从忍耐到放弃,从偏执到隐忍,我始终没有等到那个来救我的人,他像个遥远而不可及的寒星,总是引着我往前,却永远不会达到那个终点,就在我认为尘埃落定之际,我等到了另一个消息,风云涌动,大势有变。

  所谓朝代,就如情路,有峰回路转,便有柳暗花明,最终回天乏术。从前读书时,父亲谈及此总与哥哥论上几句道理,哥哥那翩翩风姿,展眉浅笑的样子我仍旧记忆犹新。那时儿郎英姿飒爽,那时少年踌躇满志,也只有那时,方才是我最幸福而安逸的时光。我常常偷懒,不喜做女红,常常让婢女代劳,画画、弹琴也不擅长,我只喜爱读书,各种书籍,来者不拒。可惜,父亲不需要一个精通兵法国策的女儿,李哲也不需要一个胸怀大志的妃嫔,而由始至终,从父亲到李哲,我之于他们的用处,只是一些女子的青春韶华和新鲜身体,至于学识,便是最无足轻重的多余。

  “疯妇,去把那些蒿草割光,拿到房顶去晒,过了这段日光最好的时候,等到梅雨时分若是没晒好,我就剥了你一身贱皮。”姜姑姑站在门口,冷言冷语,那双下垂的眼,看着我的时候,总是泛着寒光,似乎她比余妃还要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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