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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1 上帝不会把幸运给同一个人

  和安迪相遇,似乎就是宿命。我一直是个预感很强的人,见到一个人,如果预感和这个人有瓜葛,几乎就从未逃脱过这种预兆。第一眼见到安迪的时候,我的后脑勺忽然一凉,就愣在那里,有种不祥的预感。毫无理由。

  那天的party是安迪为他的未婚妻举办的,他们俩从外地特地飞到北京来过生日。因为紧接着第二天就是爱尔兰舞会(Irish Ball),北京最奢侈最疯狂的舞会之一。他们俩都是party animals,所以今晚顺便来呼朋唤友,打算明天去赶热闹的舞场。两个人以前都在北京,有很多朋友在这里,后来因为安迪工作调动,他们去了南方。

  我从没有在北京见过一个party同时聚集了这么多熠熠生辉的外企精英。一个房间有三桌,除了安迪的未婚妻,我大概是这里唯一的纯正中国人了。有几个长着中国面孔,却是说不了几句完整的中文,一看就是ABC(American Born Chinese)。我见到了其中一个ABC, Allan,他前段时间还邀我和男友大卫一起去滑雪,可惜玩单板跳包的时候摔断了胳膊,住了很多天医院。看起来他是刚出院就来喝酒了,胳膊吊在脖子上,石膏都还没拆,真是英雄本色啊。

  当时安迪身边是他的女人,我的身边是大卫。安迪的脸红红的,长得很帅,是一种很清秀的帅。虽然醉了,但是仍旧神清气爽,一点都不暧昧。他身上有种气质,很孤独很另类,不温柔,一种隐隐的气势逼人的感觉。当时他看着我,笑了一下。如果男人的笑容也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我的感觉是,那一笑,真是倾国倾城。

  那个喧嚣的夜晚,见了一堆喧嚣的人,记下一个模糊的人名和他的微笑后,一切似乎一下子又和我毫不相干了。那个夜晚只留下一个谜一般的昭示,再无其他痕迹。

  我很快就把那个夜晚,那个人,那个倾国倾城的微笑淡忘了。

  再次见到安迪,是在嘉里中心的centro,美国商会的一个酒会上。此时距离我们第一次相遇,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我身边没有了大卫,他身边也没有了那个女人。

  当时我在人群中发现了自己读MBA时的同学凯文,他是澳大利亚人。凯文的身边就坐着安迪,凯文将我们互相介绍了一下。当时人声嘈杂,我没听清,加上那天的心情也不大好,聊了几句,交换过名片,就离开了。我觉得安迪似曾相识,却想不起来曾经在哪里见过。

  第二天就收到安迪的邮件,题目叫“Meeting 0224”(我们见面的那一天,是2月24日)。简短的正文:很高兴认识你。看过他的落款,我才知道他是一家著名跨国公司的中国区总经理。

  我礼貌地回复他,也很高兴认识你。他的邮件每一次回复过来的时候,正文字体会变一种颜色,非常优雅大气的邮件模版设计,搞得我不禁有点好奇,下一个回复来的时候,字体到底会是什么颜色?于是我很有耐心地和他来来回回发着简短的邮件,边工作边漫不经心地开着冷玩笑。有时自己也忍不住对着邮件扑哧乐出声来。

  终于他说,我们周末应该出来喝咖啡。

  星期天,安迪约我出来在嘉里中心喝咖啡。聊了几句,发现他就是我前一年见过一面的那个安迪。我还记得他的名字,而且眼前的他与我有些记忆中的细节不谋而合。我说给她听,他也恍然大悟,原来我们真的见过。

  他说,上次在嘉里中心的酒会重逢后,他就在凯文那里打听关于我的事情,他知道我的前男友大卫。北京的外国人圈子很小,他们都互相认识。凯文不仅告诉安迪我是个很凶的女孩子,会打人,还毫不客气地说我是个神经兮兮的女孩子,脑子有问题。

  现在想起那场对话仍旧觉得很滑稽。我和这个男人并不熟悉,他第一次和我单独约会就直截了当地说:“你的同学说你脑子有问题。”然后我就捧着咖啡哈哈大笑。

  我有足够的理由从此恨上凯文。白白同窗了两年,这个鬼子以前一次次约我,我都不愿意出来,看来是对的,总觉得这家伙有点小小的危险,现在应验了。

  那天喝完咖啡,安迪邀请我去他家看DVD,我笑着拒绝:“我不习惯去刚认识的男人家看DVD。”

  然后我去找我的闺蜜馨儿和几个女孩子吃饭。我笑:“现在男人找我去他家看DVD,我还就愣是不敢去!”

