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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在分裂中重新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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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的时候,我在自家阳台上享受着夕阳苍白无力的光芒的抚摸。这一瞬间我敢发誓我触摸到了我的灵魂,我蓦然产生的狂喜在我眼睛里呈现出一片蓝色火花。这时他来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爱上他?!

  他很快脱掉外衣。他的身体像通了电的磁场一样,欲火在每个汗毛孔里燃烧;最终以野兽般的激情,把我剥得赤身裸体。

  我有些后悔,不该让他来我家里。我是个离婚不到半年的女人,我的前夫还常常要来取他的东西,或者来看看女儿。于是,我那升腾起来的女人激情也随之而降温。我想穿衣遮住羞怯的身体,可就在这时他让我的眼睛忽然明亮了起来。

  这是不是一件艺术品?他雄健的躯体,让我莫名其妙地想起米开朗基罗的雕塑《大卫》。

  我温柔了起来。在他粗犷的躯体下,我耳边响起大海的波涛声。那波涛声让我的眼前,蒙太奇般地出现了一个激动人心的画面:“一个男人的躯体上,正冉冉升起原子弹的壮丽的蘑菇云,它的画外音抒情而委婉。”

  现在,他吃力地躺在桔黄的印花床单上,微眯着双眼,听时光在墙上钟摆的

  “嘀嗒”声中悄悄溜走,我默默地注视着他,他冷俊的脸孔上已经看不到昔日留下的痛苦痕迹,一股甜蜜的幸福感正在他的全身荡漾。

  我东想西想,脑袋里一下又出现了一连串短促的节奏感极强的画面:“猫和睡衣,蜗牛和教科书,左轮手枪和乳房,电话和蛋糕,手术刀和猪血,摇篮里的婴儿和电影明星,死尸和盗贼,阳光和心脏,航天飞机和母牛,三角裤衩和奖杯,钢琴和世界地图,生殖器和脚盆,火车轮子和电冰箱,废墟和高速公路,邮筒和音响,饥饿和思想,小说和谎言,我和我的影子……”这一切使我激动不已,充满了美好生活的内容。

  我对他说:“那架从香港启德机场飞来的波音747,快到览桥机场了,我要去机场接我母亲和外婆,你赶快穿上衣服走吧。”

  他侧躺着没有反应,好像是从前线打了胜仗退下来的士兵,耗尽了多年保存的力气。我推了一下他的脊背,他脊背上的皮肤不像他的脸那么粗糙、黝黑,几乎是非常光滑、白净。

  “快穿上衣服走吧。”我的嗓门提高了八度,他嘟哝了一声:“别这样像赶叫化子那样赶我。”我只好吱吱嘎嘎地起床穿衣,嘴里哼着那支《WE ARE THE WORLD》的歌。简单地化了一个淡妆,喝了一杯牛奶,冲着他气势汹汹地说:“再不起来,我就报警了。”

  他并不生气。他提醒我别忘了带钱包和钥匙。我重重地关上门,从楼道上下来时,正巧有一辆“桑塔纳”轿车停在那里。

  杭州的机场离市区比较近,没几分钟我就到达机场了。机场已有不少接亲朋好友的人,他们拥挤在出口处,给我有一种晕眩的感觉。我知道母亲是去香港接外婆来杭州住的,我已有六年没见到外婆了。我飞快地在脑海里算了算外婆的年龄,得出了她正好80岁的结论。不用说,一个年过古稀的老太太,要死要活一定要回杭州定居,肯定是为了落叶归根这个道理。

  我伸长脖子望着出口处,大批旅客散去的时候,我母亲和外婆才从里面缓缓地走出来。她们一前一后,走在三月和煦的微风里。我十分惊讶外婆满头白发,却步履稳健根本不用人搀扶。我一个箭步追了上去,抱住外婆;她高兴得“唉哟唉哟”

  直叫。这时母亲提着两只旅行袋跟了过来,她虽说55岁了,可看上去顶多只有50岁。尤其她那一身打扮:米色的羊毛衫外面,披着一件长长的浅灰色风衣,看上去就是一个很有风度、很有气质的知识女性。

  我替母亲提一只旅行袋,挨着外婆坐在一辆出租车上离开机场。这是外婆第三次回杭州。一次是大陆开放政策的第一年,一次是1990年外公去世送骨灰回杭州安葬,这次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次了。我见她的精神状况非常好,气色也颇佳,她很有可能活到一百岁。

  马市街到了。这是我母亲的家。我搀着外婆在光线昏暗的楼道里上三楼时,外婆差点被回廊上人家放的纸箱和煤饼炉绊倒,幸亏我父亲和我女儿达琳拿来一盏应急灯,把整个楼道照得通亮。

  外婆是第一次见到她的重外孙女。她搂着六岁的达琳,那副喜欢的样子,就像《红楼梦》里的老祖宗贾母喜欢贾宝玉一样。

  吃完晚饭已经九点钟了,窗外簌簌地下起了小雨,我们一家人在雨声中天南海北地闲聊。外婆最喜欢聊她邻居的家务事。她说冯有根家从大陆来的儿子,为了钱与老爸打了起来,将冯有根的腰扭伤了,躺在床上无法翻身。潘良家就更倒霉了,上月遭了窃贼连十八岁的女儿也不幸被杀死了。外婆说到这里就凄然地落泪,她一边落泪一边又说:“那女孩是我看着她长大的啊!”

  母亲和我都被外婆感染得潸然泪下。窗外的雨和窗内女人的雨混和在一起,把我的心都洗得湿淋淋的。

  我想起了死去的外公。他是一个牙医,拔牙、镶牙、补牙的技术特别好,只是他脾气十分暴躁,常常把病人的好牙给拔掉了。所以,到他这里来看牙的人并不十分多。这使他的手头十分桔据,心情也不怎么好。自然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借酒消愁,或者干脆出门赌博碰碰运气。只是他的运气一直不好,有一次他输得很惨,变卖了值钱的家当还债不够,他就去偷。第一次他非常成功地偷了一个女人的钱包,得了两仟元港币,再偷时却被警察捉住了。他被关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成了他历史上的污点,让外婆伤心透顶。后来他虽然不赌博了,但酒比原来喝得更凶,高血压病就是这样埋下隐患的。外婆说,假如他不喝酒,起码能多活十年。

  我想,如果外公还活着,外婆要镶满口的假牙就方便多了,至少不会拖延到今天还没有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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