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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证说,这样吧,明天,我做东,还在这地方,还是这个时间,还是我们原班人马。

  海马也说话了,行,明天我们都来。海马说,许总请过了,就挨到我了,也是这个地方,也是这个时间,也是原班人马。

  我不敢表这个态,我口袋里没有这些银子。

  小麦说,等你们请过了,我也请大家来坐坐。

  芳菲说,干脆,我们轮着得了。

  大家都觉得这是好主意。我是觉得更好。我巴不得有人天天请客呢。

  芳菲说,刚才听说许总喜欢做菜,许总什么时候请我们去尝尝你的手艺啊?

  许可证说好啊,你要怎么吃都行,我一定亲自做。

  芳菲说,听说你金屋藏娇,二奶都让你养瘦了,我们好向你取经,也减减肥啊。

  许可证说,你说话也不嫌腰疼,谁要减肥你也不需要减,你朝哪里减?再减,就剩下一把骨头了。

  芳菲说,骨感才好了,才最时尚了。

  海马说,那你让老许开些菜谱给你。

  达生说,把那道菜也开上。

  大家又起哄一阵。海马更是说,对呀,老许你会烧牛鞭吗?

  2

  在路上,不知为什么我老想起小麦,内心深处,对她有一种探索般的向往,还有一种,怎么讲呢,说不上来的冲动吧。

  带着这种蠢蠢的没有边际的欲望,我走过城市繁华的街区,走过城乡结合部,走进一条污水横流的长长的小巷,来到我租住的小屋。

  我先没有开灯。这是我的习惯。

  我喜欢黑暗短暂地把我淹没,同时,黑暗会让我有一种安全感。

  我就在靠门边的一张椅子上坐下。这是一张豪华椅子,真皮的,花了我一千多块。我当年开公司,需要体面一下,就买下这张椅子了。可我并不知道,坐什么样的椅子,和做生意本身没有任何关系。这张椅子,跟着我搬了几次家。我扔下了不计其数的东西,惟独它,和那一卷一卷画,我没舍得扔下。如今,它跟着我来到城郊这间灰暗的小屋,它就被我随意地丢在门边。在它周围,都是些凌乱的杂物,盆盆罐罐,大小纸盒,各种鞋子,包括一堆臭袜内裤,它们经常亲密地绊我一下。有几回,我都被它们绊了一跤,一个猪啃屎,跌跌撞撞就趴到了靠近里边的床上,我这才能顺手打开床头上的台灯。这时候,屋子里就亮了,是橘黄色的,这种颜色让我的小屋更显昏暗和没有朝气。不过大多数时候,我都先在椅子上坐几分钟或十几二十几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除了感受被黑暗淹没的那种虚无和缥缈,闻闻从四周凉粉和豆腐作坊飘荡过来的腐烂的气味,我就有落脚人间的感觉。

  今天酒足饭饱,还和多年不见的朋友见了面,心情是既愉快又沉重。愉快是见到多年不见的朋友,沉重也是见到了多年不见的朋友。我喜欢他们,真的,他们都是有尊严地活着,好像只有我在混吃混喝,在为钱而分心——我画广告的那家广告公司,已经好久不找我画了,原因不是我画不好,而是如今都是用电脑制图了,不需要我这支画笔了。用电脑设计,又不是我的特长,所以,他们好久不付我工资了,虽然他们还欠我千把块钱,老板也催我去拿几回,我一直没有去——不是我瞧不起那点钱,是我和公司的小会计发生了不快。说起来,这话还有些不好意思说,是我试图想吃人家的豆腐,被人家拒绝了。小会计是个染了头发的活泼而多情的女孩,胖乎乎的,白嫩嫩的,嘴里有两颗小虎牙,嘴上常跟我打情骂俏。可有一天,是下了雨的秋日晚上,我请她吃肯德基,她笑嘻嘻就跟我去了,我以为时机已经成熟,真要跟她调情时,她却躲我了。她拿手推开我的手,也拒绝我的拥抱。这就太不好玩了,我跟着也就不好意思起来。那顿饭不欢而散——她收拾包,跟我道声再见,摇着屁股走了。当晚我给她手机发短信,表示道歉,她没有给我回短信。我连发了好几条她都不予理睬,我就觉得没脸见人家了。可那千把块钱,对于我真的是很重要。我钱包里的钱,不会超过三百块了,如果没有别的进项,要不了几天,就要举债度日了。虽然另一家广告公司还欠我一笔钱,可那是一笔死钱,要不回来了,他们说我给他们画的那块三十几平方米的墙壁广告,没按图纸画,不合格,厂家不付钱。既然厂家不付钱,我是拿不到提成的。可每次我路过前河街,路过中和大厦,看到墙壁上的广告,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既然广告错了,不符合要求,你另请人重画啊,为什么还用我的作品?这里面有没有猫腻,我不得而知。不过就算有猫腻,我也没精力和胆量跟他们打官司——我还得图下一次呢。

  我的小屋里混合着说不清的气味,我知道这种气味和这条小巷有关,也和我的东西有关。可我没有能力搬离这里。我每次回来,想得最多的,就是赶快搬离这里。我不敢相信我将来某一天能在这里接待小麦——我突然就是这样想的。小麦的眼神让我看到某种希望。老实说吧,我常在这间小屋里,对某个我半生不熟的女孩产生性幻想,我都没有觉得这里容不下她们,她们把缤纷的花衣裳抖在这里一点也不委屈。可想到小麦,我就觉得这个破地方,怎么能是小麦呆的呢?珍贵的小麦怎么能走进这间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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