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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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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春绿:来自网络的男人 我上了一辆自称老班的男人开的车,向环线奔去。老班一身休闲打扮,彬彬有礼,我们在同样短的时间里马上认出对方,我穿一件蓝底条纹布旗袍。老班脸上堆满笑,微微勾着背,有跟我握手的意思。我伸出左手,我的右手肘弯里挂着一个手袋,右手指甲盖上的指甲油是出门前才涂上去的。老班的右手准确而仓皇地抓住我的手背,接着另一只手也仓皇地参与进来,一双手握成一个潮湿柔软的荚穴,我的手像荚穴里无意间裹出的一支果茎,猛然间那荚壳爆裂了,我的手弹落回来。我们友好地相互微笑,然后我上了他的车,后座车门是打开的。 跟男人握手,总让我联想到某种性的暗示,所以我总是很专注不看那些手,而看对方的脸,笑得更真诚,心里暗暗解嘲,多可笑的滑稽剧!我跟两种男人握过手,一种是从政的,另一种是商人,玩艺术的人一般都不握手,他们认为握手是一种过于庸俗的举止,这两种人都与我的工作直接相关,握手没有实际意义,机械化的动作,生硬冰冷,每一次握手都不可避免地,让我加深对于“距离”和“黑色幽默”这两个词的感受。其实在我看来,中国人的气质,既不适合握手,也不适合拥抱,老祖宗的打拱作揖道个万福倒是真正地贴切可亲。 比较之下,老班一本正经伸过来的手显得多么可笑,我马上想起他的身份,到底是个商人。我和老班的初次约会,一举手一投足不也是有意无意间的作戏! 老班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我发现他中指上套着一枚结婚戒指。他转过头来问我想去哪里?我说随你,你是老上海。他说,要不去中山路,那里有几家很高档的餐厅,可以用餐,还可以喝茶聊天看风景。亏他倒想得这样周全。 黑色轿车慢慢往后倒,又缓缓地滑入车道,我漫不经心地看着窗外的人和树。我说你和我想象中的还是有点不同。他马上摆出兴趣盎然洗耳恭听的样子,呵,是吗,不同在哪?我听到他手机响起来,于是,扭头看着窗外,听他无处可逃的声音:——在路上。正开车呢——嗯。嗯。——晚上。不行啊,约了朋友……他的声音变得奇怪地温柔,甚至有点缠绵,正是我手机里数分钟前还响起过的迷人嗓音。 他接完电话,侧了侧身子,抱歉的口吻,对不起,我们刚才说到哪儿了?我说,没关系。只是一种感觉,具体也说不上来。我又说,放点音乐吧。老班说好。 车向中山路平稳穿行,旋转,高架桥远远地退奔地平线。女歌手的声音在车内呻吟,空洞的诉说,空洞的伤痛,空洞的庸懒和歌词里莫明其妙的意象,无疑是我一直喜欢的女歌手,一个勇敢率性的女人,早期的风格写实,走情感路线,后期风格变得诡异迷离,音乐里堆砌着极端的个人感受而愈加受人追捧。我认为一个人走入极端之后,很容易迷失,她很难再超越她自己。刚出道时她叫另一个名字,她的本名,后来改了一个很媚俗的艺名,风格也大变,前后期的形象造型也判若两人,几乎令人怀疑是她自己刻意创造的一次重生。我第一次听到她的歌时,竟然莫名其妙地伤感。 很多年前,我在一个南方城市里做过兼职的英式斯洛克台球室招待员。招待员的工作在晚饭之后开始,白天我是一家酒店办公室的美工,负责各种宣传海报的制作和参与宣传策划,那是一份比较琐碎并不复杂的工作,所以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吃晚饭,然后步行二十分钟,六点钟之前赶到桌球室。 台球室位于一栋不起眼的民居底层,生意比较清淡,客人多来自附近的年轻居民,在我工作的时间段内(六点至九点半)从未超过两桌客人。老板娘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胖女人,大大咧咧,眼皮总是浮肿着,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偏爱涂着深色的眼影,喜欢也着眼看人,特别是男人,配上那对沉重的黑眼圈,倒平空添了点女人的哀怨之美。 我对台球运动没什么兴趣,清理好台面,招呼完客人的酒水,我退回到吧台后面。低垂的锥形灯罩,将雪白的灯光投射到墨绿色台面上,客人们围着那圈光线进进出出,打完一局叫我,我便拿着三角框过去,把球一一从网眼球袋里拣出来,22个五颜六色的球,瞬间在台面上砌成一个漂亮的三角形。 我在吧台后面看书或者写信的时候,老板娘正与男人们打情骂俏。她总是稳稳地坐在收银台那些酒水中间,或者懒懒地一只深肤色的胖手肘撑在玻璃柜台上,手背托着腮帮,也斜着眼看身边的男人。她从不干涉我做自己的私事,也不关心那些与桌球无关的我的事情,她付给我每个月的薪水也是极其微薄的,不过她知道我并不在意这一点。所以我能够悠然自得地给徐一鸣写信,随手在空白的酒水单上,写完后顺手夹进书页里面当书签。在我身边,低垂于球台之上的圆椎形灯罩把球台笼罩在雪亮的光下,拖着长柄球杆的客人绕着桌沿走来走去,球与球相遇时发出清楚的撞击声,还有老板娘胸脯颤抖着的轻佻笑声时时传进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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