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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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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制:诸州有军,故刺史衔带使持节某州渚军事,某州刺史,今之厢军是也。至国朝,分京师三衙之兵屯诸州,秋高更戍,如江阴则戍太平州,福兵则戍广之类。于建炎初,始罢更戍之制,今之禁军是也。百姓则列五军,有前、后、左、右、中军之别,军校有前军、后军、中军、兵马使、左右厢虞候,又有都知兵马使、左右押衙教练使,其目颇繁,择民之豪富者为之。唐建中赦许带宪衔,遇赦加恩,踵为故事,有积阶至司徒、司空、仆射、太保者,甚为乡里之荣。 《青琐高议》云:“曹钧梦龙求援,钧如所约,他日复梦致谢曰:‘欲相酬,要何宝?’曹曰:‘惟愿子孙世世不离乡里而荣者。’叟再问何官,曰:‘都押衙。’”后罢民兵,权轻矣。 在国初,有士夫被谴而责为衙校者,如海外数州,每阙守,帅司或差衙校摄州郡,宴设、修造则令赔补及出犒赏,遂有破家之患。荆公当国,始罢差法,敛民钱,雇人为之,今之衙前是也。湖州有胡夫人墓志,载其夫履历,细考之,方知为衙前。今台州凡吏人妻必自称夫人,盖亦沿袭也。初遇赦,即带银、酒监,武,银谓银青光禄大夫,酒谓检校国子祭酒,监谓监察御史,武谓武骑尉也。 绍兴三十六年六月,衡州人诉其乡人胡厚冒称官户,索出告命,乃其高祖再迁于乾德四年为衡州押衙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监武如式,省部契勘云:元丰五年以前,官制未行时,衙校各带宪衔,止是吏职,不合理为官户,始立法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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