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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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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看见武松一表人才,又是打虎英雄,居然敢冒着"乱伦"的恶名,主动对武松进行挑逗,就不是一般情理中的事情了。如果潘金莲仅仅以找一个美貌少年做情人就满足,她不是没有机会:武大郎婚后住在清河县,就有许多青皮、地痞来勾搭她。青皮、地痞不都是舞台上的小丑,其中应该也有几个平头整脸的风流少年。但是她在清河县并没有红杏出墙,而是采取"惹不起躲得起"的措施,搬到另一个郡的阳谷县来居住。而且在武松出现之前,潘金莲一直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女人,每天安排武大郎上街卖炊饼之后,基本上是"关着门"过日子,不和外人来往的。所以她才敢说:"自从嫁了武大,真个是蝼蚁也不敢进屋里来!有什么篱笆不牢,犬儿钻得进来?"--这可不是说大话,而是真真实实的当时情况。 那么为什么武松一出现,她就动了心呢?潘金莲有一百个理由寻找情人,也可以寻找任何一个少年郎做情人,但是也有一千个理由绝不应该找武松做情人。因为武松是武大郎的弟弟。这不是"封建伦理",而是中国人的"传统人伦"。只要是个"正经女人",都不会这样想、这样做的。 但是潘金莲居然这样想了,居然这样办了。这就是"个例",不是用常情可以解释的。也就是说:这其中一定有一个"之所以不合常情"的道理。 2002年,朝花少年儿童出版社约我改写《水浒传(少年版)》,我就觉得这个地方不合情理,一定有"脱榫"之处,必须进行补充。经参考许多"水浒外传",我就冒昧地编了一个故事:说武松从少林寺学习武艺回来,在张大户家当保镖看家护院儿;小丫头潘金莲对他很有好感,时常在吃饭穿衣洗洗涮涮等方面照应他,两个人实际上已经"你有情来我有意"了。有一次张大户把潘金莲堵在空房间里要强奸她,被武松打晕。武松以为自己打死人了,这才逃到柴进庄上去躲避。这件事情闹大了,张大户的老婆为了报复,这才故意把潘金莲嫁给形象猥琐的武大郎。这样一改,第一,武松为什么逃到柴进庄上解释清楚了;第二,潘金莲和武松之间旧情未断,有些情绵绵意切切,还想重叙旧情,就比较合乎情理。 但是,这样写,虽然合乎情理,却不是《水浒传》的原文,也只能算是"水浒外传",不能拿来作为评论潘金莲这个"水浒人物"的依据。 《金瓶梅》第一回,是这样介绍潘金莲的出身的:阳谷县遭遇荒年,武大郎的老婆死了,只好带着女儿迎儿搬迁到清河县,租了张大户的房屋居住。当时张大户就已经和丫头身份的潘金莲私通,但为老婆子所不容,所以张大户故意把她嫁给自己的房客武大郎,目的就是因为武大郎"老实可欺",他到武大郎家里和潘金莲幽会,也可以更方便。这样的定位,是说潘金莲本来就是一个淫妇--至少也是一个"不规矩的女人"。下面描写:张大户死了,武大郎被赶出张家,搬到紫石街来住;潘金莲想勾搭武松不成,接着就和西门庆勾搭成奸。这样写,自然顺理成章,潘金莲本来是一个"淫妇"。--即便她的丈夫不是武大郎,她也还是要"红杏出墙"的。 高元钧的山东快书《武松传》,说潘金莲本是清河县张员外家的丫头。张员外先把潘金莲卖给一个年近五十的老财主,潘金莲死活不肯(这是一个"现代化"了的潘金莲,不合乎那个时代"丫头"的身份:就是把她卖给八十岁的老头儿,她也无权反抗),这才故意给她找个"年轻些"的武大郎,也是想气一气她的意思。 王丽堂的扬州评话,是按照《水浒传》的原文而有所发挥的:清河县的潘大户,买了个五岁的小丫头。长大以后和大户有了私情,被老婆子知道了,就故意找一个相貌丑陋的武大郎把她嫁了出去。 所有这些情节的增加和改动,都是因为《水浒传》在这一回书中的确说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出现了情理上的漏洞。于是各人都来想办法弥补,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水浒外传"。 虽然这些"水浒外传"对潘金莲这个人物各有不同的定位,但基本上都没有离开一个大前提:潘金莲是个任人摆布的弱者,她的婚姻是不美满的,是她所不愿意的。婚姻的挫折,导致她的逆反心理。为了追求美满的婚姻,于是她要反抗封建礼教,于是她要背叛社会习俗,于是演出了一场红杏出墙、谋杀亲夫、灵前被杀等等有声有色的连台好戏,也给中国人留下了一个永远说不完的话题。 2007年9月20日,我参加香港凤凰卫视在山东梁山县梁山山寨上举行的"梁山泊一百单八将是英雄豪杰还是土匪强盗"的电视大PK,听到了同情潘金莲的女作家陈岚小姐的精彩发言。她说:处在那样的情况之下,武大郎和武二郎完全可以实行"兄弟共一妻"制度。此言一出,语惊四座! 不错,在某些地区和某些民族中,历史上的确存在过"兄弟共妻"的现象和习俗。但那是当时当地迫于经济实力"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是人伦理念和习俗的例外。如果兄弟二人都有娶老婆的经济实力,谁愿意把自己的老婆和别人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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