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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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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反问我:北京离广东远不远?你可要知道中国的“非典”最先出自广东。 你不想见我就别找借口了。我有些灰心丧气地说。 她说这种感觉不是很好吗?为什么非把这种感觉破坏掉呢?如果我们见面了,相互都不是自己心仪的那种人,岂不很失望? 你是怕我的形象对不起观众吧?我无可奈何地说。 她说我没这么说。 那么,是你的形象、气质对不起观众了?我只好用了激将法。 她笑了。她说如果美貌是一种罪,我已罪恶滔天;如果美德要受惩罚,我岂不是要千刀万剐?如果聪明能干要受折磨,英雄,你杀了我吧! 我也笑了。我说美人,你现在的情绪很好,与你写信给我的时候判若两人呢。 是的,她说都是因为见到了你。你知道吗?跟你聊天,我会忘记一切烦恼。 我的手指在键盘上轻松地舞蹈,舞姿更加优美,键音更加和谐。我说我很高兴,我在女人面前居然还有这么大的魅力。可是我又犯糊涂了,我的魅力对我的老婆竟然没有一点影响力。 她问我:你很想她吗? 我回答:说不想是假的,我们毕竟有过那么多年的感情,而且正如你所说的一样,她在我眼里也是美得罪恶滔天。不过,她的聪明肯定比不上你,她居然没有发现我的魅力,而你却发现了。 她又笑了,她说你错了,她要是不聪明的话,当初为何嫁给你呢? 我说,那她为何又离我而去? 或许有更值得追求的东西在召唤她,让她情不自禁,义无反顾吧。看得出她比我聪明多了。我跟她不在一个档次。有可能,我低她好几个档次啊! 这女人总是有她独特的见解,我不得不对她暗生佩服。我说,作为谦虚,你可能是世界之最。 她说,我笑得快要窒息。 我连忙迎合:你的高兴是我最大的快乐。 老婆回到你身边,你可能更加快活。她说。 那要靠上帝保佑了。我说。 如果下一个情人节,你老婆还没回到你身边,我也还没回到我老公身边,那么,你就做我的蓝颜知己好吗?她给了我一个美好的设想。 我有些心旌摇荡。我说我现在不是已经成为你的蓝颜知己了吗? 她说,就跟蒸馒头似的,好像还差一口气。 我问,怎样才算真正的蓝颜知己呢? 约摸两分钟之后屏幕上显现出了她的观点:其实跟你们男人追求的红颜知己意义是一样的。所谓蓝颜知己,我认为就是关系介于情人与朋友之间的那样一种男人,不管他与女人是近在咫尺还是远在天涯。男女间靠一种神秘的吸引与神秘的情感维系。如果把这种男人说成是女人的“情况”,未免把女人看得太俗,但如果说只是朋友,可这男人偏偏又能走进她的内心深处,使她和他常常处于一种非常特别的亲昵状态之中,无话不谈。 包括约会吗?我说。 包括! 偶尔也发生一夜情? 她未置可否。 我说,其实我何尝不想有一位红颜知己。你的描述已经让我执迷不悟了。 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她说,只要是真正的男人或者女人,没有不为这种生活而动心的。你想想啊,男女间没有家庭琐事的干扰,没有诸多烦恼的牵绊,交往起来轻松、快乐,这是多么的令人赏心悦目!严格地说这应该属于人类的“第四类情感”,是对友情、爱情、亲情所不能达到的范围的补充;它不是一个什么暧昧的、简单的称号,应属于“比爱情少一点,比友情多一点”的范畴;它绝对是真实、纯洁的,当然,它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我说这种爱情之外的情爱、友情之内的情友着实让人心驰神往,但是,你难道不担心一不小心变成我的老婆?落入俗人的窠臼? 她告诉我,既然大家都是单身贵族,发展成为情人甚至夫妻,并不算落入俗套,相反恰恰是一种情感的发展或升华。关键是,这种发展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两人还能不能保持知己、情人所拥有的那份令人心动的感觉。发展是扬弃,而不是全盘的抛弃。其实夫妻之间,更需要有情人的感觉,知己的感觉。如果没有这样的感觉,我宁愿永不结婚,宁愿只在生活中找个知己而不是老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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