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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尽管那个女孩从事的“职业”遭人鄙视,但她只有21岁。崔哲在报道中说,她成为一名“性工作者”是出于无奈,因为她要资助17岁正在上高中的弟弟上学,她希望他能考上大学。但她截瘫之后,不仅无法完成这个任务,连她自己的生活都不知道该如何继续。

  这个故事很煽情,它使人们对那个女孩充满了同情心。另一方面,它还使“曹老头”成为千夫所指。在它见报当天,愤怒的人们纷纷给报社打电话谴责这个猥琐的老头。我在当时的新闻线索记录本上看到了一部分读者来电的内容:

  一个40多岁的女人希望“曹老头”向那个女孩赔偿50万元,同时负担她的弟弟直到上完大学的全部费用。另一个脾气暴躁的女人希望法院判处“曹老头”死刑,她在电话里大声吼道:“这种人就应该直接拉出去毙了。”还有一个自称对法律很有研究的男人认为应该立法严惩公职人员嫖娼行为。

  崔哲并没有放过这些声音。他在第二天的追踪报道里把它们都写了进去。另外,他好像突然间忘记了嫌疑人的权利——他认为那些愤怒的读者一定想要“曹老头”现出真身,而报社应该满足读者的这个愿望,因此,他建议头版责任编辑李麟把“曹老头”的照片登在头版。李麟照办了——那张未作任何处理的照片被当作向读者推荐的重要导读,放在了显著的位置。

  在社会新闻版里,崔哲还建议另一名责任编辑林斌把他偷拍到的一张“曹老头”妻子的照片和那个四川女孩健康时的照片作为配图发表,林斌也这样做了。在那块版上,这两张图片被并排摆放在版面上端,一个满脸皱纹愁云密布,另一个容貌娇好春风拂面。尽管两个女人的眼睛上都作了技术性的遮挡,但人们还是能看清楚她们大致的模样。

  我起初并不明白崔哲为什么要向林斌提出这样的建议。但我猜测,他似乎想通过这样的对比向读者暗示什么,而林斌理解并且支持了他的想法。后来,崔哲向我解释了他这样做的动机。他说,“曹老头”的行为不仅使一个年轻女孩遭此厄运,同时还可能断送了她弟弟的前途,所以,他不仅要让“曹老头”承担责任,还要让他的家人一同受到惩罚。我认为他的这个举动有些过分,但崔哲并不这样认为。

  尽管那个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后来出庭作证说,“曹老头”一直是个老实巴交的基层干部,在单位里兢兢业业,甚得街道居民好感,那天的事情是一次偶然失足,因此希望法官轻判。但在沸腾的民意之下,法官感到左右为难。

  最后的结果是,“曹老头”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在“曹老头”被送进监狱之前,他的妻子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傍晚爬到了她家所住的楼房顶上并且跳了下来。那是个7层居民楼,她当时就死了。

  后来我听一个接线员说,当天下午她曾接到过“曹老头”妻子打来的电话,那个女人希望能跟崔哲谈谈。崔哲当时就在报社,但他拒绝过来接听电话,于是那个女人挂断了电话。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又有人打来电话报告一条新闻线索:一个老年妇女坠楼身亡。

  我还听到一个记者说,警察在“曹老头”妻子的上衣口袋里发现了一封遗书,里面讲述了她和丈夫的照片被登在报纸上之后,邻居和同事的闲言碎语给她带来的巨大压力。此外,遗书的最后一部分文字里充满了对崔哲的诅咒。

  崔哲也听说了这件事。我听说,他曾经对几个“兄弟”表达过自己内心的不安,但他同时也认为自己并不需要对那个女人的死亡负责。他说:“谁能想得到她如此脆弱呢?”

