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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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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这样煊赫的门第与荣宠,他不可争亦不可不争;拥有曾官至政事堂与枢府最顶端的父母,他不可无文韬亦不可无武略;身为太子的自幼伴读与心腹好友,他对权位不可有昭然野心亦不可毫无野心;最为重要的则是,他肩上扛的是整个沈氏一族荣光延续的重任,至于他自己此生要的是什么,却是最无关紧要的。 有时他甚至会羡慕自己的胞妹沈知礼。 她率性单纯,像极了年轻时的母亲,从不会有其他女子那些弯弯绕绕的心思,历来是想读书便读书,想习马便习马,想吃什么便要吃什么,想穿什么便要穿什么,想笑了便笑,想哭了便哭——纵使父母偶尔会严厉管教,却总也还有他这个做兄长的宠着她。 有一回,沈知礼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脸,自顾自地感叹:“哥,你长得真俊,难怪京中从贵勋千金到朝中女官,甚至是宫中婢女,见了你都会脸红。旁人都说爹年轻的时候如何儒雅英俊,然而我却觉得,哥你才是京中春闺梦里人哪!” 沈知书揉了揉她的脑袋,笑她道:“你我是同胞兄妹,你夸我俊,不就是夸你自己美吗?” 迎着沈知礼嗔怪的目光,他心中禁不住苦笑了一下。 莫不是自始至终,他唯一能比得过父亲的,便是这一副受女人青睐的皮相吗? 但沈知礼起码有一处说得是对的。 那便是他自幼及长,向来只有女子冲他献殷勤,没有他在女人面前吃败过—— 直到在二十岁这年,他沈知书在潮安北路冲州府的博风楼内被一个女子指着鼻子骂登徒子和疯子。 他本以为在阴沟里翻船仅此一次便够。 不料时隔一年,甫放外任的他在自己的青州府衙内,被同一个女子,冷嘲热讽地登门来讨债。 真是笑话。 三 严馥之她爹叫作严澈,从十三岁开始白手起家做小本买卖,一路将严氏的名号做到大平国内北三路老幼皆知,花了整整二十年。 然后才生了这第一个女儿。 严氏家大业大,虽不说富可敌国,但起码是富甲一方。 严馥之自呱呱落地起便被她爹捧若掌珠,一面享尽富家千金应有的种种,一面养成了既爽快大气又泼辣大胆的性子。 从懂事开始,她便被严澈教导不可轻信长得好看的男人,尤其是长得好看却没什么本事的男人,因其十之八九定是为了骗她家财的——严澈可是打算将严氏家业尽数传给这个有着精明头脑的宝贝女儿的,作为一个白手起家的商人,他决不能容忍自己半辈子的心血和基业毁于贪色——尽管严馥之一直冲他嚷嚷自己绝不是一个见了俊俏男人便心智不清了的女子。 所以当王奇被贬入狱,本以为她与沈知书短期之内不应再有交集之后,在看见沈知书出现在自家的青州商铺中、来往进出的女子见了他都不自觉地面庞泛红时,严馥之忍不住想要问问她那个远在冲州府的爹—— 这个男人出身京中名门又年轻有为,纵是长了一张她此生从未见过的好看的脸,却也绝不当属于那骗她家财的十之八九吧? 而严澈当然也未料到,他只教会女儿不被骗财,却未教过女儿芳心不付。 那一日沈知书到访严氏商铺,未带随从,也未张口便找严馥之。 他自顾自地逛了一阵儿,仔仔细细地将铺子里所有奇巧的物件都看了个遍,最后指着一对翡翠镯子问人:“这对镯子我要了。” 当时他未穿官服,店内伙计见他年轻,穿得也未见多名贵,一时略有迟疑:“公子不先问问价钱?”要知道这对翡翠镯子亦是大小姐从冲州府带来的宝贝之一,售价很是不菲。 然而还未待沈知书回应,便有人自身后替他答了—— “官衙的老爷们买东西不问价钱,怕是这青州的民风了。怎么着,今日是要直接拿了就走,还是打张字据再拿走?”声音不大,语气半是无畏半是讥讽,不是严馥之又是谁? 沈知书回头看清来人,知她乃是介怀上次王奇夺她彩雕一事,在他跟前一逞口舌之快而已,并无恶意,便走近她身前,低头对她轻轻一笑:“严大小姐,多日不见,近来生意还好?” 这一张脸确是长得好看,严馥之迎着那笑,心里道。 她自然不会想到将来有一日这张俊脸会因她而留下一道无法褪去的细长疤痕。而在日后每一回她与他耳鬓厮磨的缠绵中,她都喜欢用舌尖轻轻去舔那道疤痕…… 这些都是后话了。 而在那一刻,严馥之想到的仅仅是出手不打笑脸人,而自己方才确也是小家子气了。 转身示意店内伙计将镯子取出细细包妥,再引沈知书入内堂上座,且奉上一盏名茶——肯出这么一笔大钱的,自然得是贵客的待遇。 “沈大人买镯子何用?”严馥之略有好奇。 沈知书仍旧轻笑,回答得极其直接:“送你。” 多年之后她问他,当初到底是何居心。 他笑笑,答说受不得自己在女人面前吃败,便要用这手段在她面前扳回一城来——有用吗? 她当时被他抱在怀里,一口咬上他的颈侧,恨恨道:“叫你明日上不了早朝。” 自然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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