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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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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镯子!”忽然有人喊我。我扭过头去,是夏雨,我原来话剧院里的一个女同事。她穿着身宽松的家常衣服,推着个婴儿车正在人行道上散步,人比原来白胖了很多,一看过的就是养尊处优的日子。“是你的宝宝?”我新奇地俯过身去看那个小家伙。夏雨一副做了人妻人母的骄傲,向我说了她这几年的景况。我们的话剧院彻底解体了,她没再找工作,嫁了个有钱的丈夫,买了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生了这个胖儿子后,家中还雇了保姆,她平时闲赋在家,弄弄花草,弹弹琴跳跳舞什么的。 最后,“还想当女明星吗?”她问了我这样一句。我弄不清她这句话是善意还是恶意,但还是受了强烈的刺激,匆匆地跟她告了别,踏上了返回北京的火车。我的事,她自然知道了,这座小城里大概没有人不知道了,他们的家乡出了这样一个“知名人物”。 或许,我真的错了吗?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自强”的谐音是“自戕”,上苍呵,你在告诉我一些怎样的道理?只是我还有退路吗? “镯子,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意志上都不要倒下去。”我一遍遍地对自己说。 6 在北京的街上走着的某一刻,风细节忽然就回到了跟前,唐蜘蛛把我额前的头发撩起来在某些时刻,曾经是有感情的。 事过境迁之后,他没有给我办了什么事,没有兑现对我的承诺,我便气急败坏、恼羞成怒了,所有美好的细节和片段都被我下意识里遗忘,我所记得的,都是屈辱和伤害。 在那天晚上之前,我曾写下一段日记,一切是跟着感觉走的,无怨无悔。虽然事实证明,我遇错了人,可最初,我是跟着自己的感觉走的。那么事后,我怎么这般疯了般团团转呢?身为女人,潜意识里我们心中有着顽固的意念,我们的贞操和尊严是有价值的,付出了,就一定得得到回报。 女人的贞操到底有一个怎样的价码,这是导致很多男女间恩恩怨怨的一切根由。 在某一刻,心底也顿生辛凉,最初,是彼此心生好感的,如果在一个恰当的分寸上嘎然止住了,也许彼此能留一个美好的印象,怎么也到不了今天,非要把他碎尸万段了还解不了恨、出不了气的程度,男女之间,得小心把握,千万不能随便往前迈啊。 看看原来的日记,对他的人品,和他交往的底,都有直觉的,只可惜,我没有根据自己的直觉及时地刹住这种往来,这使我充满了对自我的悲悯,一对男女,当伤害没有真实地凸现出来以前,有谁能适时地扯住自己的脚步呢?异性相吸,原是生物的本能啊。 也静静地反思我自己,我的心态上有问题,太急于成名。或者,成名是一种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自然,而不应是太过刻意的追求。细想一下,恰恰是自己急功近利的心太强才导致的遭恶人的祸害,所谓欲速则不达。当然,没有成名心的话,产生不了斗志,自然也与成名无缘,关键是怎样调整出一种恰当的火候和心态,所谓尽努力,知天命。 从本性上讲,我真的是多么喜欢浮华的人么?真的需要和向往那英那样的500万元一套的房子么?原不是的。我只是上了生活惯性的轮子,已经骑虎难下了,那么多的目光看着我,遮也遮不住,折也折不断,我只是为了跟谁赌一口气。有道是人活一口气,树挣一张皮,可为了在这些人面前争一口气,又到另外的人面前忍受屈辱,岂不是进了恶性循环的轮子?值得么?世事啊,你能告诉我到底什么是对的? 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女人骨子里都有依赖男人,想傍男人的念头。从小满脑子勤奋、上进的我都这样了,其他女人是怎么想的,可想而知。从心底打碎对男人的幻想,是女人自强的开始。在整个的生存大环境中,男人同样是疲惫不堪的,男人从来承担不起女人的依赖,而只是和女人共同对付生活的弟兄。我的脚步渐渐坚实起来,内心被注入了一股强大的力量。 一个女人,是绝不能随便失身的,除了自己的丈夫,除非那个人真心爱你,对你永不言弃,否则,那份心灵的创伤一生也难以愈合。事情的后遗症实在太严重了。 第六章 灰暗的前方出现了一道亮光 怎么给自在哪里呢?这一辈子该怎么过?我必须凭空给自己踩出一条路来。 对于女人来说,就真的只有傍男人这条路可走吗?我就不信这个邪。在各行各业里,有那么多功成名就的男人,他们是怎么成功的?他们除了靠硬本事,又靠什么? 这天,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是一个书商的,让我写一部自传体的小说,尤其是关于和唐蜘蛛的这桩绯闻的细节的,说肯定是个卖点。 放下电话,我的心情并不好。这段不堪的经历,如果能从我的生命里裁下去该多好啊,像一个烂梨一样扔进深深的山谷里去,我遗忘还来不及,实在不愿再去磕碰。这几年,时兴起一阵隐私文学,试想,走在大街上,路边上站满了掀开衣服给人看的人,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况且,关于这件事,已经沸沸扬扬了太久,该让自己和人们消停一下了。可转念一想,这何尝不是一条路呢?写书不也同样能出名和挣钱吗?人品如唐蜘蛛那样的不也曾出过书吗?虽然文字很差,但听说曾销得不错。 再说,再没有人来找我拍戏了,在演员这一行了,无言地隐退是最好的方式,我实在是没有路走了,以后的日子,靠什么生活呢,坐吃山空总不是办法,只有闯陌生的领域。去到写字楼里当一名普通的白领?那是不可能的,一个在娱乐圈里跌打滚爬了四、五年的人,有些事情再也走不回去了。我有一种直觉,我这一生,不会是一个平庸的人,我也绝不甘去做那些平庸的事。 为了这不平庸,我已荒不择路,哪怕是出卖隐私。我必须给自己杀出一条血路来。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练就了。在走进他的房间之前,我是觉得这份情感充满了美感的,至于我的遇人不淑,那是运气的事。世事的缝隙里原本存活着多少不能见人的东西啊,既然存在过,又有什么不能正视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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