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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清晨,我们被一段40和弦的铃声吵醒,是他的电话响了。

  他拿起电话走向洗手间,即便如此,我还是听到了他在温言软语地跟谁赔着不是。能让他如此温柔的,肯定是个女人,而且必定是个漂亮的女人,我猜,十之八九是那个昨天被放了鸽子的空姐,不过他应该应付得来,对付女人,他一向有一手。

  等他再次躺回床上的时候,问题已经轻松解决了。

  “恭喜你又赢了一场官司。”我说。

  “是那个空姐,今天要飞回昆明了,跟我说永别。”他放下电话,坐在床边。

  “我很遗憾,下次你再有新目标的时候,我一定不遗余力地帮你。”说这话并不是高姿态或虚情假意,昨天要不是我被噩梦惊醒,也许他的好事就不会被破坏了。我们做爱,并不见得非得相爱,不相爱,就不涉及忠诚,我从未要求常欢为我守节,也从不为他守节,这是从开始交往那天就说好了的。

  “你是个怪物。”他盯着我说,“就没见过你吃醋。”

  “可能是撞车的时候把脑子撞坏了吧?”我自嘲。

  “你知道自己两年以前是什么样子的吗?”他问。

  “我不知道,应该和现在差不多吧?不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么。”我老实回答,失忆两年以来,我一直在寻找回忆,只可惜毫无收获。

  “或许吧。”他藏在被子里的手不安分地握住了我胸前的香软,这居然让我的脸蛋发烧。

  “想干什么,青天白日的。”

  “干你。”他翻到我的身上,一脸坏笑。

  我们纠缠在洁白柔软的大床上,清晨的阳光洒在我们身上,粗重的喘息和间或一句的英文俚语飘荡在四周的空气中。每次和他做爱的时候,我常常莫名其妙地骂出类似“Son of a bitch”的粗话,这些并不雅观的外来词汇总能让他愈加坚硬,而我也将愈加兴奋。

  在激烈的冲撞后,我们终于平缓下来。他轻轻抱着我,亲吻着我的脸蛋。这亲吻给我一种恋爱的错觉,在那一刻我甚至想过,如果有那么一天,纵欲过渡的常欢患上了阳萎,而我又对爱情彻底绝望再或变成性冷淡,我们一定会结婚,之后还会像最恩爱的夫妻那样不离不弃,白头到老。

  第二章 我不是小妤

  午后的阳光透过百叶窗打入我的房间,一缕缕亮色让整个房间变得鲜活起来,富贵竹、接吻鱼,甚至墙上的水墨画都有了跳动的气息。

   外面的马路上依旧车来车往,步行的人依旧需要谨慎地绕过修复中的800路车站,从我订婚的前一天就已经开始的工程,到了三周后的今天仍就是一个衰败的大坑。

  我手里拿着一瓶香水把玩着,棕红色的瓶子乘着透明的液体,看起来很漂亮。

  曾经有人说过,人和人之间最初的好感来自嗅觉,从我和常欢的交往看来,这是条百分百的真理。

  两年前初夏的一个下午,横穿马路的我被一辆奔驰的大卡车撞得飞出了好远。醒来以后,我忘记了天地万物,甚至忘了自己是谁。后来才慢慢得知:我叫叶心爱,24岁,未婚,泰城大学新闻系毕业,是泰城日报经济版的编辑。那个满脸严肃的老先生叫叶建国,是我的爸爸,那个风韵犹存的阿姨叫王爱华,是我的妈妈。至于那位姓李的医生,他总是笑眯眯地问我一些古怪的问题,据说可以帮助恢复记忆,可直到我出院一直到现在,我还是什么都没想起来。

  但是我却记得一种味道,淡淡的木香混合着体味,这让我觉得似曾相识。

  那天下午,一个身穿黑色T恤的高个子男人抱着一束香水百合走到我的病床前,“好些了么?”他问我。

  “我认得你,”我莫名其妙地对这个陌生人说,“我认得你的味道。”

  这个男人就是常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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