  馨儿笑:“为什么男人骗女孩子回家,都是用看DVD为借口?”

  馨儿也是我的MBA同学。刚刚入学的时候,我还不认为我们是可以成为朋友的,因为我那时的好朋友不是“三好学生”就是“文艺青年”,而馨儿是那么漂亮,甚至有点风骚。她经常去不同的国家游玩,拍回来好多照片给同学们看。唱歌喝酒她都拿手,经常能和男同学喝得大醉而归。读MBA的第二年,她转校去了别的国家分部,回国以后还带回来说不出来的异国气息。MBA毕业以后,同学们都作鸟兽散,跳槽的跳槽,结婚的结婚,生孩子的生孩子,买房的买房,反正都把毕业证兑换成了另一种形式的证书。

  当时我们班上有几个著名的美女都在跨国公司(很遗憾,我和馨儿并列美女名单榜首),拿着超出平均水平的薪水,带着或大或小的一个团队,有车有房。毕业后又都换了公司,涨了薪水。不巧的是,一圈转下来,发现这些人都仍旧是单身。

  那时我已经渐渐过了以貌取人的阶段,既然没人和我惺惺相惜,能够有人和我臭味相投也是好的。恰巧我和馨儿在CBD相邻的两座公寓住,她在蓝堡国际,我在华贸,隔路相望,吃饭玩耍都能迅速搭上伙,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至亲的闺蜜。因为相同的背景,类似的经历,彼此那点得意和失意一点就破,一说就通,感觉温暖而默契。

  我那天和馨儿说起安迪。她说:“安迪,我要记下这个名字。没有见过你说起男人时,是这副没出息的神情。”

  过了几天,我忽然无聊,就找安迪出来吃饭,金山城重庆菜,在国贸对面。他说他也喜欢那家。我不会点菜,除了一个毛血旺,我都不知道点什么好。安迪看了一眼毛血旺的图片说:“你自己吃,我不吃。”我才意识到里面都是鸭血和内脏什么的,他或许忌讳。吃得并不好,但是我们聊得还算开心。

  他告诉我他和女朋友已经分手,我也告诉他我为什么和大卫分手。我们都很平静地谈着自己的往事,有时相对大笑。他好奇地问我:“你真的打过大卫吗?”我老实承认,真的打过。他听到显然觉得非常好玩。

  在北京的美国人圈子里,我给大卫的一耳光已经流传甚广,由此树立的形象也不言而喻。

  吃完饭,我开车顺路捎他回家。他刚上楼就给我发来短信,说应该邀请我上楼看DVD 。

  我一踩油门,飞也似的离开,到家后回短信:“已经到家了。晚安。”

  开始频繁收到安迪的短信,有时是上班时间,有时是在深夜。他并不掩饰对我的兴趣和喜欢。我也不掩饰。我其实是个对爱情相当失望的女孩子,甚至对男人都没有什么兴趣。但我害怕孤单,也想约会,做一个傻傻的疯癫的痴情的小女人。可是那个时候,我的心真的是冷的。

  很多时候,也许仅仅是时间不对而已,但是不对就是不对。换作另一个时间,我也许早已为这个男人神魂颠倒。安迪是个很特别的男人,隐隐逼人的不仅是他的帅气,还有一种说不清的霸道而隐秘的脆弱,让人顿时心生怜惜。这种怜惜是我长这么大从未对任何一个男人有过的,这让我隐隐地觉得非常惊异。

  有一天早晨上班的时候,我忽然收到安迪的短信,问我的三围。我抿嘴一笑,想了想,还是老实告诉了他。当一个男人开始惦记你的三围尺寸的时候,说他对你没企图,一定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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