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时尚阅读 > 夜宴 > |
闭门称帝的吴越钱氏(1) |
|
吴越是钱镠创建的割据于今浙江地区的一个小国。关于钱镠其人,颇有些传奇色彩,他是杭州临安县(今浙江临安北)人,世代以种田打鱼为生。他从小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孩子,与邻居的孩子们一同砍柴时,凭借自己身强力大,强迫别的孩子为自己砍柴,多交者赏,少交者罚。长到十几岁时,为人无赖,不愿从事生产,遂走上了贩盐谋生的道路。 唐朝后期实行严厉的食盐专卖政策,对走私食盐打击颇严,但是由于有厚利可图,因此私盐贩卖活动非常猖獗。为了对付官军的打击与查禁,私盐贩子往往也组织武装团伙,进行武装对抗。据说钱镠贩盐时,每担盐重二百馀斤,他却可以行走如飞,可见其气力确实不小。旧史又说他“少拳勇,喜任侠,以解仇报怨为事”,说明他少年时就有一身好武艺,喜爱抱打不平,颇具号召力。钱镠早年的这种生活经历,对增长其见识,结识各方人士有很大的益处。二十多岁时,由于唐末社会大乱,百姓流离失所,于是钱镠便散尽贩盐所得的财产,拉起了一支队伍。后来他投奔石镜镇将董昌,以战功逐渐升为都知兵马使、刺史。以后他翦除了刘汉宏、薛朗、董昌,占据了两浙十三州地区,成为江浙一带颇有实力的割据者。 钱镠据有两浙后,身兼镇海、镇东两节度使,并把镇海军的治所从润州移到杭州,从此杭州便成为其统治中心。唐天复二年(902年),唐廷封他为越王,天祐元年(904年),改封吴王,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封吴越王。学术界通常将钱镠担任镇海军节度使的这一年,即公元893年视为吴越国建立之年。 钱镠在创建吴越前后,与吴国的杨行密争夺江南诸州,双方斗争十分激烈,互有胜负。南唐建立以后,双方虽然在政治上仍然对峙,但在军事上却比较缓和,除了援闽一役规模较大外,大规模的军事冲突基本不存在了。钱镠因为国小力弱,自知实力不足,为了能在群雄割据中生存下去,遂采用了向中原王朝称臣的策略,以牵制周围的邻国,尤其是吴及南唐,从唐朝末年历五代直到北宋,这种政策始终没有改变过。中原王朝为了拉拢钱镠,也前后授与他很高的官衔,如后梁授他尚父、吴越国王、诸道兵马都元帅等官衔;后唐除了授他天下兵马都元帅、尚父、尚书令,封吴越国王外,还赐给玉册金印,以示宠渥。 但是钱镠并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他也想和其他割据小国一样称帝,只是自知自己的实力还不强大,所在的两浙地区周围潜伏着强大的军事威胁,所以他只好关起门来过皇帝的瘾了。他将自己所住之处称为宫殿,将办公的府署称为朝廷,令其部下称臣。从公元908年起,他三次改元,其中“天宝”年号共用了十六年(908—923年),“宝大”年号用了二年(924—925年),“宝正”年号用了六年(926—931年)。直到其子钱元瓘继位时,方改用中原王朝年号。钱镠虽然未公然称帝,但以上这些行为却与称帝无异。 因为钱镠的这种作为是严重的“非臣”行为,是不“恪守臣节”的表现,所以其子孙都对此极力否认。无论文献记载,还是考古发现,都证明钱镠的确改过元。不仅如此,他还利用吴越濒海的便利,与新罗、渤海以及居于海岛的部落建立了臣属关系,派遣使者对其“行制册”,“加封爵”,这些都是钱镠“僭越”不臣的表现。在唐末、后梁时期,中原王朝无力制约,只好隐忍不发。后唐统一了中国北方后,实力强大,遂对吴越采取了制约措施。后唐明宗时,在枢密使安重诲的坚决主张下,下诏削去了钱镠的尚父、元帅、国王之号,勒令他以太师致仕,也就是退休。后来由于其子钱元瓘上表请罪,言辞恳切,明宗遂又恢复了他的官爵。 钱镠富贵以后,将其故乡改为衣锦里,并兴造第舍,穷极壮丽。他还经常回归故里,大会故老宾客,车马雄壮,万夫罗列,场面十分宏大。山林树木,全都以锦幄覆盖,以表示衣锦归乡之荣。他受封吴越国王后,“悉起台榭”,扩建杭州城,周长达三十多里。其晚年更加奢侈,《五代史补》说他:“大兴府署,版筑斤斧之声,昼夜不绝,士卒怨嗟。”但是也有不同的记载,说钱镠生活节俭,衣服被褥皆用细布,未尝用锦缎;非公宴,所用器皿惟瓷樽漆器而已。他所用旧寝帐已经破旧不堪,其子媳要用青绢帐换下,他执意不肯,说:“虽然我提倡节俭,仍担心后世子孙生活奢侈。此帐虽旧,还可以挡风,为什么要换下呢?”他还用小圆木为枕,上面缀有小铃,熟睡后枕动则铃响,由是而醒,取名曰“警枕”。他还担心夜晚守卫者睡着,常用弹弓射弹丸于城外,使守卫者不能入睡,当时人称他为“南方不睡龙”。这种记载也不能说不真实,多是其早年所为。至于其自制“警枕”,夜晚不敢深睡,则是总结了多年内部争权夺利斗争经验的结果,深恐有人暗算于他。 钱镠统治两浙期间,赋税徭役非常繁重,其税额比唐朝统治时期增加了数倍。南唐曾派遣汤悦、徐铉出使过吴越,亲眼目睹了其盘剥百姓的情况,说:两浙之民,只要欠斗升之税,便要受到严刑拷打,乃至于处以徒刑。曾在夜晚闻听有人号叫,惨痛之声若獐麂悲鸣,等天明询问,才知是官吏吊打欠税之民。由于负担过重,下民贫困,这里的百姓多穿不起衣服而裸行,或者以篾竹系于腰间以遮羞。 自从唐朝于公元780年实行两税法以来,五代十国多沿袭此制。两税法规定将一切杂税包括身丁钱并入其中,不再另行征收,而吴越却规定每丁交三百六十文钱,这种现象就是一税两征,而且在当时诸国中税额最重。由于百姓负担过重,所以有些人便通过隐瞒年龄的办法来逃税,以致“民有至老死而不冠者”。通常男子满二十岁为成丁,便要负担赋税,这个年龄也是举行冠礼的年龄,所谓“不冠者”就是没有举行成年的冠礼,隐瞒年龄,以逃避交纳丁税。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