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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费飞,年届七十,一生虽没写成一本像样的书,但在解放初的西安市里,名气却如雷贯耳。原因之一是他有一副颇能迷惑人的作家风度和派头,加上高喉咙亮嗓门,能说会道,走到哪里,哪里便一片掌声。他的成名,主要得之于一个三千字的短篇小说:《骏马飞驰》。登载在那时的《人民日报》上,加了编者按,号召全国所有的作家、艺术家都来学他这篇文章,做一匹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而奋力飞驰的骏马。又过不久,文章被选在农民夜校的读本里。费飞一时间名闻全国,被捧成了著名作家,耀武扬威了好些时日。这些年他老了,没人再注意他。每天下午,他都要拄着拐杖,像匹老瘸马似的,艰难地从楼顶的六层下到楼下的一层来,到我的住室和我聊一会儿。快到晚饭的时间,他再气喘吁吁地一步一瘸地爬上去。顺便说一下,因为楼顶上建有温室花园,资格老的作家都愿住在高处。

  他常找我的原因,是老伴去世之后,一个人挺孤的,和楼里别的作家又不怎么谈得拢,后起的作家他又有些看不惯。对我竟是一个例外。他和我也常争执一些问题,两人也有不欢而散的时候,但由于关系的深远,总算没闹到翻脸的程度。他作为那个年代出来的作家,别看表面上高傲硬气,内心其实很虚弱,也很脆弱。心小得像针尖一样,轻易容不得人。论说我和费飞交往也几十年了。虽作为知识分子文化人,却没有固定立场。要说他有什么立场,那就是在历次运动中能躲就躲,能滑就滑,首先是自己不受伤害。他是作家大楼里,在这几十年政治风云中躲闪得最成功的一个,浑身上下到老都没留下一个伤疤和污点。

  费飞成为我恩师的原因,说来竟是一个久远的故事。

  这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那年我十六岁。他下到我所在的陕西渭北的一个名叫锅山镇的小山镇里来体验生活,住在我家隔壁。在此之前锅山镇一直是他的“根据地”。可以说在我刚学会爬的年纪,他就是锅山镇的常客了。所以,甭看我生在锅山长在锅山,但对锅山熟悉的程度,未必如他。他断断续续到锅山来过二十几个年头。在乡人的感觉里,他像季节性动物,每到雨季的时候,他便来了;过了雨季,他又走了。他出现的时候,像匹大公马一样,高扬着严肃的头颅,踌躇满志,左顾右盼,无论在街面或田野里,都是踮起有力的四肢,轻跷地运动着,像飘一样的行走。遇见熟人,他会凑上去,和和蔼蔼地聊几句。这情形一直延续了许多年。到八十年代初期,费飞老了,跑不动了,这才不怎么来了。

  那是一个夏天。下午。我刚从河边割草回来,在饭馆的台阶上放下筐,坐下来歇息。看见他在凉棚下多喝了几杯酒,情绪异常的高昂。他摇晃着戴茶镜的大脸盘,对并不知道写书是怎么回事的村民们解释说:“任何人都可以写书,只要你愿意。写书就是讲故经(故事),比如东头喂头牯的老曹,焊煤油灯的小炉匠赵板刀,他俩故经都讲得很好。他们但若识字,把讲的故经写到纸上,印成铅字,这就是写书。许多人都以为作家很了不起,其实……”

  费飞自以为揭穿了写书的谜底,伸长脖子抖着躯体,哈哈大笑,笑声飘荡在小镇的上空。我听到他的话,很新鲜。第二天下午,我去隔壁他住的地方,想听他更多的见解。

  他不在,窑门大敞着。我走进去,先是闻到窑里潮湿的气味儿,然后见桌上放着一本书,书名叫《鲁迅小说集》。我翻看了几页,里面有个名叫阿Q的愚人,摸了小尼姑的头,夜里睡不着觉。我感到很有趣,手便有点痒了。这里有必要补充一点,在这之前,我在村子里已有过一些偷瓜摸枣的经历。关于我手脚不干净的话,也时有传闻。所以我竟没有多想,伸手便将这本书夹在我的衣服里面,匆匆逃走。

  过了不几天,当我读完鲁迅的小说之后——也是因为费飞的启发——便自以为发现了写作的秘密。我在没用完的作文本上写成了我的第一篇“处女作”。故事的前身是我们队里的饲养员老曹三番五次给一匹基本上不再会怀驹的老马配种的事情。老实说当初我并不怎么爱读书,也没想到要去当作家。我只是看中了作家可以潇洒的喝酒,可以花钱吃饭馆,以及日常戴着茶镜在田里悠悠闲逛的样子。我想,要能这样活着,也真不错。但我这人生来脸面薄,没直接拜费飞为师,也没当面将自己的拙作交给他看。在他动身回城的那天下午,我趁他不在窑里,将一个纸包塞进他的行李卷里。与此同时,我听到镇革委会的喇叭里反复播送着作家费飞丢失一本书的通知。通知说:“作家同志要走了,谁拿了作家同志的书,赶快给作家同志送过去,作家同志有话说,他不会因为没打招呼而生气,只要赶快送去……”云云。

  人们还不知道,我已将他的书包在一起还给了他。为密封得严实,几乎用去一碗糨糊。事实证明我做得很对。回到城里他看见纸包,拆封时发现难度很大,这大大地感动了他。后来他对人们讲起发现我这棵“作家苗子”时,愉快地说:“看到这小家伙这么认真,我立即下了决心,准备采取更大的行动,不惜血本地将他培养成为一个作家。当天夜里,我便将文章逐字逐句地……”

  我认为他的话有些夸大其词,不过我还是得承认,费飞正因为这个原因而成了我的恩师。

  不知过了多少日子,我已将写小说的事情几乎忘得一干二净,开始跟随着家里人忙活自己订婚的终身大事。女方是榆泉河的牛燕霞,一字不识,但针线活做得特别好,尤其是纳袜底鞋底,村里十五岁的女子谁也比不过她。所以没等我言语,便被急于减轻家务劳苦的母亲一眼相中了。我母亲对爹说:“多好个女子,看看那身条那脸面,一看就知是个炕头地头一把抓的人!话也不多,见人总是笑。这样的女子咱去哪里挑啊?娶到家便添一把干活的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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