  “曹老头”入狱之后,报社开始对有关这件事情的报道进行“盘点”,崔哲获得了当月的“优秀记者”称号。周自恒在表彰会上当众为崔哲颁发了1000元奖金。后来,崔哲的照片还出现在了报社内部刊物的光荣榜里。

  在崔哲的照片下方,周自恒特意写了一段评语:“在对”曹老头“事件从事发到批捕、庭审再到宣判的一系列报道中,崔哲表现出了一个记者对新闻事件的高度敏感和穷追不舍的精神。更难能可贵的是,他非常懂得如何寻找读者的情绪触点,并且成功了。”

  崔哲的确成功了,这件事过去半个多月之后,他接任了社会新闻部主任职务。尽管原来的主任李赫并不情愿离开,却仍然被调去了文化新闻部。

  我后来听说,崔哲升职之前,报社高层曾经对此有过争议,但在周自恒的极力主张下,那些持不同意见的编委会成员最终都被他说服了。

  我说过,有些事情真的很巧,那些巧合和偶然性使我在讲述这个故事时充满了热情。我很高兴地告诉你,在“曹老头”已经在监狱里为他的行为忏悔了两年多之后,崔哲在城北某个洗浴中心的一个按摩女的被窝里被警察揪了出来。

  那件事发生在初夏的一个凌晨,大概4点多钟,警察在事前未透露任何消息的情况下进行了一次夜查。那些盘踞着众多面目可疑的按摩女的洗浴中心自然成为了那次行动中的重点区域。

  事实上崔哲本来有可能脱身的。在社会新闻部有几个专门跑警察局和法院的记者,他们被称为“警法记者”,专门写那种警察如何破案和法官如何断案的报道。为了采访需要,他们经常和警察或法官在一起喝酒,彼此互称“哥们”。只要崔哲打电话叫那几个记者帮忙,那些警察也许会给他个面子网开一面。

  但是,崔哲当时大概很不爽自己正要进入高潮时被人搅扰,当一个年轻的警察把他从被窝里揪出来的时候,他很愤怒地踹了那个警察一脚,并且骂了一句脏话:“我操你大爷!你告诉我,又想敲诈老子多少钱?”

  你知道,警察见到的嫖客在被揪住时大都表现得很猥琐。即使没有当场跪地求饶,至少也是在瑟瑟发抖。但崔哲表现得非常特别,他的这个鲁莽举动使那个猝不及防之下被踹倒在地并且被当成敲诈者的警察怒不可遏。

  据说,警察掏出手铐时,崔哲才意识到自己的冲动。他对警察说,其实他是在暗访,希望能够揭露这个洗浴中心里肮脏的秘密。

  警察从他的口袋时搜出了记者证,但只有傻瓜才会相信他这句话,警察当即反问他:“你每一次暗访的时候,都要把裤子脱掉吗?”

  这些细节是田磊后来对我讲起的,他是其中的一个“警法记者”。他说,一个当警察的“哥们”事后向他转述这件事情时,笑得几乎背过气去。

  在派出所里,崔哲跟其他嫖客一同在地上蹲成一排时,他突然想起了田磊,于是他央求警察让他打个电话,警察同意了。

  田磊接到电话之后,当即找到了他的那些警察“哥们”求情。但此时他的关系已经失效,因为那个被踹的警察不肯就这么算了,他发誓要狠狠整治一下这个嚣张的嫖客。田磊只好把这件事情告诉周自恒,希望他赶紧想办法“解救”崔哲。

  经过来来回回几个小时的周旋,在那天上午10点多钟,周自恒才把崔哲接出了派出所。然后,他回到了报社准备继续上班。

  崔哲并不知道,在此之前,田磊没能管住自己的嘴巴。他在一个同事保证绝不说出此事的前提下,把崔哲嫖娼被抓的事情告诉了后者。后者又在另一个同事发誓把此事“烂在肚子里”的前提下把这件事说了出来……这样的事情在社会新闻部的同事之间经历了一次接力式的传播过程。总之,每个人都曾经承诺严守秘密,但这件事还是在崔哲回到报社之前就已经在17楼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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