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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小伙子唱得真不错!”男人喷着满嘴的酒气,朝身边人指了一圈,“你们说是不是啊?”

  “是啊是啊!”那些人怪叫着拍起巴掌。

  “我们点歌你唱,行不行?”

  “对不起,我不见得什么歌都会唱。”加贝矜持地拒绝。

  “肯定会唱,我们只点流行歌。”

  “这——”加贝犹豫。我知道他骨子里的清高又发作了,他一定不愿意给这样的人唱歌。

  “什么这这那那的!老子给钱,唱一首一百元,够了吧?”男人一手拎酒瓶一手拍胸脯。

  天哪!一首一百元!我们一定撞到财神了!我想这些人肯定喝醉了,醉鬼的钱不挣白不挣!于是我狠狠掐了一把加贝的后背,他非常勉强地点了点头。

  他们点的第一首歌便是“纤夫的爱”,不允许换歌。加贝的脸色很难看,但他强迫自己用力划拨琴弦,大声吼了一句:“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

  听到他痛苦的歌声,我的心像被刀划过一样疼。不过,我们的伤口很快便被钞票贴住了。男人果然不食言,一曲终了,心满意足地往我掌心中放上一张百元大钞。我捏着这张粉红色票子,与加贝面面相觑,几乎有种做梦的感觉。

  第二首歌是“一无所有”。这首歌尽管加贝也不喜欢,但他还是非常投入地唱了,于是男人又在我手上放了一张红色钞票。

  就这样,这群人点一首,加贝唱一首,我手中也被放入一张大钞。或许在钞票的鼓励下,我们俩都越来越惊喜,加贝唱得也更尽兴了,张张堆积起来的钞票被我激动得几乎攥出水来。

  正在狂躁兴奋时,我手中的钞票突然被硬生生抽去。扭头一看,竟然是玫姆。不知何时,她从外面回来了。她拿着钞票对着光线一照,立刻满脸紫胀,气得浑身都哆嗦起来。她把手腕狠狠一挥,一大沓钞票如巴掌般甩到那群人脸上。

  “不要脸!滚——”她叉着腰,怒骂。

  我胆战心惊地捡起一张钞票,仔细一看,竟然是假钞!刹那间,我的脸像被人抽过似的,火辣辣地疼。

  那群人的酒也被骂醒了,自知理亏,小声嘟囔:“牛什么牛,小心我去工商告你。”

  “骗子!这话还有脸说出口?我不告你使用假钞就算便宜你们了。滚,我这里不招待骗子!”玫姆骂着,将桌布奋力一扯,满桌酒瓶酒杯哗哗啦啦地碎了一地。

  被玫姆豁出一切的怒火震住,这群人终于灰溜溜地离去,留下我们几个人,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终于,玫姆低着头蹲下去收拾玻璃碎片。我也急忙蹲下帮她,没想到,手刚伸出去,她就猛地冲我大叫一声:“樱桃,你以后不许强迫贺加贝!”

  一圈人全部都愣怔住。

  玫姆非常欣赏加贝,这是显而易见的。每天夜里加贝唱歌时,她总会尽量推却一切事情,盘膝坐在火盆旁静静地听,手握一杯红酒,非常享受的样子。

  有时听着听着,她会突然对我说:“樱桃,你要看好你的阿夏,千万别让别人抢走了。”

  “哈哈哈,不会的,我的阿夏啊,扔都扔不掉。”这话一点儿都不夸张。加贝拥有一幅浪荡的外表,但感情却专注坚定。他最崇拜的偶像便是金庸笔下的杨过,那个等了十六年的呆子。

  “别这么自信。”玫姆嘲笑着警告我,“摩梭人的萨满都不敢断言自己明天能不能再进阿夏的花楼。”

  “我们不是摩梭人,是汉人。”

  “摩梭人坦坦荡荡地走婚,汉人偷偷摸摸地走婚。只怕汉人,还不如摩梭人。”她咬牙冷笑。

  我觉得玫姆肯定是在深爱着一个汉人。这份爱,一定是畸形的,这令天真率直的她,痛苦不已。

14

  天气渐渐转暖,来酒吧消遣的客人也越来越多。或许因为加贝唱得实在好,没多久,不少客人竟然慕名来“心湖”。看着日渐增多的小费,我们找工作的紧张与迫切终于稍稍得到了缓解。

  一个夜晚,因为客人不停地点歌,加贝一直唱到后半夜。回去的路上,我紧紧地按着着鼓鼓的背包,喜笑颜开。我们穿过一条胡同,黑暗中,突然窜出来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有两个还背着电吉他与键盘。

  “你们是新来的吧?”为首一个染着蓝公鸡发型,披挂层层钢链的男人问。

  加贝急忙把我推到身后,问:“什么意思?”

  “你们到底懂不懂规矩?”背电吉他的捏着嗓子问,瘟鸡似的。

  “规矩?什么规矩?”

  “哈哈,别装傻了!到什么山唱什么歌,保护费好像从没见你们交过吧?”

  糟糕!我脊背一阵冰冷。原来我们遇到地痞的了。难道天子脚下÷皇城根前也有这种事?我吓坏了,下意识按住背包。就这么一个微小的动作被背吉他的男人发觉了,他尖着嗓子叫了一句:“在女的身上!”立刻,几个男人虎视眈眈地盯住我。我不禁惊出一身冷汗。

  加贝紧紧搂住我,冷静地说:“别怕,给他们,全给他们。”

  我万分不舍。因为不放心地下室的安全,我们把大部分的钱都带在身上了。本打算这两天存起来的,可这下子——

  “快点快点,别拖拖拉拉的!”估计害怕被夜间巡逻的警察看到,“蓝公鸡”不耐烦地催我。

  我偷偷瞥了一圈四周,发现不远处有隐隐绰绰的影子,心头一喜。于是故意放慢动作,慢慢地脱下背包,慢慢地拉拉链,慢慢地从这个口袋找到那个口袋……我想蘑菇到有人经过时,就大声尖叫。

  然而,我的计划落空了。看到有人过来,“蓝公鸡”情急之下,伸手便抢我的包。可他的手还没有挨到我,脑袋上就被盖上一把吉他,“砰”一声巨响。是加贝砸的。他一定误以为“蓝公鸡”要伤害我。

  刹那间,四周炸开了锅。纷乱迷离的光影中,加贝被几个人同时按倒在地,我惊恐万分地尖叫,毛发飞张、不顾一切地扑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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