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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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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过杯子。那女子说:“可惜没有菜下酒!” 我说:“会喝酒的人不吃菜!” 喝了一大杯酒,我借着酒意问他们说:“看你们的生意很不错,收入够多的,为什么还要去乞讨呢?”一句话,勾起了那女子的伤心事,她忍不住哭了起来,哽咽着说:“你问他就知道了!他本来是个有情有意的好男人,自从染上毒瘾就全变了。那是一个无底洞,大富豪都会吸穷,何况我们这种小户人家!毒瘾上来什么都不顾,哪管我们母子死活!饿得实在受不了,只好带着孩子出去讨要。”她声泪俱下,泣不成声。又是一个遭毒魔侵害的家庭,在金三角周边地带何止万千!斑斑血泪,惨不忍睹。我暗下决心,回去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抓捕毒贩,我感受到了禁毒工作的神圣和伟大! 其实,我早就作出判断,装车的两人中至少有一个是吸毒者,因为他把塑料袋收拾得那么干净。我好奇地向瘦男人又提出另外一个问题:“你们经常装车,毒品还用花钱买吗?从中拿一点就是了。”瘦男人苦笑着说:“我们装的都是回头货,如果贪心,下次他便不用你,就断了生路。这路老板鬼精,从提取数量,就可判断出装车人有没有捣鬼!”他接着说:“下次不再用你是小事,我们可以再找别的老板,弄不好要丢命的!我们的一位兄弟,就是因为多留了一点,被人分尸,抛入凤尾河中!” 两天后,贵州滕老板在监督货车起运时,被逮个正着。本来老板都是躲得远远的,从不涉险。这一次,他是让货车司机往家里捎东西,才大意失荆州。此人因牵连多个毒品案,被押往省城昆明。为此,我也得到了上级的嘉奖。为国家做了有益的事,无论吃多大的苦,遭多大的罪,都值得!这就叫无怨无悔。 我有个怪癖,喜欢“迅雷闪电”。这是一个暴风雨之夜,我将灯关掉,依窗观赏那闪电怎样从黑的地方发亮,又怎样从亮的地方变黑。那支形闪电正如聂耳的名曲《金蛇狂舞》,那振聋发聩的滚滚雷声,在我的想象中,是代表正义的天神,与邪恶的魔鬼在开战。每逢这样的夜晚,我激动得睡不着觉。豪情满怀、兴奋不已。半夜时分,天上的战争结束,雨止风息,偃旗息鼓。我也有了睡意,歪倒床上,和衣而卧。刚闭上眼,忽然屋门哐地一声敞开了,随即闪进一个黑影。我猛然坐起,伸手把电灯拉亮,一个蒙面黑衣人手持雪亮的杀猪刀,直扑我的床前。来不及细忖,我举起上了膛的手枪,照着那人的脚下就是一枪,弹头在水泥地上弹跳起来,随即滚到桌边。我大声威喝:“别动!转过身去!放下刀子!靠墙!”他被突如其来的枪声所震慑,乖乖地执行了我一连串的命令。 这时,小黑也闻声跑了进来,弯腰将刀子拾起,站在我的床边。我再次命令那人:“转过身来!扯下面罩!”这时我惊讶地发现,原来正是那个住在凤尾河边篷屋中的四川瘦男人。 我用枪指着他说:“讲!为什么要来害我?我待你们不薄,为什么反目为仇?” 他说:“都是我的毒瘾作怪,吸毒的人逼到这份上,什么都敢做。毒瘾上来,生不如死,就什么也顾不上了。贵州滕老板不是货主,只是一个跑腿的马仔。他的后台是住在贵阳的马老板,西北人。昨天,马老板派人找到我,说你坏了他的事,抓了他的人,还没收了他的货,所以要对你报复。只要我得手,将你杀死,割下你的两只耳朵,每只耳朵可以付给一万元。” 我轻蔑地看了他一眼说:“到什么地方送耳朵、取款?” 他说:“先付给一万元,另一万元送耳朵时,到贵阳‘红枫湖宾馆’去拿。” 我拿起手机,拨通了有关部门,随即来人将刺客押走。瘦男人被捕,我担心篷屋中母子的生活。次日,天气晴好,我喊了小黑去看一看,本打算给他们一点钱做路费,让他们回四川去。可是到了那里,根本没有什么篷屋!若非一堆灰烬,真不敢相信曾有人在那里住过。那年轻妇女和那大眼睛的孩子,已是无影无踪。 公安部门曾押着四川瘦男人去了一趟贵阳,借送耳朵、取款为由,去抓捕马犯,他也早已不知去向。俗话说:漏网的鱼是大的! 十、毒品王国的女王 母亲生前常说:“世上没有不散的集市”,有聚有散才是人生。我把熙熙攘攘、万头攒动的集市,看成人类社会的缩影。摆摊设点、有买有卖、各种服饰、各种语言、各种面孔、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正所谓形形色色。人们怀着各种心态和愿望从四面八方走来,又匆匆离去。我自幼喜欢赶集,那时紧紧抓住大人的衣角唯恐挤散,东瞅西望在集市上看热闹,品尝地方风味小吃。成年后对集市的兴趣依然不减。不过这时是为了观察社会万象,更深地理解人生。我来到云南和缅甸之后,尤喜赶街,即北方所说的赶集。因为这里民族众多,各色人种杂处,集市也就更加丰富多彩。例如这里有人肩上扛着一串串用稻草结成的、疙疙瘩瘩的东西,类似北方的蒜辫,你说他卖的是什么?想不到吧?原来是鸡蛋。这就是云南十八怪之一,“鸡蛋用草拴着卖”。还有,集市上摆放着成堆的雕花嵌银的大竹筒,你说是做什么用的?更不会想到吧?那是水烟管。同样是云南十八怪之一,“大炮筒子当烟袋”。“这世界真奇妙,不看不知道”。诸多新奇事物,让人目不暇接。还有比这些更奇妙的呢! 某一天,我在云南西部城市、保山市郊赶街,饥渴难耐,便走进一家小吃店,品尝云南过桥米线和气锅鸡。正吃得津津有味,眼前的情景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一个当地民族装束、肤色黧黑、五大三粗的男子,一步闯进门来。他既不落座,更不吃东西,贼溜溜的眼睛将屋内横扫一遍。然后径直走到屋角一位老大嫂跟前,将肩上扛着的数串鸡蛋,放进老大嫂脚边的背篓。二话不说,转身就走。老大嫂也随即起身,背起竹篓往外走。这本没有什么值得奇怪!儿子在街市上买了鸡蛋,因为还有事要办,交给母亲带回家,也用不着答话。室内吃饭的人不少,谁也没有对此留意。但是,却引起了我的警觉。当那男子转身时,他穿着深色衣服的后背上,紧靠鸡蛋串的地方,印上了一个个淡淡的白色痕迹。这种情况我哪能放过!付了饭钱,尾随老大嫂而去。老大嫂足有60岁上下,走起路来却健步如飞,直赶得我气喘吁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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