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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想跟芳菲喝一杯,我感觉到,在今天这种场合,芳菲会给我面子的。可海马已经敬芳菲了。海马说,芳菲,你是报社大主任,想想办法把我调去吧,我小说都能写,诗歌也能写,写你们那种屁新闻,还不随便?芳菲说,我是搞广告的,不搞采编,何况,我就是搞采编,怕是也没有这个权力啊。海马说,我就知道你不帮忙。芳菲就笑了。芳菲说,你一个作家,能瞧得起咱们报社这些小记者?海马说,你骂我啊,我这什么狗屁作家啊,我就是写给自己看……人家说我天天制造垃圾……不说了不说了,喝酒!芳菲抿一口酒,对海马说,你要真想到我们报社干,你找许总啊,他要是答应,跟我们社长总编说说,不是没可能。

  芳菲的话让许可证听到了,许可证说,谁要到报社啊?海马啊?这个忙恐怕不好帮,报社是事业单位,海马的身份怕有问题……而且,报社嘛,那是个好单位啊,说真话,我都想到报社混他几年玩玩。

  海马说,我是跟芳菲说着玩玩的,谁要到那个狗屁单位……达生,来,我们喝一个!

  海马的话,明显是对许可证的话不满。

  可达生望着海马,却和小麦干了一杯,这是因为,小麦在海马之前已经端起杯子示意跟达生喝了。

  芳菲有眼色,立即跟海马说,来,我敬你一杯。

  我只好找许可证喝。许可证已经端起了杯子——桌子上只剩下我们俩了。许可证脸上有些淡漠,看来他有点在乎这个了——通常情况下,东道主敬酒以后,应该是地位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人先敬酒(比如许可证)。但是,如果是兄弟们喝酒,也没人去讲究,除非他没把大伙当兄弟。不过,许可证长期在官场上混,不成文的规矩很多,有些习惯,让他改变大约也很难。许可证把酒杯端起来,吞吞吐吐地说,来,我们也喝一个。我赶忙说,我敬你。许可证说,无所谓,随便喝喝吧。许可证说无所谓的时候,我感觉他还是有所谓的。许可证没跟我碰杯,而是自己喝了一点点。我发现他有些心猿意马,有些王顾左右而言他。他是不是后悔参加我们的聚会啦?

  酒喝到一半时,上了一道菜,服务员报了菜名,鱿鱼烧牛鞭。由于乱哄哄正在敬酒,小麦没听清楚。小麦举起筷子,没敢下手。她说,这是什么菜呀?没有人答小麦的话。小麦用筷子拨弄一块牛鞭,又问一句。还是没有人说。我也不好重复牛鞭什么的,我说,你吃吧。我也举起筷子。小麦说,老陈这是什么菜啊,你不说我怎么敢吃啊。有人偷偷发笑。海马起哄道,老陈你告诉人家小麦啊,你不告诉人家小麦,小麦怎么吃啊。我说,许总对菜大有研究,老许你说。许可证也笑,他讳莫如深地说,我确实喜欢研究点菜,也喜欢做菜,但是,这道菜,我还真的说不准,老陈,你好像知道啊。小麦就更好奇了,她说老陈你也怎么这样啊,老陈你知道还不说呀。小麦把眼睛望着我。小麦长一双月牙眼,媚媚的,能把人给看晕。给她这样一认真,我还真不好意思说这是牛鞭。

  本来,要是小麦不问,是可以自自然然说出来的。小麦一问,我就不好去强调了。我就绕点弯子,说,这道菜呀,是一种牛肉。我怕小麦还不懂,就进一步说,这种牛肉是牛身上的一个器官,这种器官人身上也有。小麦哦一声,似懂非懂的样子。小麦说,那我身上有没有啊。大家都忍着笑。我也忍着。我知道我此前表达不准确了,我应该说,这种器官,男人身上也有。但似乎也不对。我不知道怎么表达更准确。有人催我快点说。我说,哎呀,这个,这个,你身上嘛,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我这句话引起了哄堂大笑。小麦不知道大家为什么这样笑,她更不依不饶了。她说,老陈你怎么这样啊,怎么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啊,你老陈说这叫什么话啊。我说哎呀我让你搞乱了,全乱了,你让我怎么说呀。小麦在大家的笑声中悟到点什么了,小麦说,我什么黄段子没听过啊,看你老陈羞答答像什么样子。我说,我再说一句,你要是再听不懂就不怪我啦。小麦说你说。我说,是这样的,你先生在家时……小麦赶快打断我,打住打住,什么我先生啊。我说,我是说假如,假如你先生在家时,你就有,或者有可能有,你先生不在家时,你就没有,这要取决于你老公——是假如啊——和你的共同兴趣。大家再次大笑了。小麦也笑了。小麦脸也跟着红了。她说,这有什么呀,你们也真是的,不就是牛鞭嘛。小麦把月牙眼都笑眯了。她说,你这个老陈啊,敢拿我开心,你等着瞧吧,什么时候,把你也红烧吃了。海马说,是红烧老陈,还是红烧老陈身上的器官啊?小麦也逗趣地说,当然是他身上的器官了。小麦的话,再次让大家哄堂大笑了。

  接下来的喝酒,我就有点不安了。我不相信小麦从一开始就没听懂。她说不定是故意造造气氛呢。我敬了小麦一杯酒。我说,不好意思啊,我笨嘴笨舌也不会说。

  小麦说你还不会说呀,我看你比谁都会说,你等着老陈,今天这事,我跟你没完!是不是芳菲?

  芳菲说,我不掺和啊。

  小麦的话让我心里甜滋滋的。从小麦的话里,可以听出来,她至今还是单身。不知为什么,对单身的小麦,我顿生怜悯之心。这些年下来了,一个还算漂亮的女人过着单身生活,虽不能说生活失败,至少她不算成功。我看一眼许可证。他依旧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我想,他应该跟我一样,也在想着有关小麦的问题吧。

  此后,我和小麦的目光,就经常在酒桌上弹一下,好像有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今天东道主是达生,不用说了。招集人却是海马。酒喝到差不多时,海马说话了。他说,我们十年前在一起打过土疙瘩,都过着烟熏火燎的日子,那时候,我们有的人还很年轻,像小麦,二十岁还不到,还是个,是个孩子,是个小小小小小少女。可现在,也该是孩子他妈了是不是?我是假设啊,我是说……说年龄差不多够了,对不起小麦……十年,难得在一起,我们有的人,今天也是第一次见面,比如小麦和芳菲,比如老陈和小麦,比如老陈和芳菲……对不对啊?反正说错了也没有人怪我,是不是……我估计还有第一次见面的,可不管怎么说,我们都走过来了,我们都走过来了,今天,能够有幸聚在一起,真他(妈)不容易。再过十年,我们还不知什么样子了,所以,我建议,我们一起干一杯,为我们曾经有过的过去,为以后我们能够常相聚。

  大家齐声响应海马的话,觉得这个家伙文章没白写,说话一套一套的。

  海马的话,让大家心里难受,这杯酒,也让大家心里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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