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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去了。”他摘手套。

  “干吗回来吃饭?”

  “她回学校了。你吃了吗?”

  “没呢。”

  “一起吃点儿?”

  “成啊。”

  “吃蘑菇,我做的。”

  “不新鲜,我还是吃鸡翅吧。”

  “虽然离了婚,在搬出去之前,咱们还是和平共处吧?”他探寻地看我。

  “好。”

  “吃点儿黑枣吗?挺甜。”

  “不要,谢谢。核太多,吐着麻烦。”

  “我刷。”猪开始收拾碗筷。

  我没拒绝。前夫的殷勤,享受起来非常没有负疚感。

  我靠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想起“欲说还休”这个词。

  前几天还裸裎相见呢,前几天还庆祝结婚纪念日呢,前几天还为窗帘的颜色争执不休呢,怎么突然就变陌路了呢?彬彬有礼,坐怀不乱,换衣服要上锁,进房间要敲门,狭路相逢要默契地侧身避免肢体接触,能用表情说明的事儿就尽量不用语言,必须用语言的时候将眼神从对方的肩膀上方飘移过去,并聚焦于其身后大约一尺处的某固定物体,比如冰箱顶上的一个萝卜上。

  所谓色即是空,原来如此简单。

  我与一个刚被女友丢弃的男友聊天。

  他问我:“后悔吗?”

  我:“后悔。你呢?”

  他:“后悔。后悔当时没抡圆胳膊给她一个耳光!”

  我:“我也一样。”

  说罢我俩响亮地碰杯,仰天大笑。

  有时候教养真是个害人的东西,它像条SM绳子,把人身体里最原始的兽性束缚成很屈辱的样子。

  想像中我曾无数次地拔出厨房的菜刀,但始终不知道应该扎在猪身上的什么部位血才会喷得比较漂亮。

  一切都停留在想像中。

  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的脸含糊地晃来晃去,我与其说憎恨,不如说茫然,除了陌生还是陌生,好像根本素不相识,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同居了这么久?

  我又不是冷血杀手,总不至于揪住个陌生人拔刀就刺。

  猪对此一无所知,否则大概会在枕边放一把刀用于自卫。抱歉,仍然把这个男人叫做猪,因为实在懒得改口写成“前夫”,觉得此言一出,这个男人就能应声跑进我的档案,从此与我有了连踢带踹都扯不干净的牵连。

  脱离了夫妻关系之后,我们的房子变成一个男女混住的宿舍,里面的成员都不吵不闹,非常懂文明、讲礼貌。

  男同学喜欢趴在床上上网下载美国肥皂剧、看小说,女同学照样坐在隔壁房间的另一张床上赶稿。我突然发觉,这里像个宿舍已经很久了——除了搞笑片,我们很少同时看一部电影或者小说。我看《鸟的迁徙》时泪流满面,猪则酣然入梦。我把他摇醒,他说“我不太喜欢鸟”,然后翻身睡去。

  心情好的时候,男女同学还会说句笑话。比如,猪穿上一件臃肿的羽绒服,然后将大臂平举小臂向上弯曲,“橄榄球运动员。”心情更好的时候,我们会同意对方来分享一点儿自己做的晚饭。夜里十二点之后,男同学偶尔会敲女同学的房门,“早点睡,要不又该病了。”或者提醒,“你的胃病该去医院看看。”“谢谢。”女同学总是彬彬有礼。

  门的隔音效果并不好,我能听到屋子里的几乎一切声响,包括隔壁的电话。

  “在哪儿呢?”

  “干吗呢?”

  “明天,明天我去接你吧。”

  “几点呢?”

  “我也想你。”

  “早点睡。”

  看来这是一个约会。原来一个年近四十的男人还是有把子力气恋爱的,而且声音特别温柔,有些音节故意发得很轻,气若游丝,总之像一只发情的公

  鸽子在屋檐上咕咕地呼唤着一只母鸽子,声音连绵不断。

  我很荣幸地成为第一批观众,观看一个刚刚解除了婚约、重回市场流通的男人如何兴高采烈地开始热恋和约会。人们说热恋只属于十四岁,原来四十岁的男人的冲动并不比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少,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能挥霍的时间不多了。

  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我半夜三更从被子里爬出去为这个男人开门的次数如此之多,每次开门,扑面而来的除了一股呛人的寒气,还有一种喜气洋洋的腥味,这难道是激情尚未消退的猪身上残存的荷尔蒙?

  北京的冬天冷得让人想撞墙,他们去哪里度过一个又一个漫漫长夜呢?

  吃饭?然后看电影、看演出?然后散一会儿步,然后钻进车里开着音乐一边拥抱一边海誓山盟,然后像两只鸟一样啄来啄去?车身会随着激情轻轻颤抖吗?

  电影院应该还是老样子,恋爱还是老样子,接吻与上床还是老样子,所有的事情都是老样子,生活本来就是周而复始的老样子,如果不能改变生活,那么换一个伴侣总会更容易些吧?这样猪会更快乐些吗?

  当然,我不知道这一连串问题的答案,前夫前妻之间讨论这样的问题显得非常不正经。

  猪也从来没告诉过我这些,他更愿意在某一天早晨出门前告诉我,似乎应该有人帮他把那一大堆衬衫熨平。当时我正蓬头垢面地从被窝里钻出来,准备冲进厕所。

  大概是看到我的表情像是被窝头噎住了,猪拉开衣柜,指着里面,语重心长地说:“你看,都是皱的,我没有衬衫穿了。”我应该是还没睡醒,仍然木在当地没反应。“帮我熨一下,我实在不会,谢谢啦。”猪扒出一根领带,套在脖子上,如寻短见一般边勒边夺门而出。

  我歪着头坐在马桶上,看了半本杂志、洗澡、对着镜子缓慢地刷牙,然后打开熨衣板,往电熨斗里加凉白开,抱起那一堆衬衫——它们形成了一座容易垮塌的小山丘,顶在我的下巴上——我把它们扔在床上,打开电视,左手按遥控器,右手抄起电熨斗流畅地碾压过一件又一件衬衫,把它们变得又薄又脆又暖,像刚出炉的某种点心。

  朋友粟粟打来电话:“出来玩。”

  “不行。”我说。

  “为什么?”

  “我在熨衬衫。”

  “你从来不穿衬衫。”

  “我前夫穿。”

  “你疯了!”

  “应该没有。”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心理医生。你出来,就现在。”

  “不行。”

  “为什么?”

  “因为衬衫还没熨完啊!”

  那边沉默了一阵,电话断了。

  我想了想,还是没想明白,为什么给前夫熨衬衫就要被拉去看心理医生呢?为什么不肯去看心理医生就要被挂断电话呢?抬头看了一眼电视,电视上竟然闹鬼般晃悠出许美静沧桑的脸,“找不到爱的痕迹,找不到恨的理由。”

  衬衫都是我买的,大多是白色,他喜欢什么颜色,我不知道,我觉得那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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