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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第六章 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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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如果没有许妹娜那句话,我还真的不一定能留下来。在此之前,我想进城,确实也是想在城里干点什么,但那只是受了刺激之后的一些虚无飘渺的念头,如果不是听说许妹娜怀孕,急切地想见到她,跟她说我爱她,是否真的能够付诸行动实在不好说。可是,在许妹娜说了那句伤我心窝的话之后,久住槐城,再也不回歇马山庄的决心是那样坚定。当天晚上,回到黑牡丹饭店,我就问起黑牡丹如何搞对缝的事。

  黑牡丹对我和许妹娜的见面只字不提,好像受到刺激是她预料之中的,而我,因为受到刺激决心留下来也是她预料之中的,但听说我要对缝,她可是笑得不行,谁咯吱了她的腋窝似的边笑边说:“等屋芭掉馅饼也轮到你这等人?趁早等你四哥回来进工地吧。”

  尽管黑牡丹也说了伤我的话,但我并没生气。如果说许妹娜的话是一计毒药,那么她的话不过是一杯苦口的中草药,至少,我得承认我不是一个很灵光的人,在城里我又没有任何社会关系,重要的是她没让我回家赶马车。不知为什么,在刚刚进城那些天,我最喜欢的赶马车的身份居然成了我最忌讳的身份,好像那是我见不得人的伤疤。当然我也知道,我不生黑牡丹的气,是因为她收留了我,她在积极帮我找活。

  可是,十几天后的一天,我到底生了黑牡丹的气。我生她的气,不是她没帮我找到活,而是发生了一件让我意外的事。那天晚上,她女儿回来了。黑牡丹的女儿和许妹娜年龄差不多,叫程水红,在槐城的一所什么中专念书,打扮得花枝招展。她看见我自然是不予理睬的,在歇马山庄,她和许妹娜一样,很少看我一眼,何况是在城里,何况我这一身土里土气的打扮。她不理我,我也不理她,这没有什么好生气的,问题是那天晚上,我亲眼看见她的母亲把一个来喝酒的男人送到了她的房间。许妹娜都结婚了,她找对象也不是什么不可以的事,可是那男人一看就不是她的对象。他四十多岁的样子,膀大腰圆,鼻子又肥又红,他自从进了饭店,黑牡丹就一直前后左右围他转,显然是个什么有头有脸的。虽然我干不了饭店的活,但为了解除混吃混住的不安,客多的时候我还是要帮忙搬个椅子打个水什么的。就是去后厨提水的时候,我看到黑牡丹和那个男人鬼鬼祟祟的身影。最初,我还以为是黑牡丹自己,要是她自己我真就不会在意,她不喜欢吃一棵树上的叶子歇马山庄无人不知,可是很快,她出来了那男人却没有出来,那男人没出来,整个一个晚上她的女儿也没有出来,事情在我这里就很明显了。一个母亲把女儿送给男人来玩,这我接受不了,瞅黑牡丹回到她自己房间的时候,我跟了进去,我把手里提着的水壶往老板台上重重一放,没好气地说:“大姐,你怎么能这样,这等于毁了水红。”

  黑牡丹奇怪地看着我,往日勾魂的目光不见了,一丝嘲讽的余辉斜过来,她说:“吉宽你管事还不少哪,毁不毁我女儿我自己知道。你一个赶车的知道什么?”

  要不说我是赶车的,我的气还不至于那么大,细想想,毁也是毁她自己的女儿,跟我有什么关系?可是,可是她也说我是赶车的,一股气儿一下子就从我的胸脯里窜出来,窜到我的嗓眼儿。然而,它从嗓眼窜出来,仅仅是一股气儿,并没变成什么恶毒的伤人的话。不是我经历了许妹娜事件,不想伤人,而是我太笨了,确实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惟一能做的就是摔门出去。

  我知道,我没有任何理由摔黑牡丹的门,可是我控制不了。谁知,黑牡丹紧跟出来,从后边拽住我,把我重新拽回屋子。黑牡丹拽住我,自然是怕我把这事情说出去。依我的力气,她是拽不回的,事实上还是我做了妥协,为什么会妥协,我也不清楚,反正她很容易就拽回了我。回到屋子,黑牡丹不再斜眼看我,但勾魂的目光被某种可以叫做软弱的东西替代了。因为她让我在椅子上坐下时,眼睑一直低垂着,她说:“吉宽,我这当妈的是混,但绝不是咱歇马山庄人说的那样。过去的事,有很多你还不能明白,但只要你在城里呆下去,现在的事,你会一点点明白。”

  “有什么不明白,不就是不伺候好那些个当官的饭店就开不下去吗?!”我反映空前敏捷,就像在许妹娜家反击许妹娜一样。实际上,我反击的内容也有相似之处。

  “是,你说的不错,可是……”

  “可是什么,开不下去就不开,就回去。”

  这时,只见黑牡丹低垂的眼睑扬起来,直直地看着我,她说:“那么我问你,你找不到活就不找,就回歇马山庄,行吗?”

  我没有马上回答,我在想行还是不行,我想说行,可是还是没说出来。

  说心里话,在当时,在那个黑牡丹显得软弱的晚上,我还不能明白她的那句话的真正含意,就像我那时还不能明白他父亲关于“蚂蚁为什么要爬树”那句话的真正含意一样。我不明白,但是我再也没有摔门,因为那晚过去不久,有一个答案在我这里清晰开来,那就是,现在,叫我回歇马山庄,是万不可能的。有了这个答案,再看黑牡丹,就有了同病相怜的感觉了。说同病相怜,不是说我赞同黑牡丹为了留下来必须出卖女儿,或者我也必将出卖什么东西,我是说,事过之后,我还是一点点弄清了那天妥协的原因,是怕惹恼黑牡丹,没了落脚之处,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所以我就想,黑牡丹最初把女儿供出去,是不是也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呢。

  我说不好,但一个明显的现象是,在饭店呆下来,我再也不管那么多闲事了,基本能做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在某些事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在另一些事上却是瞪大了眼睛,比如我努力在来客中识别那些脸红鼻子肥的像官的家伙,希望有机会跟他们搞搞对缝。虽然我一次也没有勇气走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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