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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瓜山上的“打”滚匠(一)


  不知道那位女大学生能不能读到我这篇文章?如果有机会读到本文,请通过出版这本书的出版机构转告我的联络方式。我将亲口告诉你:后来成为死刑犯的王一的罪恶,是应该诅咒的;但请你相信,在1990年,在那个春阳如歌、菜花浅唱的季节里,当年的叮咚王一对你的资助,是不求任何回报的。

   1 卫星湖畔:他“护”花到永川城

  这个故事的开端温暖而又伤心。

  发生这个故事的时候,三月的艳阳无限温情地从天宇深处走下来。在位于四川省永川市郊(现重庆永川市)的黄瓜山上,漫山遍野的油菜花正蹁跹着暖洋洋的舞姿。然而,在春阳如歌、菜花浅唱的流金美景里,唯有王一的一颗心在作叮咚的疯狂——请将叮咚两个字按四川方言读成顶懂。为什么这么读呢?因为三只手(摸包贼)在作案时,无论他的作案经验多么丰富,在作案过程中,那颗贼心都会情不自禁地叮叮咚咚地跳起来,他们内部的行话称这类人物叫作叮咚。

  1971年12月9日,王一出生在四川省永川市提可村。虽然提可村与黄瓜山同属永川市管辖,但是,毕竟还隔着相当远的路程,尤其是那所坐落在黄瓜山下、卫星湖畔的高等学府,对于只有小学文化的王一来说,是一座只能仰望的神圣殿堂。那些在殿堂大门口进进出出的莘莘学子们,与他这位三只手又隔着一道深不可逾的鸿沟。

  王一做梦都没想到,他后来会与一名女大学生产生某种牵连。

  从1990年开始,年仅十九岁的王一就在这条卫黄路上开展叮咚业务了。

  从永川城到卫星湖畔那条公路到底叫什么名字,我无从知晓,但王一是叫它卫黄路的。那时候,他刚出师门不久,教他摸包技术的师傅——也是他们这块地盘的堂主只允许他在卫黄路上去操练。大家都知道,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行规。正经人做光明的生意有太阳底下的行规,打滚匠做黑暗的勾当有夜幕下的帮规。打滚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民间说法,据说,这三个字最先起源于特殊的旅馆行业,专指那些不付嫖资的无赖之徒,现在则成为一种广义的不正经者的称呼。

  最先,王一对师傅即堂主的安排是极为不满的。他们内部的人都清楚,这条尘土飞扬的黄土路是一条山区公路,从永川城里牵出来,在偌大的黄瓜山上绕来绕去,串连起那些并不富裕的小村庄,到达卫星湖畔那所高等学府。跟那些乡民们比较起来,学府里的人们应该是有钱人了。但学府里的教职员工,平时很少出校门。因此,王一的作案对象——那些乘客,绝大部分都是沿途的乡民。乡民们本来就不富裕,能够带在身上的现金少之又少。问题在于,跟其他路线上的师兄弟们比起来,他冒的风险最大,乡民们的警惕性很高,一旦“翻船”,非被打得半死不可,但得到的收益,却不知要少多少倍。但是,堂主有堂主的理由,王一刚出师门,手脚还不灵活,先到卫黄路上操练一段时间,等经验丰富后,再安排他到有油水的路线上去。

  堂主是一个老打滚匠,整起人来心黑手辣,王一不敢不从。

  就在1990年的春天,在油菜花黄灿灿地开满黄瓜山的时节,王一遇到了那位叫珍珍的女大学生。

  珍珍来自四川某地一个非常贫困的山区,等她考上大学时,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已经债台高筑。为了她的前程,也为了她能够缴上学费,家里能够卖的东西都卖光了,终于,在1988年或1989年(王一如是说)的秋天,珍珍跨进卫星湖畔的这所高等学府。成为大学生后的珍珍很清楚家里的艰难困苦,求学之余,她只好利用星期天到永川城做家教。家教主人考虑到学校离永川城太远,同意珍珍星期六下午进城,住到主人家里,星期天下午再返校。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珍珍在校门口搭上了到永川城的公共汽车。在她身后,坐着一位英气逼人的小伙子。谁会料到,这位年仅十九岁的年轻人竟然是三只手呢。

  一离开卫星湖畔,汽车便开始在黄瓜山坑坑洼洼的公路上颠来爬去。昨晚下了一场春雨,雨水虽然使公路成了一条泥泞路,但透明的雨水却洗净了黄瓜山上的尘埃,使山上的空气格外地凉爽。在公路两边,黄灿灿的油菜花一路烂熳下来,似乎是从碧蓝的天空顺坡流泻而下的金色的艳阳。

  珍珍的双眼望着窗外,那专注的神情仿佛融入油菜花之中。危险也就是在这时候逼近珍珍的裤包。她那种专注于某事某物的神情是王一认为最适合下手的时候。许多人对三只手的摸包技术有一种认识上的想当然的误区,以为三只手靠的是眼快、手快……甚至在一些文艺作品里,居住在象牙塔里的“作家”们凭着丰富的想象力编造一些技术细节,诸如在一百度的开水锅里扔进一块肥皂,三只手只用两根手指在沸水里飞快地夹出肥皂却又不伤手指。最有影响的“欺骗生活”莫过于印度电影《流浪者》,那位叫作拉兹的三只手只须轻碰别人一下,就探囊取物般地偷走了人家的钱袋。生活中,除了魔术,是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的。事实上,最成功的三只手是那种非常有耐性的人,前期动作非常地缓慢,非常地细心,而且相貌特征一定要模糊,从这个角度来讲,有点类同于选间谍的标准,除非色情间谍,没有一家谍报机构会物色那些相貌特征过目不忘的人作种子选手。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绝大部分出门在外的人,对随身携带的钱财都分外小心,藏钱的地方都是身上最安全的地方。三只手上车后,首先要锁定作案对象(这靠他的江湖经验),然后,要锁定对方的钱到底藏在什么地方,要采取什么方式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到手。这个过程非常需要有耐心。待完成了这个前期耐心的准备后,最后才是手快:取钱、扔包、下车、消失……即使失主事后发现,到警方报案时,除非观察事物特别细致的人,一般人很难将三只手的具体相貌特征描述清楚。这是指那种成功的三只手,不是我们常见的“偷不成就抢”的劫匪。前者是规避法律的空子(小偷小摸),后者很可能掉脑袋(抢劫)。

  王一并不是一名成功的三只手,一则他前期动作太快,二则他相貌较靓,外部特征一目了然。这两点导致他后来离开了扒界(后文将有叙述)。然而,在1990年春天,在这个雨后天晴、阳光灿烂的下午,在那位毫无社会经验和防盗意识的女大学生身上,他还是轻而易举地将珍珍的钱包盗到了手。当沾满泥浆的汽车停在城外清洗时,王一揣着一颗叮叮咚咚的心迅速地消失在茫茫人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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